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典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万条软包装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浙江正典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万条软包装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浙江 (略) 年产12000万条软包装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3年12月6日起,截止2023年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12000万条软包装袋改扩建项目

工程概要:浙江 (略) 是一家主要从事软包装袋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 (略) 场需求,企业 (略) 南城路1529-1599号9幢二单元(苍南县 (略) 厂房内)投资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将购置部分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同时将原有设备进行更新换代。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租赁总建筑面积为2682.93m2,项目建成后工有员工30人,三班24小时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2000万条软包装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

1

北侧空地(规划居住用地)

北侧

约168m

2

东北侧民房

东北侧

约137m

3

西侧民房

西侧

约457m

4

下埠社区

西北侧

约2309m

5

东城社区

西北侧

约2401m

6

涂厂社区

西北侧

约1194m

7

新美洲社区

西北侧

约1002m

8

象岗社区

西南侧

约2403m

9

七河社区

西南侧

约2024m

10

巨人中学

西南侧

约1649m

11

(略)

西南侧

约1691m

12

(略) 第十三小学

西北侧

约857m

13

(略) 第十小学

西南侧

约2149m

14

(略) 第六小学

西北侧

约2161m

15

(略) 第二幼儿园

西南侧

约1696m

16

幼龙幼儿园

西北侧

约1254m

17

(略) 春春幼儿园

西南侧

约2182m

18

(略) 小神童幼儿园

西南侧

约2287m

19

(略)

西北侧

约2043m

声环境

1

北侧空地(规划居住用地)

北侧

约168m

2

东北侧民房

东北侧

约137m

水环境

1

附近内河

西南侧

约477m

2

鳌江

西北侧

约1681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 (略) (略) 出水水质达标率为100%。本项目外排废水产生量为1.2t/d(360t/a),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 (略) (略) 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 (略) (略) 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彩印和复合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吹膜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在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pi<10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非*烷总烃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因此,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企业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2、废气:项目彩印和复合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吹膜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边角料、残次品、一般废包装和废电雕印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抹布、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墨渣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建 (略)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陈总 联系方式:13点击查看>>22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3年12月6日~12月19日

十、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公示单位:浙江 (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浙江 (略) 年产12000万条软包装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3年12月6日起,截止2023年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12000万条软包装袋改扩建项目

工程概要:浙江 (略) 是一家主要从事软包装袋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 (略) 场需求,企业 (略) 南城路1529-1599号9幢二单元(苍南县 (略) 厂房内)投资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将购置部分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同时将原有设备进行更新换代。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租赁总建筑面积为2682.93m2,项目建成后工有员工30人,三班24小时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2000万条软包装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

1

北侧空地(规划居住用地)

北侧

约168m

2

东北侧民房

东北侧

约137m

3

西侧民房

西侧

约457m

4

下埠社区

西北侧

约2309m

5

东城社区

西北侧

约2401m

6

涂厂社区

西北侧

约1194m

7

新美洲社区

西北侧

约1002m

8

象岗社区

西南侧

约2403m

9

七河社区

西南侧

约2024m

10

巨人中学

西南侧

约1649m

11

(略)

西南侧

约1691m

12

(略) 第十三小学

西北侧

约857m

13

(略) 第十小学

西南侧

约2149m

14

(略) 第六小学

西北侧

约2161m

15

(略) 第二幼儿园

西南侧

约1696m

16

幼龙幼儿园

西北侧

约1254m

17

(略) 春春幼儿园

西南侧

约2182m

18

(略) 小神童幼儿园

西南侧

约2287m

19

(略)

西北侧

约2043m

声环境

1

北侧空地(规划居住用地)

北侧

约168m

2

东北侧民房

东北侧

约137m

水环境

1

附近内河

西南侧

约477m

2

鳌江

西北侧

约1681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 (略) (略) 出水水质达标率为100%。本项目外排废水产生量为1.2t/d(360t/a),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 (略) (略) 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 (略) (略) 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彩印和复合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吹膜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在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pi<10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非*烷总烃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因此,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企业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2、废气:项目彩印和复合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吹膜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边角料、残次品、一般废包装和废电雕印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抹布、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墨渣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建 (略)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陈总 联系方式:13点击查看>>22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3年12月6日~12月19日

十、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公示单位:浙江 (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