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云霄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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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云霄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的报告

云霄县人民政府:

现将我单位落实《云霄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每年法治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坚持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行政法规、海洋渔业法律法规等纳入普法年度计划,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系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2023年开展6次党组、中心组学法专题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

3.开展常态化学法。把常态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利用局机关周一例会全体干部职工集中的有利时机,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业务及典型案例,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依托学习强国、福建 (略) 、建立微信群等学习平台加强学习,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同时,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林志强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行政处罚法》解读,积 (略) 局、省总队、市支队举办的执法业务培训班,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2023年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30场。

4.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实施《全县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的主要任务、普及范围、工作步骤和要求,明确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年度任务分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相关股室(站)、大队对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防灾减灾日宣传、6.6放鱼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综治平安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为契机,结合海洋与渔业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稳步推进本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按照《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2023年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现场督导。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续聘福建建云律师事务所的林志强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同时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重要合同等提供法制意见,有效规避了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处理、签订重要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3.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我局全面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全面推进“最多跑一趟””全程网办”等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全流程网办占比100%,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承诺时限,承诺时限压缩90.41%,进一步梳理优化,减少审批环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程,将56个行政审批事项导入闽政通和漳州通APP, (略) 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可办率100%,“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100%。推进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完善电子证照库。二是全面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开展抽查,2023年双随机抽查共32次,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三是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在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32条、行政确认信息10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四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将监管行为数据录入系统,提高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今年来录入监管行为887条,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87.1%。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我局共有27 (略) 行政执法证,相关执法人员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5.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略) 行政执法条例》《 (略)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我局“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2023年共查处渔业行政处罚案件22起,均已结案,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结的22起渔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在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 (略) “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示, (略) 综治诚信系统平台。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规范渔政案件的办理,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在重大、复杂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办案;重大、复杂渔业案件会审时,严格按照规定召开负责人集体研究会,共同探讨相关业务,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2023年共召开3起重大、复杂渔业案件会审。

6.强化海洋与渔业执法。深入开展“中国亮剑”、福建海洋“蓝剑”、渔业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渔业安全生产执法、商渔共治、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等专项行动,加强伏季休渔监管,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实行“封港清查”和“海*巡查”,统筹强化港口“定人联船”、海上“精准打击”与*上“联防联控”,全力推进执法监管全覆盖,强化与海警、公安海防等涉海部门沟通合作,全力为渔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稳定保驾护航。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78人次,开展港口行动342次、海上行动73次,出动执法船88艘次,航时211小时,航程1161海里,检查港口940个次,检查渔船448艘次,排查隐患119项,均已整改,整改率100%。立案22宗,均已办结,罚款人民币10.0083万元;联合查获“三无”船舶37艘。

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开展岸线巡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渔民职业资格培训、应急演练、创建文明县城、平安云霄建设等活动,及以12?4宪法日”、“5?12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日”、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契机,通过电视、报刊、短信、宣传单、培训班、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在渔区广泛进行海洋与渔业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使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进渔村、入渔户、上渔船”,全面增强民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2023年来,共组织开展下乡进村宣传57场次,上渔船宣传344艘次,举办船东船长、船员安全培训暨警示教育24场次,教育船东船长船员1545人次,分发渔船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等宣传材料7700余份。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局现共有权责事项200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3 项、行政处罚115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1 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46项。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6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5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1条。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治体系

我局认 (略) 、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渔业水上安全应急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尽最大努力维护和保障好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监控网络建设。加强县海洋与渔业预警中心监控网络建设,全覆盖安装了33部高清监控摄像和19部云广播,接入云霄县全景海视图系统平台,实行24小时监视。加强应急平台建设。我县307艘在册渔船全覆盖安装固定式北斗示位仪,其中58艘大中型渔船加装“插卡式AIS”设备,37艘加装高通量卫星宽带通信网;1400艘乡镇船舶安装智能定位终端安装, (略) 、市、县、乡镇、一线中队“五级联网”,基本实现辖区船舶位置和航行轨迹实时监视管控的目标。三是以县海洋与渔业执法船为主体,建立海上渔业行业应急救援队,建立群众性渔业船舶救助队*,并加强渔船编队编组生产管理,建立编队编组79个。四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修订完善渔船、渔港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操作规程和处置流程,规范突发事件处置、报告(首报、续报)事项。同时,加强与公安海防、海警等涉海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络沟通,健全海上渔业搜救联动、肇事逃逸协查通报、事故信息共享等机制,形成海上渔业搜救联动协作工作合力。五是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处置,守听全国渔业安全事故直报电话“95166”、监视渔船监控系统平台等制度,按照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023年以来,全县共推送大风等异常天气预警信息18万余条次。

