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镇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前后陈区块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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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镇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前后陈区块批后公布

该控规局部调整已于2023年11月2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文号:甬政发〔2023〕74号,现将其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调整背景

为提升云龙镇北门户形象,解决宁横公路改造工程涉及的前后陈村拆迁安置问题,并进一步完善云龙镇教育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布局,对《宁波鄞州区云龙镇镇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范围一:东、南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前塘河,北至鄞州大道和大东江(控规新增覆盖区)。

范围二:东、南至前塘河,西至云丽路,北至规划河流,主要涉及原控规12-02-f5地块、12-02-f6地块。

范围三:东至云丽路,南至云莫路,西至环镇路,北至规划河流,主要涉及原控规12-02-c9地块。

三、主要调整内容

(1)将范围一(前后陈区块)纳入控规编制范围。其中12-05-a1地块用地面积约4.06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配建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50 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各一处;12-05-a2地块用地面积约0.27公顷,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A2);12-05-a5地块用地面积约1.58公顷,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综合用地(B1+B2),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 米,配建社会停车场(130 个机动车停车位)一处;12-05-a6 地块用地面积约0.2 公顷,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U21),容积率0.5;12-05-b1 地块用地面积约2.58 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 米,配建9 班幼儿园一所,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20 平方米)一处;12-05-c1 地块用地面积约0.77 公顷,为现状保留陈浪雅苑小区;12-05-c2 地块用地面积约3.56 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 (略) 场(建筑面积不少于750 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70 平方米)各一处;DQH12-02-f5、DQH12-02-f6 地块合并为DQH12-02-f5f6 地块,用地面积约1.91公顷,用地性质由幼儿园用地(R2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 米,规划为18 班初中;DQH12-02-f5、DQH12-02-f6 地块原规划涉及的居住配套设施调整至DQH12-02-c9 地块;DQH12-02-c9 地块明确建筑高度为80米,用地性质和其余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12-05-b7、12-05-b8、12-05-c7、12-05-c9 地块用地性质为留白用地(X1),用地面积共约1.82 公顷;12-05-b2 地块配建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 平方米)一处。

(2)根据相关道路工程规划对宁横公路线型优化更新;新增16 米规划道路。

(3)优化大东江和前陈江河道蓝线,河道最小控制宽度分别为15 米、40 米。

调整前地块指标一览表:

地块名称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备注

DQH12-02-c9

R2

2.95

2.40

30

32


DQH12-02-f5

R22

0.46

1.00

30

35

规划9班幼儿园

DQH12-02-f6

B1

1.45

1.50

按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范控制

40

(略) 民学校、居家养老服务站、文体活动站

调整后地块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备注

12-05-a1

R2

4.06

2.4

30

35

80

配建社区服务站1处(含社区服务大厅、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居民活动用房、活动室、阅览室、残疾人康复室),建筑面积不少于600㎡;社区配套用房1处,面积不小于650㎡;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50㎡。

12-05-a2

A2

0.27

1.5

35

40

24


12-05-a3

E1

0.09

——

——

——

——


12-05-a4

G1

1.27

——

——

——

——


12-05-a5

B1+B2

1.58

3.0

35

40

80

配建130个停车位的社会停车场1处

12-05-a6

U21

0.2

0.5

——

——

——


12-05-a7

E1

0.85

——

——

——

——


12-05-a8

G1

0.58

——

——

——

——


12-05-a9

G2

0.02

——

——

——

——


12-05-b1

R2

2.58

2.4

30

35

80

配建9班幼儿园1处;社区配套用房1处,面积不小于420㎡。

12-05-b2

G1

2.46

——

——

——

——

配建公共厕所1处

12-05-b3

E1

0.59

——

——

——

——


12-05-b4

G1

0.43

——

——

——

——


12-05-b5

G1

0.05

——

——

——

——


12-05-b6

E1

0.0018

——

——

——

——


12-05-b7

X1

0.3

——

——

——

——


12-05-b8

X1

0.56

——

——

——

——


12-05-c1

R2

0.77

2.4

30

35

80

现状保留陈浪雅苑小区

12-05-c2

R2

3.56

2.4

30

35

80

(略) 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750㎡;社区配套用房1处,面积不小于570㎡。

12-05-c3

G1

0.77

——

——

——

——


12-05-c4

E1

0.46

——

——

——

——


12-05-c5

G1

0.23

——

——

——

——


12-05-c6

G1

0.08

——

——

——

——


12-05-c7

X1

0.22

——

——

——

——


12-05-c8

E1

0.0015

——

——

——

——


12-05-c9

X1

0.74

——

——

——

——


12-02-c9

R2

2.95

2.4

30

32

80

配建9班幼儿园,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站、文体活动站、 (略) 民学校各一处

12-02-f5f6

A33

1.91

1.2

35

35

24

规划18班初中

附图一:原用地规划图

附图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该控规局部调整已于2023年11月2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文号:甬政发〔2023〕74号,现将其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调整背景

