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合同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阶段、各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部过程的监理工作;
2.2工程建设地点: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 ;
2.3 建设规模: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6监理服务费:按照预算审后价的1.0%计取(含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致监理服务费的增减等相关费用。(监理费进度支付根据施工进度拨付监理费)。
2.7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含缺陷责任期)。
2.8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1.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监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和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 业绩要求:不要求。
3.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5 日至 2023年12月 11 日,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建宁县乘龙公寓五楼5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元;
4.4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 22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理费用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按照预算审后价的1.0%计取(含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致监理服务费的增减等相关费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电话:*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建宁县乘龙公寓五楼502室
电话:*、*
联系人:李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8-*
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合同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阶段、各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部过程的监理工作;
2.2工程建设地点: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 ;
2.3 建设规模: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6监理服务费:按照预算审后价的1.0%计取(含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致监理服务费的增减等相关费用。(监理费进度支付根据施工进度拨付监理费)。
2.7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含缺陷责任期)。
2.8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1.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监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和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 业绩要求:不要求。
3.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5 日至 2023年12月 11 日,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建宁县乘龙公寓五楼5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元;
4.4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 22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理费用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按照预算审后价的1.0%计取(含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致监理服务费的增减等相关费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电话:*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建宁县乘龙公寓五楼502室
电话:*、*
联系人:李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8-*
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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