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星洲座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星洲座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调整星洲座二期工程投资金额的函》(城南公司函〔2023〕21号)已收悉。我委于2023年7月以(巴南发改审发〔2023〕204号)批复了星洲座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因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发生改变,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39号)有关规定,需要重新履行项目建议书审批手续。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星洲座二期工程(2307-*-04-01-*)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龙洲湾街道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位于M17-3/05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27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5300平方米、地下约7400平方米,停车位共计182个。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场地铺装和道路工程,以及室内外公用工程等。
五、工程总投资约19668.6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6437.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774.19万元,预备费用约1456.94万元。资金来源:经营性收入解决。
六、接文后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深度要求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落实项目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论证等前期工作,并落实项目资金筹措方案,要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具体资金安排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巴南发改审发〔2023〕204号批复文件不再执行。
特此批复
(略)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调整星洲座二期工程投资金额的函》(城南公司函〔2023〕21号)已收悉。我委于2023年7月以(巴南发改审发〔2023〕204号)批复了星洲座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因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发生改变,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39号)有关规定,需要重新履行项目建议书审批手续。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星洲座二期工程(2307-*-04-01-*)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龙洲湾街道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位于M17-3/05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27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5300平方米、地下约7400平方米,停车位共计182个。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场地铺装和道路工程,以及室内外公用工程等。
五、工程总投资约19668.6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6437.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774.19万元,预备费用约1456.94万元。资金来源:经营性收入解决。
六、接文后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深度要求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落实项目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论证等前期工作,并落实项目资金筹措方案,要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具体资金安排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巴南发改审发〔2023〕204号批复文件不再执行。
特此批复
(略)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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