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宇泽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宇泽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宇泽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宇泽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宇泽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县铜都乡石夹地村
建设单位:昆明东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经建设单位
测算年产单晶方棒71424t。生产工艺为多晶硅原料装炉、抽真空→熔料、晶棒拉制→拆炉→机械加工→检测入库。项目占地*m2,建筑面积*.59平,主要建设原料清洗车间、单晶拉制车间、硅棒机加车间、化学品仓库、物料堆场、给水及循环水站、废水处理站、氩气回收系统、控制系统、成品仓库、消防水池及泵房、固废库等。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及汽车产生的尾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废气主要采用洒水降尘、物料覆盖防尘、使用商品砼。 施工期无组织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废气、熔料废气、炉膛清理废气、坩埚破碎废气、石墨清理废气、机加废气、废料破碎粉尘、酸洗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投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单晶炉车间内1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南厂区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北厂区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②熔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过单晶炉设备自带的简谐式除尘器、氩气回收系统前端设置的除尘器处理后,氩气回用不外排。 ③炉膛清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单晶炉车间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南厂区通 过3根30m高排气筒(DA011-DA013)排放,北厂区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14-DA016)排放。 ④坩埚打磨废气、石墨清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石墨清理间内1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南厂区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北厂区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⑤机加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机加车间内 1 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南厂区通过1根30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北厂区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⑥废料破碎粉尘经清洗车间内2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南厂区通过1 根 30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北厂区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⑦酸洗废气经清洗车间内一套四级喷淋洗涤塔处理后南厂区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北厂区通过1根 32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各高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等效排气筒)。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过程无废水产生。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机加废水、废酸液、清洗废水、酸气洗涤废水、氩气回收浓水、纯水制备浓水、冲厕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机加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少量上清液排入废水站生化工段处理。 ②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氢氟酸、硝酸等排入污水站混凝工段处理。 ③酸气洗涤废水采用四级氢氧化钠溶液进行循环喷淋洗涤后排入污水站处理。 ④氩气回收浓水、纯水制备浓水、冲厕废水排入废水站生化区处理。项目设置2个污水站采用“混凝沉淀+A/0”工艺,上述废水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碧谷污水处理厂处理。 ⑤废酸液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库危废间内,委托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运营期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962-2015)表1(A)。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环保设施建设、厂房装修产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主要产噪设备采用减振基础,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废弃土方、生活垃圾依法依规合理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毛毡、坩埚碎片和废石墨件、废钢丝、机加压滤硅泥、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过滤材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膜、废水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生产废酸液、废酸桶。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②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废毛毡、坩埚碎片和废石墨件、废钢丝、废水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在固废库暂存,定期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运走处理。 ③压滤硅泥在压滤间硅泥暂存区暂存,外售给硅泥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再利用。 ④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过滤材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膜在固废库暂存,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和更换。 ⑤机械加工阶段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在危废库暂存,委托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生产废酸液和废酸桶在危废库暂存,委托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宇泽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宇泽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宇泽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宇泽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县铜都乡石夹地村
建设单位:昆明东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经建设单位
测算年产单晶方棒71424t。生产工艺为多晶硅原料装炉、抽真空→熔料、晶棒拉制→拆炉→机械加工→检测入库。项目占地*m2,建筑面积*.59平,主要建设原料清洗车间、单晶拉制车间、硅棒机加车间、化学品仓库、物料堆场、给水及循环水站、废水处理站、氩气回收系统、控制系统、成品仓库、消防水池及泵房、固废库等。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及汽车产生的尾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废气主要采用洒水降尘、物料覆盖防尘、使用商品砼。 施工期无组织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废气、熔料废气、炉膛清理废气、坩埚破碎废气、石墨清理废气、机加废气、废料破碎粉尘、酸洗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投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单晶炉车间内1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南厂区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北厂区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②熔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过单晶炉设备自带的简谐式除尘器、氩气回收系统前端设置的除尘器处理后,氩气回用不外排。 ③炉膛清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单晶炉车间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南厂区通 过3根30m高排气筒(DA011-DA013)排放,北厂区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14-DA016)排放。 ④坩埚打磨废气、石墨清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石墨清理间内1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南厂区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北厂区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⑤机加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机加车间内 1 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南厂区通过1根30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北厂区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⑥废料破碎粉尘经清洗车间内2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南厂区通过1 根 30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北厂区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⑦酸洗废气经清洗车间内一套四级喷淋洗涤塔处理后南厂区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北厂区通过1根 32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各高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等效排气筒)。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过程无废水产生。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机加废水、废酸液、清洗废水、酸气洗涤废水、氩气回收浓水、纯水制备浓水、冲厕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机加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少量上清液排入废水站生化工段处理。 ②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氢氟酸、硝酸等排入污水站混凝工段处理。 ③酸气洗涤废水采用四级氢氧化钠溶液进行循环喷淋洗涤后排入污水站处理。 ④氩气回收浓水、纯水制备浓水、冲厕废水排入废水站生化区处理。项目设置2个污水站采用“混凝沉淀+A/0”工艺,上述废水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碧谷污水处理厂处理。 ⑤废酸液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库危废间内,委托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运营期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962-2015)表1(A)。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环保设施建设、厂房装修产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主要产噪设备采用减振基础,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废弃土方、生活垃圾依法依规合理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毛毡、坩埚碎片和废石墨件、废钢丝、机加压滤硅泥、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过滤材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膜、废水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生产废酸液、废酸桶。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②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废毛毡、坩埚碎片和废石墨件、废钢丝、废水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在固废库暂存,定期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运走处理。 ③压滤硅泥在压滤间硅泥暂存区暂存,外售给硅泥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再利用。 ④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过滤材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膜在固废库暂存,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和更换。 ⑤机械加工阶段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在危废库暂存,委托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生产废酸液和废酸桶在危废库暂存,委托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宇泽年产20GW单晶硅拉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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