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产业开发区工业水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溆浦产业开发区工业水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溆浦产业开发区工业水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12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溆浦产业开发区工业水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溆浦县红花园工业园园区内
建设单位 溆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合一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溆浦县红花园工业园园区内,用地面积20043.90m2(30.07亩),水厂构筑物占地面积6810.89m2,厂区绿化8807.45m2,道路及广场3987.87m2,堆场437.69m2,围墙644m。本项目设计最大供水规模4.0万立方米/日,先期供水规模2.0万立方米/日,二期净水工程其他配套工程均依托一期已建内容,主要建设岸边式圆形取水泵房1座,建格栅混合配水井1座,絮凝沉淀清水池2组,滤池2座,送水泵房及配电房1座,加氯加药间1座,废水调节池1座,污泥浓缩池2座,贮泥池2座、污泥脱水间1座、维修车间及仓库1座,综合楼1栋,传达室1座等;配套管网建设:配水管网16050米、污水管网5610米、雨水管网2640米、电力管线4360米、燃气管道1850米。项目总投资19178.36万元,环保投资4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员工洗手废水进行集中收集,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非雨天回用于项目场地洒水抑尘等方面;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营运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排泥过程中的排泥水、污泥压滤过程中的压滤液、滤池反冲洗过程中的反冲洗水,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作为原水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经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红花园金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一级A标准处理后外排。
2、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 (略) 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作业时采用围挡或者其他封闭设施,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营运期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 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3、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噪声小的设备,夜间禁止施工,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进行施工,建设单位需按规定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在距离村庄较近的管道施工过程中提前告知当地居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人群休息时间;文明施工,对产生噪声和振动严重的机械设备,应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措施,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还应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定期检修保持润滑,厂区四周建设2m高围墙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降低噪声对边界的影响,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4、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废钢筋等可利用废物请回收商进行收购,水泥结废渣、破损砖石,可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剩余不可回收建筑垃圾严格按建设部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和倾倒,施工产生的各分区土石方用于园区范围内低洼处回填,不设置弃土场,施工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能回用的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用的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营运期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处理;餐厨垃圾存放于专门加盖的容器中,由专门单位收集处理;格栅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处理;污泥定期外运至溆浦县生活垃圾处置场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化验室废培养基经实验室内高压蒸汽锅灭菌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初审:刘旭 复审:罗艺终审:武元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溆浦产业开发区工业水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12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溆浦产业开发区工业水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溆浦县红花园工业园园区内
建设单位 溆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合一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溆浦县红花园工业园园区内,用地面积20043.90m2(30.07亩),水厂构筑物占地面积6810.89m2,厂区绿化8807.45m2,道路及广场3987.87m2,堆场437.69m2,围墙644m。本项目设计最大供水规模4.0万立方米/日,先期供水规模2.0万立方米/日,二期净水工程其他配套工程均依托一期已建内容,主要建设岸边式圆形取水泵房1座,建格栅混合配水井1座,絮凝沉淀清水池2组,滤池2座,送水泵房及配电房1座,加氯加药间1座,废水调节池1座,污泥浓缩池2座,贮泥池2座、污泥脱水间1座、维修车间及仓库1座,综合楼1栋,传达室1座等;配套管网建设:配水管网16050米、污水管网5610米、雨水管网2640米、电力管线4360米、燃气管道1850米。项目总投资19178.36万元,环保投资4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员工洗手废水进行集中收集,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非雨天回用于项目场地洒水抑尘等方面;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营运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排泥过程中的排泥水、污泥压滤过程中的压滤液、滤池反冲洗过程中的反冲洗水,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作为原水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经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红花园金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一级A标准处理后外排。
2、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 (略) 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作业时采用围挡或者其他封闭设施,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营运期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 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3、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噪声小的设备,夜间禁止施工,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进行施工,建设单位需按规定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在距离村庄较近的管道施工过程中提前告知当地居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人群休息时间;文明施工,对产生噪声和振动严重的机械设备,应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措施,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还应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定期检修保持润滑,厂区四周建设2m高围墙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降低噪声对边界的影响,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4、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废钢筋等可利用废物请回收商进行收购,水泥结废渣、破损砖石,可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剩余不可回收建筑垃圾严格按建设部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和倾倒,施工产生的各分区土石方用于园区范围内低洼处回填,不设置弃土场,施工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能回用的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用的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营运期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处理;餐厨垃圾存放于专门加盖的容器中,由专门单位收集处理;格栅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处理;污泥定期外运至溆浦县生活垃圾处置场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化验室废培养基经实验室内高压蒸汽锅灭菌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初审:刘旭 复审:罗艺终审:武元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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