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水务局启东市蒿枝港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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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水务局启东市蒿枝港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略) 蒿枝港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吕四港、合作、海复

建设单位: (略) 水务局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曹凤琦(*00)

项目概况:

一、项目整治段位于三和港(K0+000)至蒿枝港闸(K14+370),全长14.37km,总投资额80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54),主体工程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护岸工程及配套建筑物,临时工程包括施工场地、排泥场、临时道路等。工程总土方开挖约92.88万方,土方回填27.12万方,清淤土方65.76万方,现浇砼3643.9方,预制砼10508方,施工周期约15个月。项目代码:2309-*-89-01-*。

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管理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逐项落实《环评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选址、选线内容须符合《 (略)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略) 苏中沿江区水利治理规划》、《 (略) 水利治理规划》、《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划要求。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强化环境敏感目标保护。施工单位须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河道开挖疏浚、清淤施工应尽量避免渔业及水生生物资源集中产卵繁殖期;优化施工方案,开展水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对“十四五”通启河国考、省考断面环境质量及生态渔业资源的实际影响,采取针对性补救措施,确保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3.加强施工期间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施工营地须设置相应的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就近委托污水处理厂处理或作项目周边农田施肥;混凝土拌站及沙石料冲洗水循环使用,沟河疏浚泥浆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4.施工营地、疏浚淤泥干化场、物料堆场施工便道的选址须远离水产养殖区以及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5.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废机油)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废机油类危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施工场地、临时堆场应设在低产地、荒地或主线占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疏浚淤泥干化场、弃土场、拌合场等临时占地实施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轻对河道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略) 蒿枝港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吕四港、合作、海复

建设单位: (略) 水务局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曹凤琦(*00)

项目概况:

一、项目整治段位于三和港(K0+000)至蒿枝港闸(K14+370),全长14.37km,总投资额80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54),主体工程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护岸工程及配套建筑物,临时工程包括施工场地、排泥场、临时道路等。工程总土方开挖约92.88万方,土方回填27.12万方,清淤土方65.76万方,现浇砼3643.9方,预制砼10508方,施工周期约15个月。项目代码:2309-*-89-01-*。

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管理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逐项落实《环评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选址、选线内容须符合《 (略)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略) 苏中沿江区水利治理规划》、《 (略) 水利治理规划》、《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划要求。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强化环境敏感目标保护。施工单位须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河道开挖疏浚、清淤施工应尽量避免渔业及水生生物资源集中产卵繁殖期;优化施工方案,开展水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对“十四五”通启河国考、省考断面环境质量及生态渔业资源的实际影响,采取针对性补救措施,确保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3.加强施工期间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施工营地须设置相应的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就近委托污水处理厂处理或作项目周边农田施肥;混凝土拌站及沙石料冲洗水循环使用,沟河疏浚泥浆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4.施工营地、疏浚淤泥干化场、物料堆场施工便道的选址须远离水产养殖区以及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5.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废机油)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废机油类危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施工场地、临时堆场应设在低产地、荒地或主线占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疏浚淤泥干化场、弃土场、拌合场等临时占地实施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轻对河道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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