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结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结乡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都结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结乡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乡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略) 、县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现将《都结乡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都结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都结乡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
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有力保障畜牧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
物防疫法》和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订
我乡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9月25日至11月28日为集中免疫阶段。11月29日至30日为免疫效果监测和县级检查验收阶段,11月10日 (略) 、自治区和农业农村部检查验收。
二、总体要求
对辖区内所有存栏畜禽,一律进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秋
季免疫工作的重点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羊小反刍
兽疫和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对经免疫的猪、牛、羊、犬等动物
要全部佩戴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的动物免疫耳标,并且
规范填写动物免疫档案、签发动物免疫证明;对经高致病性禽
流感免疫的家禽,填发全区统一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档案。
免疫工作要切实做到“三真”,即:真疫苗、真打、真有效。
三、目标任务
(一)强制免疫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分别达到规定要求,口蹄疫:猪、牛、羊100%;高致病性禽流感100%;小反刍兽疫100%;应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100%;应免猪瘟100%,免疫质量达到70%。
(二)落实免疫标识管理,猪、牛、羊免疫耳标佩带率达到100%,各类动物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三)动物产地检疫率100%。
(四)对饲养场、动物 (略) 场、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载工具,肉类仓储等场所实施一次全面消毒。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各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通知要求,从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心理,扎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二)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县乡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具体解决免疫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层层签订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状,保证免疫工作责任落实到村屯和养殖场。
(三)落实免疫人员全面开展免疫。各村(居)、各规模养殖场要组织人员到村、到屯、到场,对免疫过期、漏免、新补栏的畜禽进行逐一免疫,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针不漏量”的要求,开展拉网式的集中注射行动,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坚决不留防疫死角。
(四)认真做好疫苗等防疫物资的供应与调配。各村(居)规模养殖场的疫苗使用要做到有计划、不浪费;同时储藏和运送疫苗时,要在规定温度条件下进行,保证疫苗质量。
(五)严格技术操作,确保免疫质量。各村(居)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的要求与免疫程序来操作,切实保证免疫效果。同时乡兽医站或村动物疫病防治员要对本辖区内的畜禽进行登记造册备案,认真填写防疫档案簿与免疫证明,建立完整的防疫档案记录,并对实施免疫动物加施免疫标识。
(六)继续抓好示范村色的免疫工作。要求全乡所有村级动物度病防治贞必须郁要做好个免疫示范点的二次免疫注射工作,示范点存栏的所有畜禽长期保持持有效免疫状态,免疫抗体水平达到上级要求。
(七)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动物防疫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做好强制免疫的意义、义务和责任,依法自觉做好免疫工作。
(八)加强抗体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秋季防疫期间,乡兽医站将随机对村(居)的存栏家畜(禽)进行抗体监测,对被抽检的场、村屯存栏家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尽快进行一次加强免疫,确保动物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九)强化督查,确保免疫任务的完成。在整个秋季免疫活动过程中,乡重防办将成立检查组对全乡各村(居)、规模养殖场进行免疫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解决,确保免疫工作取得成效。
(十)及时掌握免疫进度,实行周报制度。各村(居)要严格报告制度,定期将本周免疫数字报到乡重防办,由乡重防办统计汇总上报县重防办。
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乡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略) 、县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现将《都结乡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都结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都结乡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
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有力保障畜牧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
物防疫法》和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订
我乡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9月25日至11月28日为集中免疫阶段。11月29日至30日为免疫效果监测和县级检查验收阶段,11月10日 (略) 、自治区和农业农村部检查验收。
二、总体要求
对辖区内所有存栏畜禽,一律进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秋
季免疫工作的重点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羊小反刍
兽疫和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对经免疫的猪、牛、羊、犬等动物
要全部佩戴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的动物免疫耳标,并且
规范填写动物免疫档案、签发动物免疫证明;对经高致病性禽
流感免疫的家禽,填发全区统一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档案。
免疫工作要切实做到“三真”,即:真疫苗、真打、真有效。
三、目标任务
(一)强制免疫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分别达到规定要求,口蹄疫:猪、牛、羊100%;高致病性禽流感100%;小反刍兽疫100%;应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100%;应免猪瘟100%,免疫质量达到70%。
(二)落实免疫标识管理,猪、牛、羊免疫耳标佩带率达到100%,各类动物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三)动物产地检疫率100%。
(四)对饲养场、动物 (略) 场、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载工具,肉类仓储等场所实施一次全面消毒。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各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通知要求,从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心理,扎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二)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县乡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具体解决免疫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层层签订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状,保证免疫工作责任落实到村屯和养殖场。
(三)落实免疫人员全面开展免疫。各村(居)、各规模养殖场要组织人员到村、到屯、到场,对免疫过期、漏免、新补栏的畜禽进行逐一免疫,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针不漏量”的要求,开展拉网式的集中注射行动,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坚决不留防疫死角。
(四)认真做好疫苗等防疫物资的供应与调配。各村(居)规模养殖场的疫苗使用要做到有计划、不浪费;同时储藏和运送疫苗时,要在规定温度条件下进行,保证疫苗质量。
(五)严格技术操作,确保免疫质量。各村(居)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的要求与免疫程序来操作,切实保证免疫效果。同时乡兽医站或村动物疫病防治员要对本辖区内的畜禽进行登记造册备案,认真填写防疫档案簿与免疫证明,建立完整的防疫档案记录,并对实施免疫动物加施免疫标识。
(六)继续抓好示范村色的免疫工作。要求全乡所有村级动物度病防治贞必须郁要做好个免疫示范点的二次免疫注射工作,示范点存栏的所有畜禽长期保持持有效免疫状态,免疫抗体水平达到上级要求。
(七)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动物防疫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做好强制免疫的意义、义务和责任,依法自觉做好免疫工作。
(八)加强抗体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秋季防疫期间,乡兽医站将随机对村(居)的存栏家畜(禽)进行抗体监测,对被抽检的场、村屯存栏家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尽快进行一次加强免疫,确保动物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九)强化督查,确保免疫任务的完成。在整个秋季免疫活动过程中,乡重防办将成立检查组对全乡各村(居)、规模养殖场进行免疫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解决,确保免疫工作取得成效。
(十)及时掌握免疫进度,实行周报制度。各村(居)要严格报告制度,定期将本周免疫数字报到乡重防办,由乡重防办统计汇总上报县重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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