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清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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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清溪镇

?作者: (略) 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川气东送燕子窝阀室为清溪储气库新增下载点项目

(略) 宣汉县清溪镇

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 (略)

山东 (略)

川气东送燕子窝阀 (略) (略) 宣汉县清溪镇,为川气东送主管道与达化专线管道共用阀室,川气东送主管线设计压力10MPa,干线管径Φ1016,接收川气东送暑期干线上游普光首站来气,输往下游天生阀室。达化专线设计压力8.0MPa,管径Φ1508,起点位于达州宣汉普光镇普光首站,重 (略) 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达州高新区),全长约77.5km,设计输气能力30 c 108Nm3/a。目前燕子窝阀室可以临时给清溪储气库筑起(无计量等功能),同时能接收清溪储气库的来气。燕子窝阀室东侧为已建阀组区,即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工艺区内建有一套DN250清管器收发装置。同时放空区内建有放空立管一套,规格为PN2.6MPa、Φ323.9 c 10mm、H=15.3m。清溪储气库出站接到燕子窝阀室管道,线路水平长度4.8km,管道实长4887.4m,管径DN250,设计压力9.0MPa,管线输送能力300 c 104m3/天,运行压力4.6~7.8MPa。为完善燕子窝阀室向清溪储气库下载的过滤、计量、调流等功能,解决普光气田天然气调峰能力,对燕子窝阀室及其邻建的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进行改造,利用阀室周边用地新增进站、过滤、计量、流量调节等相关设施,实现燕子窝阀室向清溪储气库注气计量的功能。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进行改造和燕子窝阀室工艺区扩建,从燕子窝阀室与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之间的管口开口接管,新增设备安装在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东侧,新增多管干式除尘器1套、卧式过滤分离器2套、超声计量撬1套(Class600 DN150)、流量撬1套(Class600 DN150)、排污罐1套,配套建设阀门及工艺管网,站控系统、配电系统等,同时在干线上设置旁通支线,避免因设施故障影响输气。利用现有放空立管等设施,新征地新建放空区,配套建设放空输气管线82m。将燕子窝阀室、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及新增工艺区整合为一个整体工艺区,燕子窝阀室更名为燕子窝分输站,设计压力10MPa,供气规模为4.2 c 108Nm3/a。项目总投资1660.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8万元。

1.做好生态保护措施。在站场扩建及拟建放空管线、放空区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土壤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布置合适的林草种类,重点做好林草地的工程建设区的植被恢复工作;施工材料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在施工作业带内设置,施工材料堆放场周围一定范围内采取一定防护措施,场地清理避免雨天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危害。

2.加强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站场扩建及管道开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洒水,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现场配置专职人员并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持场内道路整洁湿润;土方开挖等采取,配备喷雾式降尘器进行降尘。运营期采用合理的输气工艺保证正常生产无泄漏;放空立管采用密封良好的双阀控制;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站场设置放空系统,放空天然气通过放空立管排放,利用高空疏散减少天然气排放的安全危害和环境污染。

3.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材料堆放场地应设蓬盖,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试压废水和施工废水回用于站场绿化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4.加强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使主要噪声源远离环境敏感点;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和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保证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后达标排放。运营期合理设计控制站内管线流速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工艺设备应尽量远离厂界布置,放空管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设备基座安装减振措施,场站采取围墙隔声措施并合理绿化,使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后达标排放。

5.加强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清管废渣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中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外售给专门的回收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剩余废料交由工业废物回收单位处置;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内排污池及燕子窝阀室与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的围墙拆除后送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运营期分离器检修废渣排入排污罐中暂存,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铅蓄电池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滤芯依托普光首站危废库房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综合法年产5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和单水氢氧化锂工程项目

(略) 普光经济开发区普光功能区

(略)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 (略) (略)

