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产5000吨熟料及配套生产线搬迁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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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产5000吨熟料及配套生产线搬迁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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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2023〕53 号
重庆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日产 5000 吨熟料及配套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
(项目编码:2112-*-07-0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U5P5431)编
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重庆 (略) 目前位
(略) 綦江区永城镇温泉村,现有两条 2500 吨/天水泥熟料生
产线,设计年产水泥熟料 155 万吨,年产水泥 188 万吨,两条生
产线分别于 2006 年和 2011 年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原有矿
山资源近乎枯竭,目前厂址位于綦江区规划的永桐新城核心区,
重庆 (略) 拟实施搬迁。项目拟在重庆綦江工业
园安稳组团建设一条 5000 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一套
9 兆瓦余热发电系统,以及相关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
程和环保工程等,设计年产水泥熟料 150 万吨,年产水泥 190 万
吨,年发电量 3630 万千瓦时。重庆 (略) 承诺
项目投产前,现有两条 2500 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关停。项目总
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332.21 万元。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
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
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及化验室废水、机修废水等一起处理,处理
后的废水再与冷却水排水、锅炉排水、化学水处理系统废水等一
起进入余热发电废水处理车间的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能力 30
立方米/小时,处理工艺为“超滤+RO+STRO”),处理后的中水
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
求后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浓水用于厂区除尘。项目新建
1200 立方米初期雨水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转盘
过滤器”处理后至冷却循环水池回用。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水泥窑采取低氮燃
烧技术(低氮燃烧器+分解炉分级燃烧),窑尾烟气采取“SNCR
脱硝+粉剂脱硫和中性脱硫剂脱硫+SCR 脱硝+防高温覆膜专用袋
收尘器除尘”措施处理后通过 125 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
颗粒物、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达到参照的《 (略) 水泥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要求(即二氧化硫≤35
— 2 —
毫克/立方米,颗粒物≤10 毫克/立方米,氟化物≤3 毫克/立方米,
汞及其化合物≤0.05 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氨达到参照的《重
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
水泥熟料 A 级企业排放限值指标要求(即氮氧化物≤50 毫克/立
方米,氨≤5 毫克/立方米)。窑头废气经防高温覆膜专用袋收尘
器处理后通过 40 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产尘点废气收集后分别
经气箱脉冲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达到参
照的《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
要求(即颗粒物≤10 毫克/立方米)。窑头、窑尾烟气设置废气自
动监测系统。
项目应对产尘物料贮存、输送采取封闭措施;各产尘点设置
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厂区运输道路全硬化,定期洒水、
及时清扫;加强管理,确保各除尘器、管道等完好运行,无粉尘
外逸;厂区设置车轮和车身清洗、清扫装置等。
项目联合储库外设置 200 米环境防护距离,氨水罐区外设置
50 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大部分位于园区规划范围内,东侧
超出园区规划范围主要为不可开发建设山地,环境防护距离范围
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
不应规划建设此类环境保护目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
为破碎机、煤磨、原料磨、回转窑、水泥磨、空压机、汽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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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冷却塔、各类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处 噪 声 应 达 到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布
袋除尘收集的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或作为产品外售;更换的废耐
火材料和保温材料作为生料和粘土原料回收利用,掺入水泥窑煅
烧处理;污水处理污泥送水泥窑煅烧处理;废化验石块送水泥磨
回用;化验酸碱废水中和处理后掺入水泥窑煅烧处理;废机油回
收后作为水泥窑点火用油;废过滤器、RO 膜等水处理过滤介质
掺入水泥窑煅烧处理;布袋除尘器更换废滤袋掺入水泥窑煅烧处
理; (略) ;废油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送有
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 (略) 政环卫
部门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
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要求执行。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
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
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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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分区防渗、设置围堰及事故池等措施,减少对土壤和
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
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
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危废暂存间设置导流沟和集水坑;
柴油罐采用双层罐并设置在防渗罐池中,设置液位控制(警报)
系统;氨水罐区设置围堰,顶部设置喷淋装置,设置氨气浓度报
警装置;中性脱硫剂罐罐区设置围堰;罐区旁设置 76 立方米事
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
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七)温室气体排放影响评价及控制措施。项目碳排放主要
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原料碳酸盐分解)、购入电力,
项目迁建后碳排放量约 *.444 吨二氧化碳/年,较迁建前碳
排放量减少约 66176.256 吨二氧化碳/年。企业应加强碳排放管理,
通过实施设备、技术、工艺等节能措施改造,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八)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废气污染物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 131.25 吨/年、
187.5 吨/年、121.25 吨/年。
根据《 (略) 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
司日产 5000 吨熟料及配套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
指标削减承诺的函》(綦江府函〔2023〕245 号),明确綦江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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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落实工作,重庆 (略)
现有生产线项目关停搬迁后形成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可以
满足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倍量削减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
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
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
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 5 个
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
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
行后, (略) 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
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
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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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
理要求。
六、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綦