(五)强化纠纷调解,为渔民“平波息浪”。

为化解涉海涉渔矛盾纠纷,我局设立了“云霄县海洋与渔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渔民因出海捕鱼、水产养殖、海上人身损害等原因所发生的各种纠纷。以“面对面调解法”实现海上纠纷“群众自治、原地解决、自我消化”。在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时,认真倾听、记录,并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核实核查,查办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12345便民平台投诉举报19起,受理群众来电来访举报投诉16起,办结回复率100%,调解渔业养殖纠纷1起,涉及金额20万元,有效地化解渔民群众纠纷,助推我县平安渔业建设稳定有序发展。至今,全县未发生涉渔服务对象到县、市、赴省或进京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不足。一是法治学习方式较为单一。法治学习主要通过学习法律条文方式进行,邀请专家学者宣讲或采用以案释法方式开展学习较少,法治理论掌握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由于执法机构还属涉改部门, (略) 考公开招考招录执法人员,自2019年以来执法队*的新生力量得不到及时注入,执法人员缺岗严重。海洋与渔业领域业务种类多、涉及范围广,监管执法广度、深度有待拓展,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提升现代渔业水平,为推动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对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重点对象、工作要求、方法措施、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持续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全面增强全民海洋与渔业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二是持续加强渔业生产安全。利用“5?12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日”、“6.6放鱼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契机,持续开展渔船管控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渔船船东船长主体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深化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商渔共治、火灾防控、封港清查等专项行动,拉网式排查、闭环式治理渔船安全隐患,依法严惩重罚渔船擅自改变作业、擅自改变用途、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安全救助和智控终端设备、不按规定配合和使用持证适任船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倒逼渔船严格落实海上交通、生产各项安全作业制度和规程。

三是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普法、执法与服务并重,继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蓝剑”、涉渔“三无”船舶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相关海域管控力度,抓好伏季休渔监管,推进违规违禁渔具专项执法工作,加强水产养殖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增强社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意识。提升执法工作水平,深入推进“两法衔接”,杜绝“以罚代刑”。

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

**日

附件:

云霄县人民政府:

现将我单位落实《云霄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每年法治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坚持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行政法规、海洋渔业法律法规等纳入普法年度计划,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系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2023年开展6次党组、中心组学法专题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

3.开展常态化学法。把常态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利用局机关周一例会全体干部职工集中的有利时机,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业务及典型案例,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依托学习强国、福建 (略) 、建立微信群等学习平台加强学习,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同时,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林志强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行政处罚法》解读,积 (略) 局、省总队、市支队举办的执法业务培训班,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2023年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30场。

4.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实施《全县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的主要任务、普及范围、工作步骤和要求,明确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年度任务分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相关股室(站)、大队对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防灾减灾日宣传、6.6放鱼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综治平安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为契机,结合海洋与渔业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稳步推进本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按照《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2023年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现场督导。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续聘福建建云律师事务所的林志强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同时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重要合同等提供法制意见,有效规避了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处理、签订重要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3.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我局全面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全面推进“最多跑一趟””全程网办”等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全流程网办占比100%,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承诺时限,承诺时限压缩90.41%,进一步梳理优化,减少审批环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程,将56个行政审批事项导入闽政通和漳州通APP, (略) 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可办率100%,“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100%。推进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完善电子证照库。二是全面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开展抽查,2023年双随机抽查共32次,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三是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在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32条、行政确认信息10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四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将监管行为数据录入系统,提高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今年来录入监管行为887条,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87.1%。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我局共有27 (略) 行政执法证,相关执法人员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5.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略) 行政执法条例》《 (略)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我局“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2023年共查处渔业行政处罚案件22起,均已结案,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结的22起渔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在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 (略) “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示, (略) 综治诚信系统平台。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规范渔政案件的办理,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在重大、复杂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办案;重大、复杂渔业案件会审时,严格按照规定召开负责人集体研究会,共同探讨相关业务,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2023年共召开3起重大、复杂渔业案件会审。

