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的公示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沈丘瑞 (略) 项目 | (略) 沈丘县长安东路76号 | 沈丘瑞 (略) | 河南 (略) | 项 (略) (略) 沈丘县长安东路76号 ,占地面积 577.5㎡ | 1、废气: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烟气管道经屋顶达标排放,应满足《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1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加盖密封,设于地下,加强周边绿化,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要求。 2、废水:化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医护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门诊废水、住院病人废水、中药熬制设备清洗废水、洗衣房废水、手术室废水排入本项目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 “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中药药渣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化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设置一般危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 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修改单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沈丘瑞 (略) 项目 | (略) 沈丘县长安东路76号 | 沈丘瑞 (略) | 河南 (略) | 项 (略) (略) 沈丘县长安东路76号 ,占地面积 577.5㎡ | 1、废气: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烟气管道经屋顶达标排放,应满足《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1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加盖密封,设于地下,加强周边绿化,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要求。 2、废水:化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医护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门诊废水、住院病人废水、中药熬制设备清洗废水、洗衣房废水、手术室废水排入本项目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 “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中药药渣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化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设置一般危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 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修改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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