江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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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生态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綦江区生态环境局,重庆环科源博达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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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2023〕53 号
重庆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日产 5000 吨熟料及配套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
(项目编码:2112-*-07-0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U5P5431)编
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重庆 (略) 目前位
(略) 綦江区永城镇温泉村,现有两条 2500 吨/天水泥熟料生
产线,设计年产水泥熟料 155 万吨,年产水泥 188 万吨,两条生
产线分别于 2006 年和 2011 年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原有矿
山资源近乎枯竭,目前厂址位于綦江区规划的永桐新城核心区,
重庆 (略) 拟实施搬迁。项目拟在重庆綦江工业
园安稳组团建设一条 5000 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一套
9 兆瓦余热发电系统,以及相关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
程和环保工程等,设计年产水泥熟料 150 万吨,年产水泥 190 万
吨,年发电量 3630 万千瓦时。重庆 (略) 承诺
项目投产前,现有两条 2500 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关停。项目总
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332.21 万元。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
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
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及化验室废水、机修废水等一起处理,处理
后的废水再与冷却水排水、锅炉排水、化学水处理系统废水等一
起进入余热发电废水处理车间的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能力 30
立方米/小时,处理工艺为“超滤+RO+STRO”),处理后的中水
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
求后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浓水用于厂区除尘。项目新建
1200 立方米初期雨水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转盘
过滤器”处理后至冷却循环水池回用。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水泥窑采取低氮燃
烧技术(低氮燃烧器+分解炉分级燃烧),窑尾烟气采取“SNCR
脱硝+粉剂脱硫和中性脱硫剂脱硫+SCR 脱硝+防高温覆膜专用袋
收尘器除尘”措施处理后通过 125 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
颗粒物、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达到参照的《 (略) 水泥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要求(即二氧化硫≤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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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克/立方米,颗粒物≤10 毫克/立方米,氟化物≤3 毫克/立方米,
汞及其化合物≤0.05 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氨达到参照的《重
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
水泥熟料 A 级企业排放限值指标要求(即氮氧化物≤50 毫克/立
方米,氨≤5 毫克/立方米)。窑头废气经防高温覆膜专用袋收尘
器处理后通过 40 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产尘点废气收集后分别
经气箱脉冲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达到参
照的《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
要求(即颗粒物≤10 毫克/立方米)。窑头、窑尾烟气设置废气自
动监测系统。
项目应对产尘物料贮存、输送采取封闭措施;各产尘点设置
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厂区运输道路全硬化,定期洒水、
及时清扫;加强管理,确保各除尘器、管道等完好运行,无粉尘
外逸;厂区设置车轮和车身清洗、清扫装置等。
项目联合储库外设置 200 米环境防护距离,氨水罐区外设置
50 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大部分位于园区规划范围内,东侧
超出园区规划范围主要为不可开发建设山地,环境防护距离范围
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
不应规划建设此类环境保护目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
为破碎机、煤磨、原料磨、回转窑、水泥磨、空压机、汽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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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冷却塔、各类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处 噪 声 应 达 到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布
袋除尘收集的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或作为产品外售;更换的废耐
火材料和保温材料作为生料和粘土原料回收利用,掺入水泥窑煅
烧处理;污水处理污泥送水泥窑煅烧处理;废化验石块送水泥磨
回用;化验酸碱废水中和处理后掺入水泥窑煅烧处理;废机油回
收后作为水泥窑点火用油;废过滤器、RO 膜等水处理过滤介质
掺入水泥窑煅烧处理;布袋除尘器更换废滤袋掺入水泥窑煅烧处
理; (略) ;废油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送有
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 (略) 政环卫
部门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
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要求执行。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
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
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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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分区防渗、设置围堰及事故池等措施,减少对土壤和
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
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
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危废暂存间设置导流沟和集水坑;
柴油罐采用双层罐并设置在防渗罐池中,设置液位控制(警报)
系统;氨水罐区设置围堰,顶部设置喷淋装置,设置氨气浓度报
警装置;中性脱硫剂罐罐区设置围堰;罐区旁设置 76 立方米事
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
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七)温室气体排放影响评价及控制措施。项目碳排放主要
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原料碳酸盐分解)、购入电力,
项目迁建后碳排放量约 *.444 吨二氧化碳/年,较迁建前碳
排放量减少约 66176.256 吨二氧化碳/年。企业应加强碳排放管理,
通过实施设备、技术、工艺等节能措施改造,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八)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废气污染物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 131.25 吨/年、
187.5 吨/年、121.25 吨/年。
根据《 (略) 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
司日产 5000 吨熟料及配套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
指标削减承诺的函》(綦江府函〔2023〕245 号),明确綦江区将
— 5 —
推动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落实工作,重庆 (略)
现有生产线项目关停搬迁后形成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可以
满足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倍量削减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
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
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
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 5 个
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
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
行后, (略) 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
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
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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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
理要求。
六、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綦
江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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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生态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綦江区生态环境局,重庆环科源博达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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