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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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若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予以简化:(一)免予开展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开程序,相关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公开内容一并公开;(二)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10个工作日的期限减为5个工作日;(三)免予采用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张贴公告的方式。”

江西东 (略) (略) (略) 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内,20 (略) 环境保护厅以“赣环督字[2007]32号”通过了《 (略) 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在该规划环评编制期间已依法开展过规划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并且企业所有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均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因此按照“部令第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本次公众参与工作进行简化,现将江西东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

一、后评价项目概况

东鹏主要从事锂、铷、铯等轻稀有金属盐类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工业化规模生产铷盐产品的企业,也是专业化生产铯盐的生产厂家之一,并且是为世界主要电池材料生产厂家配套的氟化锂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萃取、反萃取、浓缩分离、酸浸、转型、苛化、合成、冷却结晶、烘干等等,已正式投入运营多年,现具备年产1014t铯盐、17388t锂盐、41t铷盐生产能力,自2004年成立以来至今共开展过8次环境影响评价,均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首个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行近20年,最新项目也正式投入运行2年有余,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37号)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源路1111号

联系人:张克忠,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中大道101号

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网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江西东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t7OA,提取码:0f4z。

(2)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略) 洪都中大道101号联系谢工获以,联系电话: *。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

江西东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址:

http://**_*.html。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本单位,反映与本次后评价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详细见前文“二”、“三”节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

自本公示发布起五个工作日。

江西东 (略)

2023年12月2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若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予以简化:(一)免予开展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开程序,相关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公开内容一并公开;(二)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10个工作日的期限减为5个工作日;(三)免予采用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张贴公告的方式。”

江西东 (略) (略) (略) 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内,20 (略) 环境保护厅以“赣环督字[2007]32号”通过了《 (略) 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在该规划环评编制期间已依法开展过规划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并且企业所有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均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因此按照“部令第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本次公众参与工作进行简化,现将江西东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

一、后评价项目概况

东鹏主要从事锂、铷、铯等轻稀有金属盐类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工业化规模生产铷盐产品的企业,也是专业化生产铯盐的生产厂家之一,并且是为世界主要电池材料生产厂家配套的氟化锂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萃取、反萃取、浓缩分离、酸浸、转型、苛化、合成、冷却结晶、烘干等等,已正式投入运营多年,现具备年产1014t铯盐、17388t锂盐、41t铷盐生产能力,自2004年成立以来至今共开展过8次环境影响评价,均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首个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行近20年,最新项目也正式投入运行2年有余,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37号)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源路1111号

联系人:张克忠,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中大道101号

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网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江西东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t7OA,提取码:0f4z。

(2)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略) 洪都中大道101号联系谢工获以,联系电话: *。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

江西东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址:

http://**_*.html。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本单位,反映与本次后评价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详细见前文“二”、“三”节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

自本公示发布起五个工作日。

江西东 (略)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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