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中水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腐垃圾热解气化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二次公示
关于广州中水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腐垃圾热解气化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二次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中水 (略) 陈腐垃圾热解气化发电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广州中水 (略) (略) 花都区狮岭镇狮清路自编1号垃圾填埋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52.989″,北纬23°29′31.074″),主要从事生物质能发电、沼气发电。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设置,新增一条陈腐垃圾合成气化发电生产线,年产合成气产生量6000 Nm3/h。
(三)主要污染源
(1)废气:项目生产废气主要包括垃圾储坑和预处理车间产生的臭气浓度、合成气燃烧废气(重金属、酸性气体和二噁英等)。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为垃圾渗滤液、预处理车间地面清洗水、喷淋塔废水和初期雨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分选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
(4)固体废物:废金属、玻璃、碎石、炉渣、废滤芯、飞灰、废机油等。
(四)主要污染源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预处理工序产生的臭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喷淋+生物喷淋除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
合成气经“旋风除尘+冷却散热器+二级鼓泡脱硫除尘塔+滤芯过滤”处理后,进入现有发电机组燃烧发电,燃烧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1-G6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垃圾渗滤液、预处理车间地面清洗水、喷淋塔废水和初期雨水均回喷到烘干炉内,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选用低噪生产设备,并适当安装隔声门窗,同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
(4)固废防治措施:废金属出售给物质回收单位、玻璃、碎石、炉渣回填垃圾填埋场,飞灰经螯合稳定化处理后回填垃圾填埋场,废滤芯、废机油分类收集暂时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内,交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中水 (略) 联系地址: (略) 花都区狮岭镇狮清路自编1号垃圾填埋场内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2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 (略)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8房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20-* 邮箱:*@*q.com
七、环评报告全本及公众意见表见:环评报告链接为:链接:http://** 提取码:x98g
八、公示时间: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广州中水 (略)
2023年11月16日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中水 (略) 陈腐垃圾热解气化发电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广州中水 (略) (略) 花都区狮岭镇狮清路自编1号垃圾填埋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52.989″,北纬23°29′31.074″),主要从事生物质能发电、沼气发电。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设置,新增一条陈腐垃圾合成气化发电生产线,年产合成气产生量6000 Nm3/h。
(三)主要污染源
(1)废气:项目生产废气主要包括垃圾储坑和预处理车间产生的臭气浓度、合成气燃烧废气(重金属、酸性气体和二噁英等)。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为垃圾渗滤液、预处理车间地面清洗水、喷淋塔废水和初期雨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分选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
(4)固体废物:废金属、玻璃、碎石、炉渣、废滤芯、飞灰、废机油等。
(四)主要污染源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预处理工序产生的臭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喷淋+生物喷淋除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
合成气经“旋风除尘+冷却散热器+二级鼓泡脱硫除尘塔+滤芯过滤”处理后,进入现有发电机组燃烧发电,燃烧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1-G6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垃圾渗滤液、预处理车间地面清洗水、喷淋塔废水和初期雨水均回喷到烘干炉内,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选用低噪生产设备,并适当安装隔声门窗,同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
(4)固废防治措施:废金属出售给物质回收单位、玻璃、碎石、炉渣回填垃圾填埋场,飞灰经螯合稳定化处理后回填垃圾填埋场,废滤芯、废机油分类收集暂时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内,交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中水 (略) 联系地址: (略) 花都区狮岭镇狮清路自编1号垃圾填埋场内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2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 (略)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8房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20-* 邮箱:*@*q.com
七、环评报告全本及公众意见表见:环评报告链接为:链接:http://** 提取码:x98g
八、公示时间: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广州中水 (略)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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