6.强化海洋与渔业执法。深入开展“中国亮剑”、福建海洋“蓝剑”、渔业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渔业安全生产执法、商渔共治、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等专项行动,加强伏季休渔监管,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实行“封港清查”和“海*巡查”,统筹强化港口“定人联船”、海上“精准打击”与*上“联防联控”,全力推进执法监管全覆盖,强化与海警、公安海防等涉海部门沟通合作,全力为渔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稳定保驾护航。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78人次,开展港口行动342次、海上行动73次,出动执法船88艘次,航时211小时,航程1161海里,检查港口940个次,检查渔船448艘次,排查隐患119项,均已整改,整改率100%。立案22宗,均已办结,罚款人民币10.0083万元;联合查获“三无”船舶37艘。

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开展岸线巡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渔民职业资格培训、应急演练、创建文明县城、平安云霄建设等活动,及以12?4宪法日”、“5?12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日”、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契机,通过电视、报刊、短信、宣传单、培训班、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在渔区广泛进行海洋与渔业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使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进渔村、入渔户、上渔船”,全面增强民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2023年来,共组织开展下乡进村宣传57场次,上渔船宣传344艘次,举办船东船长、船员安全培训暨警示教育24场次,教育船东船长船员1545人次,分发渔船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等宣传材料7700余份。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局现共有权责事项200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3 项、行政处罚115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1 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46项。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6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5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1条。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治体系

我局认 (略) 、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渔业水上安全应急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尽最大努力维护和保障好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监控网络建设。加强县海洋与渔业预警中心监控网络建设,全覆盖安装了33部高清监控摄像和19部云广播,接入云霄县全景海视图系统平台,实行24小时监视。加强应急平台建设。我县307艘在册渔船全覆盖安装固定式北斗示位仪,其中58艘大中型渔船加装“插卡式AIS”设备,37艘加装高通量卫星宽带通信网;1400艘乡镇船舶安装智能定位终端安装, (略) 、市、县、乡镇、一线中队“五级联网”,基本实现辖区船舶位置和航行轨迹实时监视管控的目标。三是以县海洋与渔业执法船为主体,建立海上渔业行业应急救援队,建立群众性渔业船舶救助队*,并加强渔船编队编组生产管理,建立编队编组79个。四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修订完善渔船、渔港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操作规程和处置流程,规范突发事件处置、报告(首报、续报)事项。同时,加强与公安海防、海警等涉海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络沟通,健全海上渔业搜救联动、肇事逃逸协查通报、事故信息共享等机制,形成海上渔业搜救联动协作工作合力。五是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处置,守听全国渔业安全事故直报电话“95166”、监视渔船监控系统平台等制度,按照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023年以来,全县共推送大风等异常天气预警信息18万余条次。

(五)强化纠纷调解,为渔民“平波息浪”。

为化解涉海涉渔矛盾纠纷,我局设立了“云霄县海洋与渔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渔民因出海捕鱼、水产养殖、海上人身损害等原因所发生的各种纠纷。以“面对面调解法”实现海上纠纷“群众自治、原地解决、自我消化”。在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时,认真倾听、记录,并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核实核查,查办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12345便民平台投诉举报19起,受理群众来电来访举报投诉16起,办结回复率100%,调解渔业养殖纠纷1起,涉及金额20万元,有效地化解渔民群众纠纷,助推我县平安渔业建设稳定有序发展。至今,全县未发生涉渔服务对象到县、市、赴省或进京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不足。一是法治学习方式较为单一。法治学习主要通过学习法律条文方式进行,邀请专家学者宣讲或采用以案释法方式开展学习较少,法治理论掌握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由于执法机构还属涉改部门, (略) 考公开招考招录执法人员,自2019年以来执法队*的新生力量得不到及时注入,执法人员缺岗严重。海洋与渔业领域业务种类多、涉及范围广,监管执法广度、深度有待拓展,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提升现代渔业水平,为推动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对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重点对象、工作要求、方法措施、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持续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全面增强全民海洋与渔业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二是持续加强渔业生产安全。利用“5?12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日”、“6.6放鱼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契机,持续开展渔船管控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渔船船东船长主体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深化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商渔共治、火灾防控、封港清查等专项行动,拉网式排查、闭环式治理渔船安全隐患,依法严惩重罚渔船擅自改变作业、擅自改变用途、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安全救助和智控终端设备、不按规定配合和使用持证适任船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倒逼渔船严格落实海上交通、生产各项安全作业制度和规程。

三是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普法、执法与服务并重,继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蓝剑”、涉渔“三无”船舶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相关海域管控力度,抓好伏季休渔监管,推进违规违禁渔具专项执法工作,加强水产养殖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增强社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意识。提升执法工作水平,深入推进“两法衔接”,杜绝“以罚代刑”。

