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梓江梓潼县长卿镇石河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梓江梓潼县长卿镇石河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梓江梓潼县长卿镇石河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梓潼县水利局“梓江梓潼县长卿镇石河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12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梓江梓潼县长卿镇石河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梓潼县长卿镇梓江干流
三、建设单位:梓潼县水利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世纪鑫海生态 (略)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工程综合治理河段长度3.6km(河道中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河堤3653.81m及河堤附属设施(新建6处排涝穿堤涵管,1处排涝穿堤箱涵,新建4.5m宽河堤连接桥一座,9处堤防管护梯步和观测设置等)。其中,新建河堤包含右岸河堤长度为1048.82m,左岸河堤长1970.45m,左岸防洪抢险道路长634.54m。左岸防洪抢险道路与北侧现状道路相连接,并与左岸河堤起点相连。本堤防工程属Ⅳ等工程,防洪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项目总投资499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运营期本身不会产生环境污染,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针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一)自然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落实施工后期生态补偿措施;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堆土覆盖、临时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植物措施的抚育管理,保障植被存活率。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租用工棚中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基坑内静置沉淀后抽排至下游河道。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路段洒水、清扫、湿法作业,施工作业带配备雾炮抑尘,临近敏感点段施工进行围挡,临时堆土覆盖,施工场地主要进出道路地面硬化处理,加强施工车辆运输管理,加盖篷布,限速等措施治理扬尘。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无弃渣产生。工程废料采取集中收集,进行分类,能回收利用的送往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利用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规模较小,施工周期较短,水位降深的影响并不大。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岩溶地区,不会造成地下水径流方向发生重大变化。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详细、完善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滴漏、遗撒、渗漏等情况,应立即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坚决杜绝废水等污染物进入水体。严格管理施工现场的废渣和跑冒滴漏的废油,及时收集或转运,防止暴雨天气含油污废水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施工材料禁止露天堆放,存放期间要进行严密遮盖,遮盖率要求达到100%。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本项目的特点,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八、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梓潼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九、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E4822 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项“水利”第1款“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本项目已取得了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梓江梓潼县长卿镇石河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梓发改〔2022〕509号),并进行了备案(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编码:2211-*-04-0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本项目对上下游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附近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影响。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中期调整意见的通知》(川发改农经〔2019〕532号),本项目属于其中实施项目,符合该通知要求。整体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关于梓江梓潼县长卿镇石河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梓潼县水利局“梓江梓潼县长卿镇石河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12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梓江梓潼县长卿镇石河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梓潼县长卿镇梓江干流
三、建设单位:梓潼县水利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世纪鑫海生态 (略)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工程综合治理河段长度3.6km(河道中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河堤3653.81m及河堤附属设施(新建6处排涝穿堤涵管,1处排涝穿堤箱涵,新建4.5m宽河堤连接桥一座,9处堤防管护梯步和观测设置等)。其中,新建河堤包含右岸河堤长度为1048.82m,左岸河堤长1970.45m,左岸防洪抢险道路长634.54m。左岸防洪抢险道路与北侧现状道路相连接,并与左岸河堤起点相连。本堤防工程属Ⅳ等工程,防洪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项目总投资499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运营期本身不会产生环境污染,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针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一)自然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落实施工后期生态补偿措施;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堆土覆盖、临时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植物措施的抚育管理,保障植被存活率。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租用工棚中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基坑内静置沉淀后抽排至下游河道。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路段洒水、清扫、湿法作业,施工作业带配备雾炮抑尘,临近敏感点段施工进行围挡,临时堆土覆盖,施工场地主要进出道路地面硬化处理,加强施工车辆运输管理,加盖篷布,限速等措施治理扬尘。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无弃渣产生。工程废料采取集中收集,进行分类,能回收利用的送往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利用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规模较小,施工周期较短,水位降深的影响并不大。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岩溶地区,不会造成地下水径流方向发生重大变化。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详细、完善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滴漏、遗撒、渗漏等情况,应立即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坚决杜绝废水等污染物进入水体。严格管理施工现场的废渣和跑冒滴漏的废油,及时收集或转运,防止暴雨天气含油污废水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施工材料禁止露天堆放,存放期间要进行严密遮盖,遮盖率要求达到100%。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本项目的特点,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八、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梓潼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九、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E4822 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项“水利”第1款“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本项目已取得了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梓江梓潼县长卿镇石河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梓发改〔2022〕509号),并进行了备案(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编码:2211-*-04-0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本项目对上下游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附近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影响。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中期调整意见的通知》(川发改农经〔2019〕532号),本项目属于其中实施项目,符合该通知要求。整体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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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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