为提升云龙镇北门户形象,解决宁横公路改造工程涉及的前后陈村拆迁安置问题,并进一步完善云龙镇教育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布局,对《宁波鄞州区云龙镇镇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范围一:东、南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前塘河,北至鄞州大道和大东江(控规新增覆盖区)。

范围二:东、南至前塘河,西至云丽路,北至规划河流,主要涉及原控规12-02-f5地块、12-02-f6地块。

范围三:东至云丽路,南至云莫路,西至环镇路,北至规划河流,主要涉及原控规12-02-c9地块。

三、主要调整内容

(1)将范围一(前后陈区块)纳入控规编制范围。其中12-05-a1地块用地面积约4.06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配建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50 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各一处;12-05-a2地块用地面积约0.27公顷,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A2);12-05-a5地块用地面积约1.58公顷,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综合用地(B1+B2),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 米,配建社会停车场(130 个机动车停车位)一处;12-05-a6 地块用地面积约0.2 公顷,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U21),容积率0.5;12-05-b1 地块用地面积约2.58 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 米,配建9 班幼儿园一所,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20 平方米)一处;12-05-c1 地块用地面积约0.77 公顷,为现状保留陈浪雅苑小区;12-05-c2 地块用地面积约3.56 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 (略) 场(建筑面积不少于750 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70 平方米)各一处;DQH12-02-f5、DQH12-02-f6 地块合并为DQH12-02-f5f6 地块,用地面积约1.91公顷,用地性质由幼儿园用地(R2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 米,规划为18 班初中;DQH12-02-f5、DQH12-02-f6 地块原规划涉及的居住配套设施调整至DQH12-02-c9 地块;DQH12-02-c9 地块明确建筑高度为80米,用地性质和其余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12-05-b7、12-05-b8、12-05-c7、12-05-c9 地块用地性质为留白用地(X1),用地面积共约1.82 公顷;12-05-b2 地块配建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 平方米)一处。

(2)根据相关道路工程规划对宁横公路线型优化更新;新增16 米规划道路。

(3)优化大东江和前陈江河道蓝线,河道最小控制宽度分别为15 米、40 米。

调整前地块指标一览表:

地块名称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备注

DQH12-02-c9

R2

2.95

2.40

30

32


DQH12-02-f5

R22

0.46

1.00

30

35

规划9班幼儿园

DQH12-02-f6

B1

1.45

1.50

按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范控制

40

(略) 民学校、居家养老服务站、文体活动站

调整后地块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备注

12-05-a1

R2

4.06

2.4

30

35

80

配建社区服务站1处(含社区服务大厅、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居民活动用房、活动室、阅览室、残疾人康复室),建筑面积不少于600㎡;社区配套用房1处,面积不小于650㎡;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50㎡。

12-05-a2

A2

0.27

1.5

35

40

24


12-05-a3

E1

0.09

——

——

——

——


12-05-a4

G1

1.27

——

——

——

——


12-05-a5

B1+B2

1.58

3.0

35

40

80

配建130个停车位的社会停车场1处

12-05-a6

U21

0.2

0.5

——

——

——


12-05-a7

E1

0.85

——

——

——

——


12-05-a8

G1

0.58

——

——

——

——


12-05-a9

G2

0.02

——

——

——

——


12-05-b1

R2

2.58

2.4

30

35

80

配建9班幼儿园1处;社区配套用房1处,面积不小于420㎡。

12-05-b2

G1

2.46

——

——

——

——

配建公共厕所1处

12-05-b3

E1

0.59

——

——

——

——


12-05-b4

G1

0.43

——

——

——

——


12-05-b5

G1

0.05

——

——

——

——


12-05-b6

E1

0.0018

——

——

——

——


12-05-b7

X1

0.3

——

——

——

——


12-05-b8

X1

0.56

——

——

——

——


12-05-c1

R2

0.77

2.4

30

35

80

现状保留陈浪雅苑小区

12-05-c2

R2

3.56

2.4

30

35

80

(略) 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750㎡;社区配套用房1处,面积不小于570㎡。

12-05-c3

G1

0.77

——

——

——

——


12-05-c4

E1

0.46

——

——

——

——


12-05-c5

G1

0.23

——

——

——

——


12-05-c6

G1

0.08

——

——

——

——


12-05-c7

X1

0.22

——

——

——

——


12-05-c8

E1

0.0015

——

——

——

——


12-05-c9

X1

0.74

——

——

——

——


12-02-c9

R2

2.95

2.4

30

32

80

配建9班幼儿园,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站、文体活动站、 (略) 民学校各一处

12-02-f5f6

A33

1.91

1.2

35

35

24

规划18班初中

附图一:原用地规划图

附图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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