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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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

现将我单位落实《云霄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每年法治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坚持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行政法规、海洋渔业法律法规等纳入普法年度计划,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系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2023年开展6次党组、中心组学法专题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

3.开展常态化学法。把常态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利用局机关周一例会全体干部职工集中的有利时机,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业务及典型案例,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依托学习强国、福建 (略) 、建立微信群等学习平台加强学习,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同时,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林志强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行政处罚法》解读,积 (略) 局、省总队、市支队举办的执法业务培训班,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2023年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30场。

4.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实施《全县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的主要任务、普及范围、工作步骤和要求,明确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年度任务分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相关股室(站)、大队对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防灾减灾日宣传、6.6放鱼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综治平安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为契机,结合海洋与渔业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稳步推进本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按照《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2023年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现场督导。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续聘福建建云律师事务所的林志强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同时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重要合同等提供法制意见,有效规避了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处理、签订重要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3.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我局全面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全面推进“最多跑一趟””全程网办”等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全流程网办占比100%,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承诺时限,承诺时限压缩90.41%,进一步梳理优化,减少审批环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程,将56个行政审批事项导入闽政通和漳州通APP, (略) 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可办率100%,“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100%。推进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完善电子证照库。二是全面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开展抽查,2023年双随机抽查共32次,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三是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在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32条、行政确认信息10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四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将监管行为数据录入系统,提高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今年来录入监管行为887条,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87.1%。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我局共有27 (略) 行政执法证,相关执法人员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5.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略) 行政执法条例》《 (略)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我局“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2023年共查处渔业行政处罚案件22起,均已结案,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结的22起渔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在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 (略) “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示, (略) 综治诚信系统平台。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规范渔政案件的办理,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在重大、复杂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办案;重大、复杂渔业案件会审时,严格按照规定召开负责人集体研究会,共同探讨相关业务,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2023年共召开3起重大、复杂渔业案件会审。

6.强化海洋与渔业执法。深入开展“中国亮剑”、福建海洋“蓝剑”、渔业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渔业安全生产执法、商渔共治、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等专项行动,加强伏季休渔监管,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实行“封港清查”和“海*巡查”,统筹强化港口“定人联船”、海上“精准打击”与*上“联防联控”,全力推进执法监管全覆盖,强化与海警、公安海防等涉海部门沟通合作,全力为渔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稳定保驾护航。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78人次,开展港口行动342次、海上行动73次,出动执法船88艘次,航时211小时,航程1161海里,检查港口940个次,检查渔船448艘次,排查隐患119项,均已整改,整改率100%。立案22宗,均已办结,罚款人民币10.0083万元;联合查获“三无”船舶37艘。

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开展岸线巡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渔民职业资格培训、应急演练、创建文明县城、平安云霄建设等活动,及以12?4宪法日”、“5?12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日”、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契机,通过电视、报刊、短信、宣传单、培训班、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在渔区广泛进行海洋与渔业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使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进渔村、入渔户、上渔船”,全面增强民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2023年来,共组织开展下乡进村宣传57场次,上渔船宣传344艘次,举办船东船长、船员安全培训暨警示教育24场次,教育船东船长船员1545人次,分发渔船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等宣传材料7700余份。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局现共有权责事项200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3 项、行政处罚115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1 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46项。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6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5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1条。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治体系

我局认 (略) 、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渔业水上安全应急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尽最大努力维护和保障好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监控网络建设。加强县海洋与渔业预警中心监控网络建设,全覆盖安装了33部高清监控摄像和19部云广播,接入云霄县全景海视图系统平台,实行24小时监视。加强应急平台建设。我县307艘在册渔船全覆盖安装固定式北斗示位仪,其中58艘大中型渔船加装“插卡式AIS”设备,37艘加装高通量卫星宽带通信网;1400艘乡镇船舶安装智能定位终端安装, (略) 、市、县、乡镇、一线中队“五级联网”,基本实现辖区船舶位置和航行轨迹实时监视管控的目标。三是以县海洋与渔业执法船为主体,建立海上渔业行业应急救援队,建立群众性渔业船舶救助队*,并加强渔船编队编组生产管理,建立编队编组79个。四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修订完善渔船、渔港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操作规程和处置流程,规范突发事件处置、报告(首报、续报)事项。同时,加强与公安海防、海警等涉海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络沟通,健全海上渔业搜救联动、肇事逃逸协查通报、事故信息共享等机制,形成海上渔业搜救联动协作工作合力。五是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处置,守听全国渔业安全事故直报电话“95166”、监视渔船监控系统平台等制度,按照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023年以来,全县共推送大风等异常天气预警信息18万余条次。