项目位于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原料库、转化焙烧车间、粉磨车间、酸化焙烧车间、硫酸锂车间生产装置厂房、碳酸锂生产装置厂房、氢氧化锂生产装置厂房、硫酸钠生产装置厂房及车间变电室、控制室、事故水池、供水站、消防水站及循环水站、污水站、锅炉房系统、10kv变配电站、油品库、药品库、产品库、机修及备品库房、研发中心以及锂渣暂存场地等;该项目达产后,可形成25000吨/年电池级碳酸锂、25000吨/年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和*吨/年元明粉的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4277万元。

1.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修建沉淀池,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 (略) 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浸出渣洗涤废水、树脂塔再生清洗废水、锅炉排水、循环使用后定期排放的酸化窑废气水洗喷淋废水以及经车间四周废水收集沟收集后的车间地坪清洗废水均通过管道泵送至调浆浸出工序回用,不外排;碳酸锂粗品搅洗废水通过管道泵送至配碱工序回用,不外排;回转窑废气处理废水循环使用后定期通过管道泵送至石灰石湿法调浆工序,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蒸发和硫酸锂净化液/无水硫酸钠/氢氧化锂蒸发浓缩结晶的冷凝水经管道冷凝回收后回用于调浆浸出工序、配碱工序、重溶解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分批次回用于调浆浸出、浸出渣洗涤工序,不外排;调浆浸出/酸化气体中和/检测废气喷淋废水、检验检测废水(不含前三次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后的办公生活污水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普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 中和 混凝沉淀 过滤”处理工艺,厂区各类废水经处理后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标准中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达标排放。

2.加强废气处理措施。在施工作业边界四周设置施工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在施工围挡四周设置喷水雾降尘装置,并配备雾炮机;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遮盖措施,对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进行硬化,每天及时清理路面散落物料,并对车辆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控尘;在工地进出口设置车辆轮胎清洗处,对于进出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运营期烘干机卸料废气、焙烧熟料冷却及破碎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窑尾废气采用高温布袋除尘器 SCR脱硝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经1根6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料进仓及储存废气、烘干料储存仓卸料称量废气、烘干料转移输送废气、熟料破碎后转移输送废气、焙料仓进料及暂存废气、立磨及中间仓暂存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配套的1根20m、36m、20m、19m、46m、38m高排气筒排放;焙料仓卸料及输送废气、球磨及转移输送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配套的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细焙料暂存及卸料废气、细焙料暂存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配套的1根48m高排气筒排放;酸化窑燃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45m高排气筒排放;酸化窑废气采用水洗 碱洗 湿式电除雾处理后经1根45m高排气筒排放;碳酸钙仓、碳酸钠仓分别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配套的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浆浸出废气、酸化气提中和废气分别采用1套碱液喷淋经各自配套的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氢氧化锂烘干及包装粉尘、碳酸锂烘干及包装粉尘分别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配套的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无水硫酸钠烘干及包装废气配套燃气热风炉采取低氮燃烧装置,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检验检测废气经1套水喷淋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采用2套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共设置26根排气筒,废气排放口规范化建设,预留采样口,保证废气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标准后达标排放,检测过程中产生的VOCs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后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全厂以无水硫酸钠车间、浸出渣库、氨水罐区边界外延5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以转化焙烧车间、浸出净化车间边界外延1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以原料烘干区边界外延2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3.加强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打桩、风镐等高噪声机械作业,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离敏感点相对较远的一侧,工地周围设立围护屏障,施工现场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排放标准。运营期合理布置噪声源;将空压机、冷却塔、各类机泵等主要的噪声源布置于厂房内部,通过墙体隔声等物理阻隔方式减轻对厂界外的声环境影响;使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冷却塔、各类机泵等主要产噪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底座安装减震垫等措施;空压机设置在密闭空压机房内,并对空压机的主排风管和进风管均安装消声器,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设备定期调试,加润滑油进行维护,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后达标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弃土以及建筑废料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同时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运营期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废物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间,浸出渣暂存于浸出渣库,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及机油桶、废催化剂、检验监测废液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


