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4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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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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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孙家滩1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略) 利通区孙家滩 | 宁夏 (略) | 宁夏 (略) | 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1.5MW,设计安装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设置一回集电线路,每台风机箱式变电站采用电力电缆引出,采用电缆分接箱汇流后接至35kV开关站。项目计算年等效上网电量27.29G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419h。项目总投资5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占总投资的1.4%。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生态保护及恢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运营期通过对风电区、开关站区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设备连接处采用软管等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运营期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变压器油、报废免维护蓄电池依托宁储利通区板桥共享储能电站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运维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带走处理。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态恢复工作。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7、项目《报告表》确定的建设范围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红线,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涉及以上范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2 | 中核利通区孙家滩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略) 利通区孙家滩 | (略) 利通 (略) | 宁夏睿 (略) | 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MW,设计安装6台5.0M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1台箱式变电站,项目共设6台35kV箱变,容量5600kVA,配套建设1座35kV风电场开关站。6台风电机组通过一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建设的35kV开关站,35kV开关站以1回35kV线路接入韩桥110kV变电站并入吴忠电网。年发电量为6746.94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2248.98h,容量系数为0.257。项目总投资14457.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万元,占总投资的0.75%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生态保护及恢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运营期通过对风电区、开关站区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设备连接处采用软管等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运营期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报废免维护蓄电池产生后直接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事故油池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运维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带走处理。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态恢复工作。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7、项目《报告表》确定的建设范围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红线,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涉及以上范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3 | 青铜峡水电站4号5号6号机组增容技术改造项目 | (略) 青铜峡水电站现有坝址内 | 宁夏黄河水 (略) | 宁夏环 (略) ( (略) ) | 改造工程是在不增加水轮机直径和额定流量的基础上,对现有4号、5号、6号水轮机及其配套发供电设备进行更换,改造后青铜峡电站1#~9#机组总容量由原327MW提高到345MW。项目总投资约为21447.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16%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废水、运输机械尾气、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固废污染。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水电站设置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 (略) 政管网。 2、项目运营期仅对4、5、6号机组进行扩容改建,不新增占地,不会对*生生态造成新的影响。项目运行对黄河现有水文情势产生不产生影响,不会对水生生态产生不利影响。 3、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电站设置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 (略) 政管网进行处理。 4、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之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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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4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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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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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孙家滩1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略) 利通区孙家滩 | 宁夏 (略) | 宁夏 (略) | 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1.5MW,设计安装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设置一回集电线路,每台风机箱式变电站采用电力电缆引出,采用电缆分接箱汇流后接至35kV开关站。项目计算年等效上网电量27.29G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419h。项目总投资5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占总投资的1.4%。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生态保护及恢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运营期通过对风电区、开关站区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设备连接处采用软管等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运营期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变压器油、报废免维护蓄电池依托宁储利通区板桥共享储能电站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运维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带走处理。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态恢复工作。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7、项目《报告表》确定的建设范围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红线,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涉及以上范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2 | 中核利通区孙家滩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略) 利通区孙家滩 | (略) 利通 (略) | 宁夏睿 (略) | 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MW,设计安装6台5.0M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1台箱式变电站,项目共设6台35kV箱变,容量5600kVA,配套建设1座35kV风电场开关站。6台风电机组通过一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建设的35kV开关站,35kV开关站以1回35kV线路接入韩桥110kV变电站并入吴忠电网。年发电量为6746.94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2248.98h,容量系数为0.257。项目总投资14457.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万元,占总投资的0.75%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生态保护及恢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运营期通过对风电区、开关站区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设备连接处采用软管等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运营期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报废免维护蓄电池产生后直接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事故油池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运维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带走处理。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态恢复工作。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7、项目《报告表》确定的建设范围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红线,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涉及以上范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3 | 青铜峡水电站4号5号6号机组增容技术改造项目 | (略) 青铜峡水电站现有坝址内 | 宁夏黄河水 (略) | 宁夏环 (略) ( (略) ) | 改造工程是在不增加水轮机直径和额定流量的基础上,对现有4号、5号、6号水轮机及其配套发供电设备进行更换,改造后青铜峡电站1#~9#机组总容量由原327MW提高到345MW。项目总投资约为21447.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16%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废水、运输机械尾气、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固废污染。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水电站设置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 (略) 政管网。 2、项目运营期仅对4、5、6号机组进行扩容改建,不新增占地,不会对*生生态造成新的影响。项目运行对黄河现有水文情势产生不产生影响,不会对水生生态产生不利影响。 3、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电站设置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 (略) 政管网进行处理。 4、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之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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