(五)强化纠纷调解,为渔民“平波息浪”。

为化解涉海涉渔矛盾纠纷,我局设立了“云霄县海洋与渔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渔民因出海捕鱼、水产养殖、海上人身损害等原因所发生的各种纠纷。以“面对面调解法”实现海上纠纷“群众自治、原地解决、自我消化”。在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时,认真倾听、记录,并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核实核查,查办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12345便民平台投诉举报19起,受理群众来电来访举报投诉16起,办结回复率100%,调解渔业养殖纠纷1起,涉及金额20万元,有效地化解渔民群众纠纷,助推我县平安渔业建设稳定有序发展。至今,全县未发生涉渔服务对象到县、市、赴省或进京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不足。一是法治学习方式较为单一。法治学习主要通过学习法律条文方式进行,邀请专家学者宣讲或采用以案释法方式开展学习较少,法治理论掌握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由于执法机构还属涉改部门, (略) 考公开招考招录执法人员,自2019年以来执法队*的新生力量得不到及时注入,执法人员缺岗严重。海洋与渔业领域业务种类多、涉及范围广,监管执法广度、深度有待拓展,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提升现代渔业水平,为推动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对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重点对象、工作要求、方法措施、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持续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全面增强全民海洋与渔业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二是持续加强渔业生产安全。利用“5?12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日”、“6.6放鱼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契机,持续开展渔船管控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渔船船东船长主体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深化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商渔共治、火灾防控、封港清查等专项行动,拉网式排查、闭环式治理渔船安全隐患,依法严惩重罚渔船擅自改变作业、擅自改变用途、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安全救助和智控终端设备、不按规定配合和使用持证适任船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倒逼渔船严格落实海上交通、生产各项安全作业制度和规程。

三是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普法、执法与服务并重,继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蓝剑”、涉渔“三无”船舶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相关海域管控力度,抓好伏季休渔监管,推进违规违禁渔具专项执法工作,加强水产养殖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增强社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意识。提升执法工作水平,深入推进“两法衔接”,杜绝“以罚代刑”。

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

**日

附件:

云霄县人民政府:

现将我单位落实《云霄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每年法治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坚持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行政法规、海洋渔业法律法规等纳入普法年度计划,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系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2023年开展6次党组、中心组学法专题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

3.开展常态化学法。把常态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利用局机关周一例会全体干部职工集中的有利时机,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业务及典型案例,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依托学习强国、福建 (略) 、建立微信群等学习平台加强学习,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同时,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林志强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行政处罚法》解读,积 (略) 局、省总队、市支队举办的执法业务培训班,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2023年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30场。

4.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实施《全县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的主要任务、普及范围、工作步骤和要求,明确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年度任务分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相关股室(站)、大队对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防灾减灾日宣传、6.6放鱼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综治平安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为契机,结合海洋与渔业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稳步推进本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按照《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2023年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现场督导。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续聘福建建云律师事务所的林志强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同时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重要合同等提供法制意见,有效规避了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处理、签订重要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3.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我局全面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全面推进“最多跑一趟””全程网办”等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全流程网办占比100%,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承诺时限,承诺时限压缩90.41%,进一步梳理优化,减少审批环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程,将56个行政审批事项导入闽政通和漳州通APP, (略) 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可办率100%,“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100%。推进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完善电子证照库。二是全面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开展抽查,2023年双随机抽查共32次,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三是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在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32条、行政确认信息10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四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将监管行为数据录入系统,提高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今年来录入监管行为887条,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87.1%。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我局共有27 (略) 行政执法证,相关执法人员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5.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略) 行政执法条例》《 (略)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我局“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2023年共查处渔业行政处罚案件22起,均已结案,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结的22起渔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在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 (略) “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示, (略) 综治诚信系统平台。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规范渔政案件的办理,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在重大、复杂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办案;重大、复杂渔业案件会审时,严格按照规定召开负责人集体研究会,共同探讨相关业务,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2023年共召开3起重大、复杂渔业案件会审。