?作者: (略) 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川气东送燕子窝阀室为清溪储气库新增下载点项目

(略) 宣汉县清溪镇

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 (略)

山东 (略)

川气东送燕子窝阀 (略) (略) 宣汉县清溪镇,为川气东送主管道与达化专线管道共用阀室,川气东送主管线设计压力10MPa,干线管径Φ1016,接收川气东送暑期干线上游普光首站来气,输往下游天生阀室。达化专线设计压力8.0MPa,管径Φ1508,起点位于达州宣汉普光镇普光首站,重 (略) 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达州高新区),全长约77.5km,设计输气能力30 c 108Nm3/a。目前燕子窝阀室可以临时给清溪储气库筑起(无计量等功能),同时能接收清溪储气库的来气。燕子窝阀室东侧为已建阀组区,即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工艺区内建有一套DN250清管器收发装置。同时放空区内建有放空立管一套,规格为PN2.6MPa、Φ323.9 c 10mm、H=15.3m。清溪储气库出站接到燕子窝阀室管道,线路水平长度4.8km,管道实长4887.4m,管径DN250,设计压力9.0MPa,管线输送能力300 c 104m3/天,运行压力4.6~7.8MPa。为完善燕子窝阀室向清溪储气库下载的过滤、计量、调流等功能,解决普光气田天然气调峰能力,对燕子窝阀室及其邻建的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进行改造,利用阀室周边用地新增进站、过滤、计量、流量调节等相关设施,实现燕子窝阀室向清溪储气库注气计量的功能。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进行改造和燕子窝阀室工艺区扩建,从燕子窝阀室与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之间的管口开口接管,新增设备安装在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东侧,新增多管干式除尘器1套、卧式过滤分离器2套、超声计量撬1套(Class600 DN150)、流量撬1套(Class600 DN150)、排污罐1套,配套建设阀门及工艺管网,站控系统、配电系统等,同时在干线上设置旁通支线,避免因设施故障影响输气。利用现有放空立管等设施,新征地新建放空区,配套建设放空输气管线82m。将燕子窝阀室、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及新增工艺区整合为一个整体工艺区,燕子窝阀室更名为燕子窝分输站,设计压力10MPa,供气规模为4.2 c 108Nm3/a。项目总投资1660.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8万元。

1.做好生态保护措施。在站场扩建及拟建放空管线、放空区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土壤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布置合适的林草种类,重点做好林草地的工程建设区的植被恢复工作;施工材料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在施工作业带内设置,施工材料堆放场周围一定范围内采取一定防护措施,场地清理避免雨天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危害。

2.加强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站场扩建及管道开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洒水,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现场配置专职人员并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持场内道路整洁湿润;土方开挖等采取,配备喷雾式降尘器进行降尘。运营期采用合理的输气工艺保证正常生产无泄漏;放空立管采用密封良好的双阀控制;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站场设置放空系统,放空天然气通过放空立管排放,利用高空疏散减少天然气排放的安全危害和环境污染。

3.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材料堆放场地应设蓬盖,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试压废水和施工废水回用于站场绿化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4.加强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使主要噪声源远离环境敏感点;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和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保证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后达标排放。运营期合理设计控制站内管线流速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工艺设备应尽量远离厂界布置,放空管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设备基座安装减振措施,场站采取围墙隔声措施并合理绿化,使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后达标排放。

5.加强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清管废渣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中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外售给专门的回收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剩余废料交由工业废物回收单位处置;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内排污池及燕子窝阀室与普光气田收球工艺区的围墙拆除后送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运营期分离器检修废渣排入排污罐中暂存,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铅蓄电池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滤芯依托普光首站危废库房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综合法年产5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和单水氢氧化锂工程项目

(略) 普光经济开发区普光功能区

(略)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 (略) (略)

