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宇臻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丰良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广东省宇臻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丰良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丰良屠宰厂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 (略) 丰顺县丰良镇丰溪村三板桥农科所旁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生猪屠宰分割综合加工车间、肉制品加工车间、冷库等配套设施、室外道路管网工程组、污水处理区、附属生活区和办公楼等辅助工程及公共工程。项目建设后的生产规模为年屠宰生猪18万头。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0人,年工作365天,实行一班制,每天工作5小时,均不在厂区内住宿。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丰顺县丰良镇丰溪村三板桥农科所旁
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总
三、 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 (略)
地址: (略) 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806房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略) (略)
2023年12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丰良屠宰厂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 (略) 丰顺县丰良镇丰溪村三板桥农科所旁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生猪屠宰分割综合加工车间、肉制品加工车间、冷库等配套设施、室外道路管网工程组、污水处理区、附属生活区和办公楼等辅助工程及公共工程。项目建设后的生产规模为年屠宰生猪18万头。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0人,年工作365天,实行一班制,每天工作5小时,均不在厂区内住宿。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丰顺县丰良镇丰溪村三板桥农科所旁
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总
三、 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 (略)
地址: (略) 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806房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略) (略)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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