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静海区2023年第十三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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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关于静海区2023年第十三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3〕133号



静海区人民政府:

《 (略) 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静海区2023年第十三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请示》(津静海政请〔2023〕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静海镇西边庄村集体农用地3.4914公顷(含耕地0.31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略) 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下简称节余指标),本次使用节余指标所涉及的调剂资金要按规定足额缴纳,并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方案落实。

二、同意静海镇西边庄村集体土地6.2473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333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落实安置措施,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附件下载:

津规资源准函〔2023〕133号



静海区人民政府:

《 (略) 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静海区2023年第十三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请示》(津静海政请〔2023〕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静海镇西边庄村集体农用地3.4914公顷(含耕地0.31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略) 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下简称节余指标),本次使用节余指标所涉及的调剂资金要按规定足额缴纳,并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方案落实。

二、同意静海镇西边庄村集体土地6.2473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333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落实安置措施,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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