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624地块项目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624地块项目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我局对朝阳区大郊亭624地块项目进行了现场及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网上公众反馈意见10条,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用地建设住宅及容积率相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前期已取得手续,广华新城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约108公顷,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地,其中624地块用地面积*.99平方米,平均规划综合容积率2.8,符合《 (略) 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等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公共服务配套相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规定,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交通、市政公用、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类别,广华新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满足《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等相关规范文件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项目对周边日照影响相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在前期方案设计时,已充分考虑到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的影响,根据分析测算,本项目建设后,按照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对周边现状建筑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国家、 (略) 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要求。
我局意见:目前项目为初步设计阶段,待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方案并申请办理后续审批手续时,将严格按照 (略) 相应规范、标准等对项目进行审查,最终以规划许可为准。
4、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项目停车位配置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 (略) 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DB11/T 1813-2020),本项目住宅部分配置停车位不低于1.0辆/户。公建部分共设置停车位32个,其中11个设置在地面,剩余21个设置在地下。本次公示的方案配置停车位符合相应标准,并留有一定余量。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有关项目设置停车位,最终以规划许可为准。
5、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地铁预留用地问题。
我局意见:根据有关规划,北京地铁11号线暂不涉及本项目地块所在区域。
6、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本项目出入口设置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出入口设置在广泰东路和广泰 (略) 支路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与道路交叉口距离大于70米的规定, (略) 政道路的交通干扰。按照前期公众参与意见,本次将广泰西路上的出入口与广 (略) 现状出入口错开,更好满足居民日常出行需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7、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本项目方案较2011年方案调整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广华新城居住区项目曾于2011年11月取得规划复函,明确了各地块建筑规模、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以及方案布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前期公众参与意见,本次将624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的建筑高度由100米调整为80米,并相应优化了建筑布局。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道路拥堵、违章停车、入托入学等问题。
我局意见:有关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交通、教育等主管部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3年12月
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我局对朝阳区大郊亭624地块项目进行了现场及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网上公众反馈意见10条,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用地建设住宅及容积率相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前期已取得手续,广华新城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约108公顷,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地,其中624地块用地面积*.99平方米,平均规划综合容积率2.8,符合《 (略) 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等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公共服务配套相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规定,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交通、市政公用、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类别,广华新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满足《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等相关规范文件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项目对周边日照影响相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在前期方案设计时,已充分考虑到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的影响,根据分析测算,本项目建设后,按照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对周边现状建筑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国家、 (略) 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要求。
我局意见:目前项目为初步设计阶段,待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方案并申请办理后续审批手续时,将严格按照 (略) 相应规范、标准等对项目进行审查,最终以规划许可为准。
4、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项目停车位配置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 (略) 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DB11/T 1813-2020),本项目住宅部分配置停车位不低于1.0辆/户。公建部分共设置停车位32个,其中11个设置在地面,剩余21个设置在地下。本次公示的方案配置停车位符合相应标准,并留有一定余量。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有关项目设置停车位,最终以规划许可为准。
5、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地铁预留用地问题。
我局意见:根据有关规划,北京地铁11号线暂不涉及本项目地块所在区域。
6、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本项目出入口设置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出入口设置在广泰东路和广泰 (略) 支路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与道路交叉口距离大于70米的规定, (略) 政道路的交通干扰。按照前期公众参与意见,本次将广泰西路上的出入口与广 (略) 现状出入口错开,更好满足居民日常出行需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7、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本项目方案较2011年方案调整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广华新城居住区项目曾于2011年11月取得规划复函,明确了各地块建筑规模、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以及方案布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前期公众参与意见,本次将624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的建筑高度由100米调整为80米,并相应优化了建筑布局。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道路拥堵、违章停车、入托入学等问题。
我局意见:有关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交通、教育等主管部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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