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湘高铁重庆-黔江段黔江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宗盛物流园及周边区域地块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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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湘高铁重庆-黔江段黔江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宗盛物流园及周边区域地块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渝湘高铁重庆-黔江段黔江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宗盛物流园及周边区域地块(地块 2) (略) 黔江区正阳组团,占地面积约 49290m2(约 73.93 亩),地块北邻黔江火车站,西侧为荒地,东邻黔州大道,南侧以荒地为主,地块中心地理坐标:108.79235°,29.44398°。地块规划为道路交通枢纽用地交通枢纽用地(S3)。

2006 年以前,地块为农用地和荒地。2006 年,地块内北侧中交三航局修建办公楼,地块南侧为荒地。中交三航局于 2006 年出租部 (略) ,作为货运仓储用地使用;该区域已于 2022 年拆除。2017 年,地块内南侧修建宗盛物流园;2017 年~2020 年,中铁一局(涪秀二线铁路工程)项目部租赁宗盛物流园区域生产预制板和加工钢筋,2021 年拆除;2022 年~2023 年 7 月,该区域作为物流仓储用地使用,主要堆存原煤等,2023 年 8 月拆除。2023 年 8 月至今,地块内构建筑物已拆除,目前闲置。

根据《 (略) 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黔江区正阳组团、冯家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FJ-Bl-4/01、FJ-Bl-5/01、FJ-Bl-18/01 等地块控规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的批复》(黔江府[2022]57 号),调查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交通枢纽用地交通枢纽用地(S3),采用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34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池体积水监测点位,1个底泥监测点位,采集并送检104个土壤样品(另采集平行样11个),1个池体积水样品(另采集1个平行样),1个底泥样品(另采集1个平行样)。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及pH、锰、铬、苯并[a]芘、水溶性氟化物。池体积水监测因子包括pH、石油类、锰、铬、苯并[a]芘、水溶性氟化物;底泥样品监测因子包括石油烃(C10-C40)及pH、锰、铬、苯并[a]芘、水溶性氟化物。检测结果表明,115 个土壤样品中,有 1 个样品超过(GB36600-2018)一类用地标准,但未超二类用地标准,其余送检土壤、底泥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或推导的第二类用地方式下的风险控制值。池体积水样品关注污染物中 pH、石油类、锰、水溶性氟化物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铬、苯并[a]芘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725-2016)以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相关规定,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公示时间:2023.12.5-2023.12.12(5个工作日)

联系人:廖荔薇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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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湘高铁重庆-黔江段黔江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宗盛物流园及周边区域地块(地块 2) (略) 黔江区正阳组团,占地面积约 49290m2(约 73.93 亩),地块北邻黔江火车站,西侧为荒地,东邻黔州大道,南侧以荒地为主,地块中心地理坐标:108.79235°,29.44398°。地块规划为道路交通枢纽用地交通枢纽用地(S3)。

2006 年以前,地块为农用地和荒地。2006 年,地块内北侧中交三航局修建办公楼,地块南侧为荒地。中交三航局于 2006 年出租部 (略) ,作为货运仓储用地使用;该区域已于 2022 年拆除。2017 年,地块内南侧修建宗盛物流园;2017 年~2020 年,中铁一局(涪秀二线铁路工程)项目部租赁宗盛物流园区域生产预制板和加工钢筋,2021 年拆除;2022 年~2023 年 7 月,该区域作为物流仓储用地使用,主要堆存原煤等,2023 年 8 月拆除。2023 年 8 月至今,地块内构建筑物已拆除,目前闲置。

根据《 (略) 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黔江区正阳组团、冯家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FJ-Bl-4/01、FJ-Bl-5/01、FJ-Bl-18/01 等地块控规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的批复》(黔江府[2022]57 号),调查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交通枢纽用地交通枢纽用地(S3),采用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34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池体积水监测点位,1个底泥监测点位,采集并送检104个土壤样品(另采集平行样11个),1个池体积水样品(另采集1个平行样),1个底泥样品(另采集1个平行样)。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及pH、锰、铬、苯并[a]芘、水溶性氟化物。池体积水监测因子包括pH、石油类、锰、铬、苯并[a]芘、水溶性氟化物;底泥样品监测因子包括石油烃(C10-C40)及pH、锰、铬、苯并[a]芘、水溶性氟化物。检测结果表明,115 个土壤样品中,有 1 个样品超过(GB36600-2018)一类用地标准,但未超二类用地标准,其余送检土壤、底泥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或推导的第二类用地方式下的风险控制值。池体积水样品关注污染物中 pH、石油类、锰、水溶性氟化物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铬、苯并[a]芘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725-2016)以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相关规定,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公示时间:2023.12.5-2023.12.12(5个工作日)

联系人:廖荔薇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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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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