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彝良县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昭通市彝良县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217号)、《 (略) 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转发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报批程序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0〕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 (略) 彝良县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角奎街道鱼邱沟、洛旺苗族乡花秋坪、树林彝族苗族乡窝子河坝塘等3个水源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您对划定方案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
1、角奎街道鱼邱沟饮用水水源地
鱼邱沟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彝良县角奎街道发达社区干田组,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共有两个取水点,1#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4°4"35.370"、北纬27°32"14.590";2#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4°4"36.442"、北纬27°32"14.718"。两个泉点均为天然自流泉眼,日总出水量249.7m3,属小型地下水水源地,供水范围主要为角奎街道发达社区,服务人口3705人。
2、洛旺苗族乡花秋坪饮用水水源地
花秋坪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彝良县洛旺苗族乡树草坪村委会花秋坪村,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4°38"3.538",北纬27°51"6.998"。出水点为天然自流泉眼,日出水量约560m3,属小型地下水水源地,供水范围主要为洛旺苗族乡集镇,服务人口约5000人。
3、树林彝族苗族乡窝子河坝塘饮用水水源地
窝子河坝塘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彝良县树林彝族苗族乡窝子河,采用坝塘形式蓄水供水,为湖库型水源地,正常水位为2205.000m,相应库容8.09万m3,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4°21"55.172"、北纬27°31"58.869"。
窝子河坝塘于2014年建成蓄水,开发任务为农村饮水,服务范围为树林彝族苗族乡林口村委会,服务人口约为4000人,供水规模为427.40m3/d。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程序
在充分调查和了解水源地所在区域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污染源和取水点分布情况、供排水现状、饮用水水源水质现状、区域发展现状等)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发展规划及其最新发展动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为主要依据,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对彝良县3个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定。具体划定工作程序为资料收集、环境状况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成果汇总。
(二)划定结果
表1 彝良县3个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结果表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所在地 | 水源地类型 | 取水口坐标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面积 | 合计 | |
鱼邱沟饮用水水源地 | 彝良县角奎街道发达社区干田组 | 地下水型 | 1#:E104°4"35.370"、N27°32"14.590"; 2#:E104°4"36.442"、N27°32"14.718"。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 | / | / | 0.5165 |
*域 | 以两个取水口中点为中心,沿上游(南、西南向)半径为251m的半圆形区域(西北侧沿地形边界优化) | 0.0897 | ||||||
二级保护区 | 水域 | / | / | |||||
*域 | 以两个取水口中点为中心沿上游(南、西南向)的水源地地下水补给范围(一级保护区除外,沿地形、道路、村庄边界优化后的区域) | 0.4268 | ||||||
花秋坪饮用水水源地 | 彝良县洛旺苗族乡树草坪村委会花秋坪村 | 地下水型 | E104°38"3.538" N27°51"6.998"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 | / | / | 0.319 |
*域 | 以取水口为中心,沿上游(西北向)半径为114m范围的半圆形区域。 | 0.020 | ||||||
二级保护区 | 水域 | / | / | |||||
*域 | 以取水口为中心,沿上游(西北向)的地下水补给区(一级保护区除外,依地形、道路、行政区划边界优化) | 0.299 | ||||||
窝子河坝塘饮用水水源地 | 树林彝族苗族乡窝子河 | 小型水库 | E104°21"55.172" N27°31"58.869"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 | 窝子河坝塘多年平均水位线(2205.00m)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划为一级保护区水域。 | 0.007 | 0.154 |
*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m范围内的*域划为一级保护区*域,但不超过分水岭。 | 0.147 | ||||||
二级保护区 | 水域 | 无 | / | |||||
*域 | 窝子河坝塘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域外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 | 0.152 |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彝良县人民政府
地址:彝良县行政中心1号楼7楼
联系电话:087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方案的支持程度;对该方案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方案涉及的交通问题等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二)公示地点、方式
公示地点:地方网站、当地村委会、拟划保护区内村庄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现场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方案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编制单位、负责社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六、主管单位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
地址:彝良县行政中心2号楼3楼
联系电话:0870-*
邮箱:*@*q.com
编制单位:云南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人民西路710号西苑茶城综合2号楼6楼
联系电话:159-1173-5376
邮箱:*@*q.com
七、有效日期
本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0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方案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决策事项承办方或者编制方联系。
