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3年12月6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立体车库剪力墙钢结构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0537-*
通讯地址:*@*ttp://**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立体车库剪力墙钢结构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 | (略) | (略) 金乡县金乡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 | 济宁捷 (略) | 项目为技改项目,购置2台智能激光切割设备、2台数控组立焊接设备、2台等离子数控切割设备等量替换现有切割设备和焊接设备,喷漆前的工艺无变化,钢结构件和网架产能不变,仍为年产钢结构件6.5万吨、网架1万吨。仅喷漆方式发生变化,其中1800t钢结构件和400t网架由喷水性漆技改为喷油性漆,用于安装剪力墙钢结构;剩余63200t钢结构件和9600t网架仍为喷水性漆,作用仍为安装现有产品立体车库停车设备。 | 一、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一)有组织废气 主要为立体车库停车设备1#喷漆房和3#喷漆房喷水性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废气,剪力墙钢结构2#喷漆房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苯、VOCs废气。 剪力墙钢结构2#喷漆房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VOCs废气经现有工程干式漆雾处理器+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TA002)处理,通过现有工程15m高排气筒P12排放;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经干式漆雾处理器+过滤棉处理,处理后依托15m高排气筒P12排放;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二*苯收集后经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依托15m高排气筒P12排放。立体车库停车设备1#喷漆房喷水性漆、晾干过程产生的VOCs废气经现有干式漆雾处理器+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TA001)处理,通过现有工程15m高排气筒P6排放;喷水性漆过程产生的漆雾经干式漆雾处理器+过滤棉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6排放。立体车库停车设备3#喷漆房喷水性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VOCs废气经现有干式漆雾处理器+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TA003)处理,通过现有工程15m高排气筒P15排放。 本项目各排气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二*苯和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五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二)无组织废气 主要包括剪力墙钢结构2#喷漆房喷漆、晾干工序无组织废气,立体车库停车设备1#喷漆房喷水性漆、晾干工序无组织废气,立体车库停车设备3#喷漆房喷水性漆、晾干工序无组织废气。 根据估算,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二*苯和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五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项目废气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调漆用水全部损耗,项目无废水排放。 三、固废处置情况 本项目废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废水性漆桶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无新增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干式漆雾处理器废滤芯,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催化剂。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干式漆雾处理器废滤芯,废催化剂由密闭袋装收集,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的相应区域贮存。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应该分区存放。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送至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在厂内存放期限不超过1季度。 四、噪声情况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智能激光切割设备、数控组立焊接设备、等离子数控切割设备、喷漆房喷枪、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隔声、厂房遮挡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3类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立体车库剪力墙钢结构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0537-*
通讯地址:*@*ttp://**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立体车库剪力墙钢结构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 | (略) | (略) 金乡县金乡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 | 济宁捷 (略) | 项目为技改项目,购置2台智能激光切割设备、2台数控组立焊接设备、2台等离子数控切割设备等量替换现有切割设备和焊接设备,喷漆前的工艺无变化,钢结构件和网架产能不变,仍为年产钢结构件6.5万吨、网架1万吨。仅喷漆方式发生变化,其中1800t钢结构件和400t网架由喷水性漆技改为喷油性漆,用于安装剪力墙钢结构;剩余63200t钢结构件和9600t网架仍为喷水性漆,作用仍为安装现有产品立体车库停车设备。 | 一、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一)有组织废气 主要为立体车库停车设备1#喷漆房和3#喷漆房喷水性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废气,剪力墙钢结构2#喷漆房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苯、VOCs废气。 剪力墙钢结构2#喷漆房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VOCs废气经现有工程干式漆雾处理器+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TA002)处理,通过现有工程15m高排气筒P12排放;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经干式漆雾处理器+过滤棉处理,处理后依托15m高排气筒P12排放;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二*苯收集后经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依托15m高排气筒P12排放。立体车库停车设备1#喷漆房喷水性漆、晾干过程产生的VOCs废气经现有干式漆雾处理器+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TA001)处理,通过现有工程15m高排气筒P6排放;喷水性漆过程产生的漆雾经干式漆雾处理器+过滤棉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6排放。立体车库停车设备3#喷漆房喷水性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VOCs废气经现有干式漆雾处理器+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TA003)处理,通过现有工程15m高排气筒P15排放。 本项目各排气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二*苯和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五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二)无组织废气 主要包括剪力墙钢结构2#喷漆房喷漆、晾干工序无组织废气,立体车库停车设备1#喷漆房喷水性漆、晾干工序无组织废气,立体车库停车设备3#喷漆房喷水性漆、晾干工序无组织废气。 根据估算,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二*苯和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五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项目废气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调漆用水全部损耗,项目无废水排放。 三、固废处置情况 本项目废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废水性漆桶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无新增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干式漆雾处理器废滤芯,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催化剂。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干式漆雾处理器废滤芯,废催化剂由密闭袋装收集,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的相应区域贮存。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应该分区存放。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送至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在厂内存放期限不超过1季度。 四、噪声情况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智能激光切割设备、数控组立焊接设备、等离子数控切割设备、喷漆房喷枪、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隔声、厂房遮挡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3类标准要求。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