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12月6日拟对成都施贝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施贝康2023年药物研发实验室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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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12月6日拟对成都施贝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施贝康2023年药物研发实验室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成都施贝康2023年药物研发实验室改扩建项目

(略) 高新区天宇路2号天府创意产业园26栋1-2号

成都施贝康 (略)

四川华峰 (略)

2020年,成都施贝康 (略) 在高新西区天宇路2号租赁天府创意产业园26幢1号、2号已建房屋,建筑面积668.07m2,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建成后进行化学创新药物SBK001片剂和SBK003片剂的研发试验,上述两种新药的研发批次均为50批次/年(合计100批次/年)。2022年,现有工程完成SBK001和SBK003的研发试验,上述新药进入后续中试阶段。2023年6月,成都施贝康 (略) 对现状研发实验室进行改扩建,新增液相色谱仪等设备,建设成都施贝康2023年药物研发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实现SBK001新药10批次/年、SBK003新药10批次/年、SBK004新药10批次/年、SBK007新药10批次/年、SBK008新药10批次/年的研发规模。研发新药的主体流程均为原料制成粗品,再制成成品、最后制成制剂,新药形态包括注射剂、注射用冻干粉末及片剂。项目所制得的成品均不外售。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少量装修废气,主要通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文明施工、使用环保涂料、及时清理场地等措施减少装修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数约10人左右,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装修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在适应性改造、设备拆除和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如装修废渣,由施工单位定时清运,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送入垃圾桶, (略) 政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过程使用实验试剂产生的有机废气、酸性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合成室一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现有工程已建的1套“碱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废气处理(处理效率90%)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高度15m。

合成室二、合成室三、合成室三配套物料库房、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新增的1套“碱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废气处理(治理效率90%)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高度15m。

气相色谱室、精密仪器室、物料室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现有工程已建的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治理效率90%)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高度15m。

检测实验室、理化分析室、滴定室、试剂室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现有工程已建的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治理效率90%)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高度15m。

2、废水

本次改扩建后对现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拆除现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厂房外空地安装1套新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新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3m3/d,采用“混凝沉淀+好氧”处理工艺。实验器皿及仪器三次后清洗废水、制剂研发线清洁废水、碱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进入天府创意园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管网,最终所有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清水河。

3、噪声

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①选择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局,所有研发及质检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有效利用距离衰减;③针对高噪声设备,风机设置隔声罩,进出口采用软性连接,升级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曝气机使用低噪声潜水曝气机,并在风机进风口处安装消声器;④新增的废气治理设施设置于楼顶,管道间采用软连接,主机及风机配减震器,配置消音器和消音防雨帽;⑤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一般固废:未沾染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外售废旧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沾染毒性危险特性的废包装材料、合成工艺浓缩废液、合成工艺废滤液、滤饼、检验废液(含实验器皿及仪器前三次润洗废液)、废检测试剂、实验后剩余样品、不合格研发品、研发试验时消耗或损耗的实验室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后由危废资质单位清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危废资质单位直接清运转运,不在厂区内暂存。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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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成都施贝康2023年药物研发实验室改扩建项目

(略) 高新区天宇路2号天府创意产业园26栋1-2号

成都施贝康 (略)

四川华峰 (略)

2020年,成都施贝康 (略) 在高新西区天宇路2号租赁天府创意产业园26幢1号、2号已建房屋,建筑面积668.07m2,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建成后进行化学创新药物SBK001片剂和SBK003片剂的研发试验,上述两种新药的研发批次均为50批次/年(合计100批次/年)。2022年,现有工程完成SBK001和SBK003的研发试验,上述新药进入后续中试阶段。2023年6月,成都施贝康 (略) 对现状研发实验室进行改扩建,新增液相色谱仪等设备,建设成都施贝康2023年药物研发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实现SBK001新药10批次/年、SBK003新药10批次/年、SBK004新药10批次/年、SBK007新药10批次/年、SBK008新药10批次/年的研发规模。研发新药的主体流程均为原料制成粗品,再制成成品、最后制成制剂,新药形态包括注射剂、注射用冻干粉末及片剂。项目所制得的成品均不外售。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少量装修废气,主要通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文明施工、使用环保涂料、及时清理场地等措施减少装修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数约10人左右,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装修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在适应性改造、设备拆除和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如装修废渣,由施工单位定时清运,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送入垃圾桶, (略) 政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过程使用实验试剂产生的有机废气、酸性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合成室一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现有工程已建的1套“碱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废气处理(处理效率90%)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高度15m。

合成室二、合成室三、合成室三配套物料库房、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新增的1套“碱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废气处理(治理效率90%)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高度15m。

气相色谱室、精密仪器室、物料室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现有工程已建的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治理效率90%)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高度15m。

检测实验室、理化分析室、滴定室、试剂室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现有工程已建的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治理效率90%)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高度15m。

2、废水

本次改扩建后对现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拆除现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厂房外空地安装1套新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新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3m3/d,采用“混凝沉淀+好氧”处理工艺。实验器皿及仪器三次后清洗废水、制剂研发线清洁废水、碱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进入天府创意园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管网,最终所有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清水河。

3、噪声

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①选择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局,所有研发及质检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有效利用距离衰减;③针对高噪声设备,风机设置隔声罩,进出口采用软性连接,升级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曝气机使用低噪声潜水曝气机,并在风机进风口处安装消声器;④新增的废气治理设施设置于楼顶,管道间采用软连接,主机及风机配减震器,配置消音器和消音防雨帽;⑤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一般固废:未沾染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外售废旧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沾染毒性危险特性的废包装材料、合成工艺浓缩废液、合成工艺废滤液、滤饼、检验废液(含实验器皿及仪器前三次润洗废液)、废检测试剂、实验后剩余样品、不合格研发品、研发试验时消耗或损耗的实验室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后由危废资质单位清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危废资质单位直接清运转运,不在厂区内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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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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