项目位于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原料库、转化焙烧车间、粉磨车间、酸化焙烧车间、硫酸锂车间生产装置厂房、碳酸锂生产装置厂房、氢氧化锂生产装置厂房、硫酸钠生产装置厂房及车间变电室、控制室、事故水池、供水站、消防水站及循环水站、污水站、锅炉房系统、10kv变配电站、油品库、药品库、产品库、机修及备品库房、研发中心以及锂渣暂存场地等;该项目达产后,可形成25000吨/年电池级碳酸锂、25000吨/年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和*吨/年元明粉的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4277万元。

1.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修建沉淀池,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 (略) 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浸出渣洗涤废水、树脂塔再生清洗废水、锅炉排水、循环使用后定期排放的酸化窑废气水洗喷淋废水以及经车间四周废水收集沟收集后的车间地坪清洗废水均通过管道泵送至调浆浸出工序回用,不外排;碳酸锂粗品搅洗废水通过管道泵送至配碱工序回用,不外排;回转窑废气处理废水循环使用后定期通过管道泵送至石灰石湿法调浆工序,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蒸发和硫酸锂净化液/无水硫酸钠/氢氧化锂蒸发浓缩结晶的冷凝水经管道冷凝回收后回用于调浆浸出工序、配碱工序、重溶解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分批次回用于调浆浸出、浸出渣洗涤工序,不外排;调浆浸出/酸化气体中和/检测废气喷淋废水、检验检测废水(不含前三次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后的办公生活污水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普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 中和 混凝沉淀 过滤”处理工艺,厂区各类废水经处理后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标准中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达标排放。

2.加强废气处理措施。在施工作业边界四周设置施工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在施工围挡四周设置喷水雾降尘装置,并配备雾炮机;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遮盖措施,对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进行硬化,每天及时清理路面散落物料,并对车辆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控尘;在工地进出口设置车辆轮胎清洗处,对于进出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运营期烘干机卸料废气、焙烧熟料冷却及破碎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窑尾废气采用高温布袋除尘器 SCR脱硝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经1根6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料进仓及储存废气、烘干料储存仓卸料称量废气、烘干料转移输送废气、熟料破碎后转移输送废气、焙料仓进料及暂存废气、立磨及中间仓暂存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配套的1根20m、36m、20m、19m、46m、38m高排气筒排放;焙料仓卸料及输送废气、球磨及转移输送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配套的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细焙料暂存及卸料废气、细焙料暂存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配套的1根48m高排气筒排放;酸化窑燃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45m高排气筒排放;酸化窑废气采用水洗 碱洗 湿式电除雾处理后经1根45m高排气筒排放;碳酸钙仓、碳酸钠仓分别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配套的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浆浸出废气、酸化气提中和废气分别采用1套碱液喷淋经各自配套的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氢氧化锂烘干及包装粉尘、碳酸锂烘干及包装粉尘分别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配套的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无水硫酸钠烘干及包装废气配套燃气热风炉采取低氮燃烧装置,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检验检测废气经1套水喷淋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采用2套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共设置26根排气筒,废气排放口规范化建设,预留采样口,保证废气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标准后达标排放,检测过程中产生的VOCs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后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全厂以无水硫酸钠车间、浸出渣库、氨水罐区边界外延5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以转化焙烧车间、浸出净化车间边界外延1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以原料烘干区边界外延2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3.加强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打桩、风镐等高噪声机械作业,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离敏感点相对较远的一侧,工地周围设立围护屏障,施工现场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排放标准。运营期合理布置噪声源;将空压机、冷却塔、各类机泵等主要的噪声源布置于厂房内部,通过墙体隔声等物理阻隔方式减轻对厂界外的声环境影响;使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冷却塔、各类机泵等主要产噪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底座安装减震垫等措施;空压机设置在密闭空压机房内,并对空压机的主排风管和进风管均安装消声器,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设备定期调试,加润滑油进行维护,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后达标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弃土以及建筑废料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同时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运营期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废物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间,浸出渣暂存于浸出渣库,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及机油桶、废催化剂、检验监测废液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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