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商丘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商丘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内容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园区规划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商丘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总面积32.90平方公里,范围四至边界为:东至济广高速快速路西侧,西至中州大道,南至文化路——富商大道——长江路,北至庄周大道——商都大道——汇聚十路。包括2个片区,片区1:东至济广高速,西至中州路,南至文化东路,北至庄周大道;片区2:东至中州路,西至东沙河,南至孙楼村北侧,北至庄周大道。
规划期限: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规划主导产业:以现代物流业为主导产业,商贸服务、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业、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装备和冷链物流装备制造业为辅助产业。
总体发展目标:加快发展国际物流、完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实现企业集中布局、提质产业发展、延链补链强链,实现产业集群化提质转型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将商丘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建设为基础设施完备、产业布局合理、生态环境优美,成为商丘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经济的增长点,打造商丘商贸型国家物流枢纽节点。
二、组织实施名称及联系方式
组织实施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单位地址: (略) 示范区豫苑路与侯荀路交叉口示范区政务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人:韩股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河南 (略)
联系人:马工
地址: (略) 川汇区城东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昌建B 栋1318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网络链接:
http://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4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商丘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内容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园区规划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商丘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总面积32.90平方公里,范围四至边界为:东至济广高速快速路西侧,西至中州大道,南至文化路——富商大道——长江路,北至庄周大道——商都大道——汇聚十路。包括2个片区,片区1:东至济广高速,西至中州路,南至文化东路,北至庄周大道;片区2:东至中州路,西至东沙河,南至孙楼村北侧,北至庄周大道。
规划期限: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规划主导产业:以现代物流业为主导产业,商贸服务、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业、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装备和冷链物流装备制造业为辅助产业。
总体发展目标:加快发展国际物流、完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实现企业集中布局、提质产业发展、延链补链强链,实现产业集群化提质转型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将商丘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建设为基础设施完备、产业布局合理、生态环境优美,成为商丘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经济的增长点,打造商丘商贸型国家物流枢纽节点。
二、组织实施名称及联系方式
组织实施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单位地址: (略) 示范区豫苑路与侯荀路交叉口示范区政务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人:韩股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河南 (略)
联系人:马工
地址: (略) 川汇区城东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昌建B 栋1318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网络链接:
http://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4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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