6.强化海洋与渔业执法。深入开展“中国亮剑”、福建海洋“蓝剑”、渔业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渔业安全生产执法、商渔共治、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等专项行动,加强伏季休渔监管,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实行“封港清查”和“海*巡查”,统筹强化港口“定人联船”、海上“精准打击”与*上“联防联控”,全力推进执法监管全覆盖,强化与海警、公安海防等涉海部门沟通合作,全力为渔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稳定保驾护航。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78人次,开展港口行动342次、海上行动73次,出动执法船88艘次,航时211小时,航程1161海里,检查港口940个次,检查渔船448艘次,排查隐患119项,均已整改,整改率100%。立案22宗,均已办结,罚款人民币10.0083万元;联合查获“三无”船舶37艘。

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开展岸线巡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渔民职业资格培训、应急演练、创建文明县城、平安云霄建设等活动,及以12?4宪法日”、“5?12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日”、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契机,通过电视、报刊、短信、宣传单、培训班、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在渔区广泛进行海洋与渔业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使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进渔村、入渔户、上渔船”,全面增强民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2023年来,共组织开展下乡进村宣传57场次,上渔船宣传344艘次,举办船东船长、船员安全培训暨警示教育24场次,教育船东船长船员1545人次,分发渔船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等宣传材料7700余份。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局现共有权责事项200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3 项、行政处罚115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1 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46项。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6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5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1条。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治体系

我局认 (略) 、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渔业水上安全应急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尽最大努力维护和保障好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监控网络建设。加强县海洋与渔业预警中心监控网络建设,全覆盖安装了33部高清监控摄像和19部云广播,接入云霄县全景海视图系统平台,实行24小时监视。加强应急平台建设。我县307艘在册渔船全覆盖安装固定式北斗示位仪,其中58艘大中型渔船加装“插卡式AIS”设备,37艘加装高通量卫星宽带通信网;1400艘乡镇船舶安装智能定位终端安装, (略) 、市、县、乡镇、一线中队“五级联网”,基本实现辖区船舶位置和航行轨迹实时监视管控的目标。三是以县海洋与渔业执法船为主体,建立海上渔业行业应急救援队,建立群众性渔业船舶救助队*,并加强渔船编队编组生产管理,建立编队编组79个。四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修订完善渔船、渔港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操作规程和处置流程,规范突发事件处置、报告(首报、续报)事项。同时,加强与公安海防、海警等涉海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络沟通,健全海上渔业搜救联动、肇事逃逸协查通报、事故信息共享等机制,形成海上渔业搜救联动协作工作合力。五是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处置,守听全国渔业安全事故直报电话“95166”、监视渔船监控系统平台等制度,按照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023年以来,全县共推送大风等异常天气预警信息18万余条次。

(五)强化纠纷调解,为渔民“平波息浪”。

为化解涉海涉渔矛盾纠纷,我局设立了“云霄县海洋与渔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渔民因出海捕鱼、水产养殖、海上人身损害等原因所发生的各种纠纷。以“面对面调解法”实现海上纠纷“群众自治、原地解决、自我消化”。在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时,认真倾听、记录,并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核实核查,查办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12345便民平台投诉举报19起,受理群众来电来访举报投诉16起,办结回复率100%,调解渔业养殖纠纷1起,涉及金额20万元,有效地化解渔民群众纠纷,助推我县平安渔业建设稳定有序发展。至今,全县未发生涉渔服务对象到县、市、赴省或进京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不足。一是法治学习方式较为单一。法治学习主要通过学习法律条文方式进行,邀请专家学者宣讲或采用以案释法方式开展学习较少,法治理论掌握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由于执法机构还属涉改部门, (略) 考公开招考招录执法人员,自2019年以来执法队*的新生力量得不到及时注入,执法人员缺岗严重。海洋与渔业领域业务种类多、涉及范围广,监管执法广度、深度有待拓展,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提升现代渔业水平,为推动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对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重点对象、工作要求、方法措施、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持续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全面增强全民海洋与渔业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二是持续加强渔业生产安全。利用“5?12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日”、“6.6放鱼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契机,持续开展渔船管控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渔船船东船长主体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深化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商渔共治、火灾防控、封港清查等专项行动,拉网式排查、闭环式治理渔船安全隐患,依法严惩重罚渔船擅自改变作业、擅自改变用途、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安全救助和智控终端设备、不按规定配合和使用持证适任船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倒逼渔船严格落实海上交通、生产各项安全作业制度和规程。

三是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普法、执法与服务并重,继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蓝剑”、涉渔“三无”船舶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相关海域管控力度,抓好伏季休渔监管,推进违规违禁渔具专项执法工作,加强水产养殖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增强社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意识。提升执法工作水平,深入推进“两法衔接”,杜绝“以罚代刑”。

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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