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诸暨市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诸暨市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2021年11月13日,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根据《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 (略) 枫桥镇梅苑村,租用浙江 (略) 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厂区占地面积6439.8平方米,购置压铸机、自动车床、钻床、喷砂机等设备,建成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工业环 (略) 于2018年12月编制完成了《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月10日予以批复(诸环建〔2019〕65 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四)验收范围
因市场原因,部分设备未实施(注塑机、冲床等),但已建部分环保设备已配套并运行,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批复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中已建部分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为先行验收,注塑、红冲等工序设备及其他部分设备暂未实施,本项目行业类别为“二十五、汽车制造业中 71 汽车制造”,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环评补充说明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对照,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 (略) 枫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 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化烟尘、压铸脱膜废气、喷砂粉尘。注塑、红冲废气暂不产生熔化烟尘、压铸脱膜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设备均布置在生产厂房内,并有一定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降低机械设备运转时部件间的摩擦,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合理安排各类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
(三)固废
企业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废边角料、次品、除尘收尘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金属回收单位,熔化废渣、废乳化液、废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6月18日-19日),生活污水纳管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6月18日-19日),熔化烟尘、压铸脱模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新污染源中的二级标准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
喷砂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新污染源中的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6月18日-19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6月18日-19日),项目东、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项目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企业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废边角料、次品、除尘收尘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金属回收单位,熔化废渣、废乳化液、废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5)总量控制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后压铸脱膜等工序在不超过限定的年总生产时间情况下,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总体上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基本规范,验收资料基本齐全。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基本具备(先行)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内容。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范竣工验收报告档案资料,装订成册存档,按要求落实后阶段涉及的验收公示等相关工作。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4日---2021年12月17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电话:0575-*
3、建设单位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 电话:*
4、公开网址
浙江 (略) http://**
诸暨市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2021年11月13日,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根据《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 (略) 枫桥镇梅苑村,租用浙江 (略) 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厂区占地面积6439.8平方米,购置压铸机、自动车床、钻床、喷砂机等设备,建成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工业环 (略) 于2018年12月编制完成了《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月10日予以批复(诸环建〔2019〕65 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四)验收范围
因市场原因,部分设备未实施(注塑机、冲床等),但已建部分环保设备已配套并运行,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批复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中已建部分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为先行验收,注塑、红冲等工序设备及其他部分设备暂未实施,本项目行业类别为“二十五、汽车制造业中 71 汽车制造”,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环评补充说明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对照,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 (略) 枫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 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化烟尘、压铸脱膜废气、喷砂粉尘。注塑、红冲废气暂不产生熔化烟尘、压铸脱膜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设备均布置在生产厂房内,并有一定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降低机械设备运转时部件间的摩擦,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合理安排各类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
(三)固废
企业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废边角料、次品、除尘收尘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金属回收单位,熔化废渣、废乳化液、废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6月18日-19日),生活污水纳管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6月18日-19日),熔化烟尘、压铸脱模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新污染源中的二级标准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
喷砂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新污染源中的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6月18日-19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6月18日-19日),项目东、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项目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企业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废边角料、次品、除尘收尘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金属回收单位,熔化废渣、废乳化液、废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5)总量控制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后压铸脱膜等工序在不超过限定的年总生产时间情况下,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总体上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基本规范,验收资料基本齐全。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基本具备(先行)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内容。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范竣工验收报告档案资料,装订成册存档,按要求落实后阶段涉及的验收公示等相关工作。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4日---2021年12月17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电话:0575-*
3、建设单位
(略) 车缘汽车零部件厂 电话:*
4、公开网址
浙江 (略)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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