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联系电话:0311-*
通讯地址:赵县永通路208号(*)
审批意见 赵行审环〔2023〕41号
现将我局对赵县水利局赵县洨河护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赵县水利局赵县洨河护岸工程, (略) 赵县境内,项目起点为洨河赵县~栾城区交界处,项目终点为洨河赵县~宁晋县交界处,工程全长20.3km。项目桩号为42+000~62+500,左堤起点位置对应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9"16.726";北纬37°47"47.267";左堤终点位置对应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9"37.768";北纬37°40"24.593";右堤起点位置对应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9"12.048";北纬37°47"42.964";右堤终点位置对应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9"30.935";北纬37°40"24.80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两岸堤防迎水侧、背水侧进行防护;对险工段主槽进行防护,对堤顶沿线安全措施进行改造,洨河赵县段堤防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根据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赵县水利局赵县洨河护岸工程项目土地规划情况说明》,本项目总占地40.0472公顷,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总投资16236.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二、经研究讨论,该项目在符合其他法定规划的前提下,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同意施工时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结论。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机械尾气。施工现场回填土、临时堆料在指定地点堆放,采取围挡、覆盖措施,临时弃土及时回填,多余土方及时清运至临时堆土区;装卸建筑材料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大风天禁止作业。运输车辆及机械尾气:采取限制超载、限制超速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置防渗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生活区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和施工材料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建设单位采取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减少多种机械同时施工,现场车辆禁止鸣笛,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来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施工中产生的多余土方、工程弃渣、建筑垃圾中钢筋等下脚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多余土方运至临时堆土区暂存,多余土方及工程弃渣最终运至本项目指定的弃土场;建筑垃圾中钢筋等下脚料分类收集至施工生产区,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建筑垃圾分类收集 (略) 容环境卫生管部门指定地点;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占地,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作业带范围内;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汛期停止施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禁止人为活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施工优先采用环保型设备,进行绿色施工;施工过程中针对不同区域应采取合理措施:临时占地表土单独剥离,堤防岸坡土壤要分层开挖、分层埋放、分层回填;对临时堆土区表面覆盖密目网,土方合理调用;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施工作业结束后,各临时占地区域及时平整,根据原土地利用类型针对性恢复,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项目运营期由赵县下设的河道管理所进行管理与维护。
四、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表中各项措施,保证各种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代码:2309-*-89-05-*
赵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联系电话:0311-*
通讯地址:赵县永通路208号(*)
审批意见 赵行审环〔2023〕41号
现将我局对赵县水利局赵县洨河护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赵县水利局赵县洨河护岸工程, (略) 赵县境内,项目起点为洨河赵县~栾城区交界处,项目终点为洨河赵县~宁晋县交界处,工程全长20.3km。项目桩号为42+000~62+500,左堤起点位置对应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9"16.726";北纬37°47"47.267";左堤终点位置对应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9"37.768";北纬37°40"24.593";右堤起点位置对应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9"12.048";北纬37°47"42.964";右堤终点位置对应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9"30.935";北纬37°40"24.80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两岸堤防迎水侧、背水侧进行防护;对险工段主槽进行防护,对堤顶沿线安全措施进行改造,洨河赵县段堤防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根据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赵县水利局赵县洨河护岸工程项目土地规划情况说明》,本项目总占地40.0472公顷,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总投资16236.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二、经研究讨论,该项目在符合其他法定规划的前提下,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同意施工时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结论。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机械尾气。施工现场回填土、临时堆料在指定地点堆放,采取围挡、覆盖措施,临时弃土及时回填,多余土方及时清运至临时堆土区;装卸建筑材料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大风天禁止作业。运输车辆及机械尾气:采取限制超载、限制超速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置防渗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生活区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和施工材料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建设单位采取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减少多种机械同时施工,现场车辆禁止鸣笛,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来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施工中产生的多余土方、工程弃渣、建筑垃圾中钢筋等下脚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多余土方运至临时堆土区暂存,多余土方及工程弃渣最终运至本项目指定的弃土场;建筑垃圾中钢筋等下脚料分类收集至施工生产区,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建筑垃圾分类收集 (略) 容环境卫生管部门指定地点;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占地,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作业带范围内;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汛期停止施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禁止人为活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施工优先采用环保型设备,进行绿色施工;施工过程中针对不同区域应采取合理措施:临时占地表土单独剥离,堤防岸坡土壤要分层开挖、分层埋放、分层回填;对临时堆土区表面覆盖密目网,土方合理调用;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施工作业结束后,各临时占地区域及时平整,根据原土地利用类型针对性恢复,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项目运营期由赵县下设的河道管理所进行管理与维护。
四、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表中各项措施,保证各种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代码:2309-*-89-05-*
赵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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