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妇幼保健中心项目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审批前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妇幼保健中心项目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平潭妇幼保健中心 | ||
申报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建设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建设地点 | 金井片区 | 建设期限 | 36个月 |
总投资 (概算) | 70000.0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6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24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641.54万元(一期工程费用29936.62万元,二期工程费用26704.92万元)。 | 资金来源 | 专项债、上级补助、社会资本。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2929.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0249.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12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120.78平方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门急诊医技楼、2#住院病房楼、3#保健综合用房、4#托育中心、5#设备用房及附属室外配套设施,二期建设6#医技楼、7#医技楼、8#住院病房楼、9行政办公楼。项目建成后新增医疗用房500张床位,保健综合用房设置床位150张,托育中心设置床位120张。 | ||
受理窗口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 联系电话 | 12345转 |
联系人 | 陈玉玲 | ||
电子邮箱 | *@*63.com | 邮政编码 | * |
邮政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0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项目名称 | 平潭妇幼保健中心 | ||
申报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建设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建设地点 | 金井片区 | 建设期限 | 36个月 |
总投资 (概算) | 70000.0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6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24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641.54万元(一期工程费用29936.62万元,二期工程费用26704.92万元)。 | 资金来源 | 专项债、上级补助、社会资本。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2929.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0249.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12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120.78平方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门急诊医技楼、2#住院病房楼、3#保健综合用房、4#托育中心、5#设备用房及附属室外配套设施,二期建设6#医技楼、7#医技楼、8#住院病房楼、9行政办公楼。项目建成后新增医疗用房500张床位,保健综合用房设置床位150张,托育中心设置床位120张。 | ||
受理窗口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 联系电话 | 12345转 |
联系人 | 陈玉玲 | ||
电子邮箱 | *@*63.com | 邮政编码 | * |
邮政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0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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