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牛大桥至白峰段农村公路边坡整治工程施工发包公告
石牛大桥至白峰段农村公路边坡整治工程施工发包公告
发包序号:浙首信G招LS*号
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石牛大桥至白峰段农村公路边坡整治工程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发 (略) 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采用“两随机抽取法”方式确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点位于南明山街道上石牛大桥东桥头,沿大溪东岸自南向北,终点位于白峰村,全长325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边坡坡面修理、清理危浮石、挂网客土喷播植草、SNS柔性网主动防护网、Φ32预应力锚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期、质量要求
工期为:1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发包控制价: *元;
4.发包下浮率范围为:6.0%-11.9%;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60周岁以下(B证), 近三个月(2023年9月、10月、11月)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及身份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个月(2023年9月、10月、11月)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及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自2019年7月 1 日以来[日期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施工合同(需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名字);②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略) 本级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小额项目简易发包的指导意见》(丽公管办〔2021〕1号)第六条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略) 级和莲都区范围内承接2个以内(含2个)不满4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不视为有在建工程。
(2)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发包文件索取途径及报名时间、地点:
1、发包文件于2023年12月6日起在丽水经济开发区网站发布。
2、响应人于2023年12月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浙江首信 (略) 报名(地址: (略) 人民路916号)。报名所需材料:a、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b、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c、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d、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有效身份证明)。
报名联系人:涂恒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0578-*
注:响应人若只获取发包文件而未参加报名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发包流程。
五、开包时间及地点
开包时间: 2023年12月15日10 时 00 分。
开包地点: (略) 莲都区人民街916号2楼(浙江首信 (略) )
六、开包相关要求
开包时,响应人的到场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七、发包方式
采用“两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下浮率及承包候选单位。
1、中标下浮率的确定:由业主代表在下浮率范围6.0%~11.9%中随机抽取,先抽取整数部分(即6~11共6个整数位),再抽取小数部分(即0.0-0.9共10个小数位),整数位与小数位二者组合产生的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即:发包价(中标价)=发包控制价X(1-中标下浮率)。
2、承包人的确定:
2.1.采用一次性抽取的方式:开包时由发包人代表一次性放入对应的号码球,随机抽取一名响应人作为承包候选单位。
2.2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承包候选单位提供的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预成交资格,由发包人按照上述2.1的抽取方式重新抽取一名承包候选单位(再次抽取的承包候选单位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人,则为无效代号,重新抽取)。
八、结算方式
1、根据本项目的发包控制价、中标下浮率所确定的发包价为合同总价。承包人按施工图和相关施工和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结算单价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时若出现新增单价应按审核时的预算编制办法及信息价进行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
2、*供部分结算:结算扣回时工程量按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确认的实际交接数量为准,材料单价价格执行*供材料一览表中的材料单价。
3、工程量的确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
(1)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
(2)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子目;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
(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
(5)发包人要求增加施工图纸之外与该工程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量清单子目及数量;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上发布。
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响应人或项目经理被 (略) (略) 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响应;响应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发包人: (略) 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浙江首信 (略)
地址:莲都区绿谷大道50号 地址: (略) 人民路916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涂恒
电 话:* 电话:*
公告发出时间:2023年12月6日
发包序号:浙首信G招LS*号
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石牛大桥至白峰段农村公路边坡整治工程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发 (略) 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采用“两随机抽取法”方式确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点位于南明山街道上石牛大桥东桥头,沿大溪东岸自南向北,终点位于白峰村,全长325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边坡坡面修理、清理危浮石、挂网客土喷播植草、SNS柔性网主动防护网、Φ32预应力锚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期、质量要求
工期为:1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发包控制价: *元;
4.发包下浮率范围为:6.0%-11.9%;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60周岁以下(B证), 近三个月(2023年9月、10月、11月)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及身份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个月(2023年9月、10月、11月)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及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自2019年7月 1 日以来[日期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施工合同(需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名字);②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略) 本级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小额项目简易发包的指导意见》(丽公管办〔2021〕1号)第六条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略) 级和莲都区范围内承接2个以内(含2个)不满4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不视为有在建工程。
(2)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发包文件索取途径及报名时间、地点:
1、发包文件于2023年12月6日起在丽水经济开发区网站发布。
2、响应人于2023年12月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浙江首信 (略) 报名(地址: (略) 人民路916号)。报名所需材料:a、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b、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c、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d、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有效身份证明)。
报名联系人:涂恒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0578-*
注:响应人若只获取发包文件而未参加报名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发包流程。
五、开包时间及地点
开包时间: 2023年12月15日10 时 00 分。
开包地点: (略) 莲都区人民街916号2楼(浙江首信 (略) )
六、开包相关要求
开包时,响应人的到场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七、发包方式
采用“两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下浮率及承包候选单位。
1、中标下浮率的确定:由业主代表在下浮率范围6.0%~11.9%中随机抽取,先抽取整数部分(即6~11共6个整数位),再抽取小数部分(即0.0-0.9共10个小数位),整数位与小数位二者组合产生的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即:发包价(中标价)=发包控制价X(1-中标下浮率)。
2、承包人的确定:
2.1.采用一次性抽取的方式:开包时由发包人代表一次性放入对应的号码球,随机抽取一名响应人作为承包候选单位。
2.2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承包候选单位提供的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预成交资格,由发包人按照上述2.1的抽取方式重新抽取一名承包候选单位(再次抽取的承包候选单位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人,则为无效代号,重新抽取)。
八、结算方式
1、根据本项目的发包控制价、中标下浮率所确定的发包价为合同总价。承包人按施工图和相关施工和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结算单价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时若出现新增单价应按审核时的预算编制办法及信息价进行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
2、*供部分结算:结算扣回时工程量按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确认的实际交接数量为准,材料单价价格执行*供材料一览表中的材料单价。
3、工程量的确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
(1)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
(2)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子目;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
(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
(5)发包人要求增加施工图纸之外与该工程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量清单子目及数量;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上发布。
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响应人或项目经理被 (略) (略) 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响应;响应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发包人: (略) 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浙江首信 (略)
地址:莲都区绿谷大道50号 地址: (略) 人民路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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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出时间: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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