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衢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衢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宜章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笆篱镇峙冲村4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建筑材料生产项目位于宜章县笆篱镇峙冲村4组。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2500㎡,本项目租用宜章县林茂纸业已建空置厂房,主要产品为Pet片材、Pet梯形瓦、Pet大波瓦、FPR透明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治因施工对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杜绝环境污染的发生。 (二)加强大气污染控制。选用低VOCs原辅材料,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分类收集处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清理操作平台、车间地面,加强生产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强化有机废气的收集,集气罩收集效率需达90%以上,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挤出工序、混合、平铺、覆膜挤压、固化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通过15m排气筒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浓度限值。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冷却水经三级沉淀池(50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四)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对项目中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收集后送至破碎间破碎后回用、废包装袋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光解灯管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宜章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笆篱镇峙冲村4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建筑材料生产项目位于宜章县笆篱镇峙冲村4组。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2500㎡,本项目租用宜章县林茂纸业已建空置厂房,主要产品为Pet片材、Pet梯形瓦、Pet大波瓦、FPR透明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治因施工对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杜绝环境污染的发生。 (二)加强大气污染控制。选用低VOCs原辅材料,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分类收集处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清理操作平台、车间地面,加强生产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强化有机废气的收集,集气罩收集效率需达90%以上,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挤出工序、混合、平铺、覆膜挤压、固化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通过15m排气筒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浓度限值。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冷却水经三级沉淀池(50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四)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对项目中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收集后送至破碎间破碎后回用、废包装袋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光解灯管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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