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台县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台县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天台县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天市监〔2022〕11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天台县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的通知》(天市监〔2023〕1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天台县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会议验收。
二、验收材料
1.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申请函;
2.专利导航项目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实施情况、财务管理、实施成效等;
3.专利导航报告,需附摘要,摘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总体描述(不超过300字),选用的数据库描述(不超过200字),主要成果描述(不超过300字)等;
4.专利导航成果应用情况报告(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5.专利导航项目资金使用第三方审计报告;
6.专利导航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7.其它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将专利导航报告和项目资金使用第三方审计报告分别单独成册、其他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于12月11日前纸质 (略) 场监管局903室,电子盖章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3.com)。
2.验收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相关单位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二年内不得申报县级及以上知识产权项目。
3.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倩雅 陈荣
电话:0576-* 0576-*
邮箱:*@*63.com
附件: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申请函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台县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天台县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天市监〔2022〕11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天台县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的通知》(天市监〔2023〕1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天台县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会议验收。
二、验收材料
1.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申请函;
2.专利导航项目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实施情况、财务管理、实施成效等;
3.专利导航报告,需附摘要,摘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总体描述(不超过300字),选用的数据库描述(不超过200字),主要成果描述(不超过300字)等;
4.专利导航成果应用情况报告(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5.专利导航项目资金使用第三方审计报告;
6.专利导航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7.其它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将专利导航报告和项目资金使用第三方审计报告分别单独成册、其他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于12月11日前纸质 (略) 场监管局903室,电子盖章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3.com)。
2.验收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相关单位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二年内不得申报县级及以上知识产权项目。
3.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倩雅 陈荣
电话:0576-* 0576-*
邮箱:*@*63.com
附件: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申请函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台县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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