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
地 址: (略) 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项目(重新报批) | (略) 经开区新桥镇梓潼村6社S205线西侧 | 遂宁 (略) | 四川浩瀚宏略 (略) | 原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清水配水工程。项目于2018年7月6日取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遂环评函〔2018〕89号)。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主要变动如下:1、由于取水头部调整,原水自流管线(取水头部至取水泵房)路由调整,长度减少约900m左右;2、由于取水水位变化,取水泵房局部(泵房进水处局部、离心泵吸水室)落底1.4m,增设真空引水系统1套;3、由于已开工建设的黄连沱大桥桥位处占据原水管线(取水泵房至净水厂)过涪江路线,原水管线过涪江段下移100m(业主方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工作,后评价报告于2019年12月13日通过了专家组审核);4、净水厂工程因工艺调整导致排泥水无法回用,排泥水外排渠河。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项目构成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废气来自于污泥异味、发电机废气及食堂油烟。水处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会散发出轻微臭气,基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且厂内进行大面积绿化,对臭气有一定的吸附降解作用。只要做到及时清理、处置污泥,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场区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的影响;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废气的排放间断性强,产生的废气量很小,且经机组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自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运至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水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排泥水经厂区内浓缩压滤沉淀后上清液达标排入渠河,已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批复(遂环函[2023]137号)。 (三)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等效2mm厚的HDPE膜,渗透系数≤1×10-10cm/s,建议在防渗混凝土的基础上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保证达到重点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化粪池、隔油池、加药间等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表7规定进行防渗,确保其防渗效果不低于厚度为Mb≥6.0m、渗透系数度数为≤1×10-7cm/s的黏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评价建议化粪池、食堂隔油池、加药间采用1.5mmHDPE防水卷材和20cm聚合物砂浆进行防渗处理,保证达到重点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一般防渗区:生产区域除重点防渗区采取10~15cm防渗混凝土进行硬化,保证达到一般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简单防渗区:综合办公楼、道路等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采取水泥硬化处理措施。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压滤机、反冲洗设备以及水泵类。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消声、建筑隔声和加强管理(限速、禁止鸣喇叭)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外运综合利用;废滤料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化验室废液、化学品废弃包装、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交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化学试剂发生泄漏、污水管道泄漏或者化粪池泄漏导致废水事故排放以及废水环保设施故障引起的泄漏。 1.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危废暂存间和化验室等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2)如发生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如发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 2.针对油品、化学试剂等存放,提出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厂区化学品贮存间(包括危废暂存间、化学试剂存放区域等)按有关消防部门的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采取密闭管理,落实防雨、防风措施,房间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 2)厂区消防通道和建筑物耐火等级均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进行建设,车间设置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3)厂区配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化学品贮存间(包括危废暂存间、化学试剂存放区域等)做到分类储存。 5)化学品贮存间(包括危废暂存间、化学试剂存放区域等)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化学品等原料入厂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入厂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7)化验室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并配备相应消防设施。 8)装卸和使用危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9)使用危险品的过程中,泄漏或渗漏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
地 址: (略) 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项目(重新报批) | (略) 经开区新桥镇梓潼村6社S205线西侧 | 遂宁 (略) | 四川浩瀚宏略 (略) | 原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清水配水工程。项目于2018年7月6日取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遂环评函〔2018〕89号)。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主要变动如下:1、由于取水头部调整,原水自流管线(取水头部至取水泵房)路由调整,长度减少约900m左右;2、由于取水水位变化,取水泵房局部(泵房进水处局部、离心泵吸水室)落底1.4m,增设真空引水系统1套;3、由于已开工建设的黄连沱大桥桥位处占据原水管线(取水泵房至净水厂)过涪江路线,原水管线过涪江段下移100m(业主方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工作,后评价报告于2019年12月13日通过了专家组审核);4、净水厂工程因工艺调整导致排泥水无法回用,排泥水外排渠河。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项目构成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废气来自于污泥异味、发电机废气及食堂油烟。水处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会散发出轻微臭气,基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且厂内进行大面积绿化,对臭气有一定的吸附降解作用。只要做到及时清理、处置污泥,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场区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的影响;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废气的排放间断性强,产生的废气量很小,且经机组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自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运至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水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排泥水经厂区内浓缩压滤沉淀后上清液达标排入渠河,已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批复(遂环函[2023]137号)。 (三)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等效2mm厚的HDPE膜,渗透系数≤1×10-10cm/s,建议在防渗混凝土的基础上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保证达到重点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化粪池、隔油池、加药间等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表7规定进行防渗,确保其防渗效果不低于厚度为Mb≥6.0m、渗透系数度数为≤1×10-7cm/s的黏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评价建议化粪池、食堂隔油池、加药间采用1.5mmHDPE防水卷材和20cm聚合物砂浆进行防渗处理,保证达到重点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一般防渗区:生产区域除重点防渗区采取10~15cm防渗混凝土进行硬化,保证达到一般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简单防渗区:综合办公楼、道路等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采取水泥硬化处理措施。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压滤机、反冲洗设备以及水泵类。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消声、建筑隔声和加强管理(限速、禁止鸣喇叭)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外运综合利用;废滤料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化验室废液、化学品废弃包装、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交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化学试剂发生泄漏、污水管道泄漏或者化粪池泄漏导致废水事故排放以及废水环保设施故障引起的泄漏。 1.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危废暂存间和化验室等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2)如发生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如发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 2.针对油品、化学试剂等存放,提出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厂区化学品贮存间(包括危废暂存间、化学试剂存放区域等)按有关消防部门的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采取密闭管理,落实防雨、防风措施,房间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 2)厂区消防通道和建筑物耐火等级均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进行建设,车间设置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3)厂区配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化学品贮存间(包括危废暂存间、化学试剂存放区域等)做到分类储存。 5)化学品贮存间(包括危废暂存间、化学试剂存放区域等)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化学品等原料入厂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入厂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7)化验室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并配备相应消防设施。 8)装卸和使用危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9)使用危险品的过程中,泄漏或渗漏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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