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北社区管委会关于招聘公务车驾驶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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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北社区管委会关于招聘公务车驾驶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站北社区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人数为1人,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岗位表中招聘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爱车辆驾驶岗位工作,服务意识强,有适应从事公务车辆服务的工作耐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时,能够满足日常加班需求;

5.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6.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性等慢性疾病,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有过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记录、吸毒记录、饮酒驾驶记录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报名时间:**日—**日

报名方式:线下报名,站北社区管委会三楼党政办

联系电话:0551-* 0551-*

报名办法:持本人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报名。

四、考核

1.考核采取面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2.考核成绩在综合评定后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30%,驾驶专业技能测试占70%。考核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若某一岗位考核人员不能形成竞争,其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并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若有多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优先条件、驾龄、安全记录的顺序择优录取)。

(五)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及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结束后, (略) 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按公告规定时间提供政审考察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有多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优先条件、驾龄、安全记录的顺序择优录取)。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者与指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合同期内必须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和考核要求,聘用后年综合收入每年每人不低于7.5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站北社区招聘公务车驾驶员岗位表.xls

报名表.xls

因工作需要,站北社区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人数为1人,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岗位表中招聘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爱车辆驾驶岗位工作,服务意识强,有适应从事公务车辆服务的工作耐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时,能够满足日常加班需求;

5.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6.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性等慢性疾病,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有过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记录、吸毒记录、饮酒驾驶记录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报名时间:**日—**日

报名方式:线下报名,站北社区管委会三楼党政办

联系电话:0551-* 0551-*

报名办法:持本人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报名。

四、考核

1.考核采取面试+驾驶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2.考核成绩在综合评定后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30%,驾驶专业技能测试占70%。考核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若某一岗位考核人员不能形成竞争,其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并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若有多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优先条件、驾龄、安全记录的顺序择优录取)。

(五)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及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结束后, (略) 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按公告规定时间提供政审考察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有多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优先条件、驾龄、安全记录的顺序择优录取)。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者与指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合同期内必须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和考核要求,聘用后年综合收入每年每人不低于7.5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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