特此公示!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217号)、《 (略) 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转发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报批程序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0〕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 (略) 彝良县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角奎街道鱼邱沟、洛旺苗族乡花秋坪、树林彝族苗族乡窝子河坝塘等3个水源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您对划定方案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
1、角奎街道鱼邱沟饮用水水源地
鱼邱沟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彝良县角奎街道发达社区干田组,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共有两个取水点,1#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4°4"35.370"、北纬27°32"14.590";2#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4°4"36.442"、北纬27°32"14.718"。两个泉点均为天然自流泉眼,日总出水量249.7m3,属小型地下水水源地,供水范围主要为角奎街道发达社区,服务人口3705人。
2、洛旺苗族乡花秋坪饮用水水源地
花秋坪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彝良县洛旺苗族乡树草坪村委会花秋坪村,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4°38"3.538",北纬27°51"6.998"。出水点为天然自流泉眼,日出水量约560m3,属小型地下水水源地,供水范围主要为洛旺苗族乡集镇,服务人口约5000人。
3、树林彝族苗族乡窝子河坝塘饮用水水源地
窝子河坝塘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彝良县树林彝族苗族乡窝子河,采用坝塘形式蓄水供水,为湖库型水源地,正常水位为2205.000m,相应库容8.09万m3,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4°21"55.172"、北纬27°31"58.869"。
窝子河坝塘于2014年建成蓄水,开发任务为农村饮水,服务范围为树林彝族苗族乡林口村委会,服务人口约为4000人,供水规模为427.40m3/d。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程序
在充分调查和了解水源地所在区域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污染源和取水点分布情况、供排水现状、饮用水水源水质现状、区域发展现状等)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发展规划及其最新发展动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为主要依据,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对彝良县3个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定。具体划定工作程序为资料收集、环境状况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成果汇总。
(二)划定结果
表1 彝良县3个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结果表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所在地 | 水源地类型 | 取水口坐标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面积 | 合计 | |
鱼邱沟饮用水水源地 | 彝良县角奎街道发达社区干田组 | 地下水型 | 1#:E104°4"35.370"、N27°32"14.590"; 2#:E104°4"36.442"、N27°32"14.718"。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 | / | / | 0.5165 |
*域 | 以两个取水口中点为中心,沿上游(南、西南向)半径为251m的半圆形区域(西北侧沿地形边界优化) | 0.0897 | ||||||
二级保护区 | 水域 | / | / | |||||
*域 | 以两个取水口中点为中心沿上游(南、西南向)的水源地地下水补给范围(一级保护区除外,沿地形、道路、村庄边界优化后的区域) | 0.4268 | ||||||
花秋坪饮用水水源地 | 彝良县洛旺苗族乡树草坪村委会花秋坪村 | 地下水型 | E104°38"3.538" N27°51"6.998"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 | / | / | 0.319 |
*域 | 以取水口为中心,沿上游(西北向)半径为114m范围的半圆形区域。 | 0.020 | ||||||
二级保护区 | 水域 | / | / | |||||
*域 | 以取水口为中心,沿上游(西北向)的地下水补给区(一级保护区除外,依地形、道路、行政区划边界优化) | 0.299 | ||||||
窝子河坝塘饮用水水源地 | 树林彝族苗族乡窝子河 | 小型水库 | E104°21"55.172" N27°31"58.869"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 | 窝子河坝塘多年平均水位线(2205.00m)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划为一级保护区水域。 | 0.007 | 0.154 |
*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m范围内的*域划为一级保护区*域,但不超过分水岭。 | 0.147 | ||||||
二级保护区 | 水域 | 无 | / | |||||
*域 | 窝子河坝塘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域外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 | 0.152 |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彝良县人民政府
地址:彝良县行政中心1号楼7楼
联系电话:087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方案的支持程度;对该方案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方案涉及的交通问题等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二)公示地点、方式
公示地点:地方网站、当地村委会、拟划保护区内村庄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现场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方案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编制单位、负责社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六、主管单位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
地址:彝良县行政中心2号楼3楼
联系电话:0870-*
邮箱:*@*q.com
编制单位:云南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人民西路710号西苑茶城综合2号楼6楼
联系电话:159-1173-5376
邮箱:*@*q.com
七、有效日期
本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0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方案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决策事项承办方或者编制方联系。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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