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评审会顺利通过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评审会顺利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第3号)、《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78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2023年12月1日,我公司负责编制的《云南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评审会在江川区江川宾馆会议室召开。本次的技术评 (略) 生态环境局组织,参加会议的有三位特邀专家、建设单位云南 (略) 相关负责人、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及报告主要编制人员。
  12月1日下午14:00,全体人员到达建设单位场内,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建 (略) 技术员现场向各行政主管部门人员以及专家细致解说项目场地调查的具体情况,让各参会人员对本项目有实质性的了解,全体参会人员走访了整个厂区,对涉及的敏感点及周边情况做了详细勘察。现场踏勘工作历时一个半小时。
  16:00,一行人赶到江川冰冠会议室召开技术评审会议。 (略) 技术相关负责人对报告和项目情况做了整体汇报,环保技术专家和生态主管部门领导对本项目报告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经专家组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后,决定给予项目顺利通过评审的结果。
  会后我公司会尽快修改并完善报告内容,推进本项目下一步的报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第3号)、《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78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2023年12月1日,我公司负责编制的《云南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评审会在江川区江川宾馆会议室召开。本次的技术评 (略) 生态环境局组织,参加会议的有三位特邀专家、建设单位云南 (略) 相关负责人、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及报告主要编制人员。
  12月1日下午14:00,全体人员到达建设单位场内,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建 (略) 技术员现场向各行政主管部门人员以及专家细致解说项目场地调查的具体情况,让各参会人员对本项目有实质性的了解,全体参会人员走访了整个厂区,对涉及的敏感点及周边情况做了详细勘察。现场踏勘工作历时一个半小时。
  16:00,一行人赶到江川冰冠会议室召开技术评审会议。 (略) 技术相关负责人对报告和项目情况做了整体汇报,环保技术专家和生态主管部门领导对本项目报告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经专家组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后,决定给予项目顺利通过评审的结果。
  会后我公司会尽快修改并完善报告内容,推进本项目下一步的报批工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