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采油厂新立油田新224区块247口井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新立采油厂新立油田新224区块247口井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新立采油厂新立油田新224区块247口井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新立采油厂新立油田新224区块247口井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 (略) 前郭县长山镇境内 | 中国石 (略) (略) 新立采油厂厂 | (略)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前郭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新立油田新224区块规划部署247口井,其中油井192口、水井55口,分布于9座丛式井平台(全部新建)。钻井总进尺46.5×104米,预建总产能7.45×104吨/年。现212接转站及218 接转站拟停运,异地新建212接转站(新站)1 座,新建撬装式计量间7座;新建阀组间5座,新建阀池2座;改造阀组间6座。新建单井集油管线5.2千米、单井注水管线 6.7千米、集输支干线 12.5千米、外输干线2千米、注水干线11.7千米、高压注水支干线10千米、单井高压注水管线21.5千米、低压注水支干线2.8千米、输水管线1.1千米;新建井间道路0.4千米。项目依托新立联合站及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新立泥浆处理站。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管线施工时表层土应与底层土分开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及生产闭井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对柴油储罐区域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采用清洁箱式修井平台,防止修井产生的含油废物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对周边村屯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尾气达标的施工机械,并采用高标号燃油,减轻尾气影响,定期维护保养各类生产装置及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施工期及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危险废物一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井口安装控制装置,加强原油开采及输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已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新立采油厂新立油田新224区块247口井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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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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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新立采油厂新立油田新224区块247口井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 (略) 前郭县长山镇境内 | 中国石 (略) (略) 新立采油厂厂 | (略)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前郭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新立油田新224区块规划部署247口井,其中油井192口、水井55口,分布于9座丛式井平台(全部新建)。钻井总进尺46.5×104米,预建总产能7.45×104吨/年。现212接转站及218 接转站拟停运,异地新建212接转站(新站)1 座,新建撬装式计量间7座;新建阀组间5座,新建阀池2座;改造阀组间6座。新建单井集油管线5.2千米、单井注水管线 6.7千米、集输支干线 12.5千米、外输干线2千米、注水干线11.7千米、高压注水支干线10千米、单井高压注水管线21.5千米、低压注水支干线2.8千米、输水管线1.1千米;新建井间道路0.4千米。项目依托新立联合站及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新立泥浆处理站。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管线施工时表层土应与底层土分开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及生产闭井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对柴油储罐区域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采用清洁箱式修井平台,防止修井产生的含油废物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对周边村屯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尾气达标的施工机械,并采用高标号燃油,减轻尾气影响,定期维护保养各类生产装置及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施工期及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危险废物一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井口安装控制装置,加强原油开采及输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已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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