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红卫农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黑龙江省红卫农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69-* 通讯地址: (略) 饶河县新阳北路10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红卫农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略) 饶河县红卫农场东外环祥运路1km处 | 北大荒集团黑 (略) | 黑龙江 (略) | 新建封闭灰渣库1座、新建封闭储煤库1座,不包含配套供热管网建设。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蓬布覆盖、洒水抑尘或夯实处理等措施抑尘,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车辆行驶线路应尽量避开周边敏感点,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采取上述措施,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并经氧化镁脱硫+SNCR法脱硝后,经48m高脱硫塔(P1)排放,出口直径2m,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合理控制尿素的喷淋量以及尿素分布的均匀性,同时采用控制反应区内温度及足够的停留时间等措施,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限值;煤库、燃料装卸系统和输煤系统均采取全封闭设计,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冬季供暖由自身燃煤锅炉提供。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现有生态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利用现有绿化带等声学处理方法来降低噪声,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排放限值。 运营期锅炉风机及泵类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外售综合利用。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脱硫副产物全部外售用于生产镁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区内堆存。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69-* 通讯地址: (略) 饶河县新阳北路10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红卫农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略) 饶河县红卫农场东外环祥运路1km处 | 北大荒集团黑 (略) | 黑龙江 (略) | 新建封闭灰渣库1座、新建封闭储煤库1座,不包含配套供热管网建设。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蓬布覆盖、洒水抑尘或夯实处理等措施抑尘,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车辆行驶线路应尽量避开周边敏感点,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采取上述措施,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并经氧化镁脱硫+SNCR法脱硝后,经48m高脱硫塔(P1)排放,出口直径2m,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合理控制尿素的喷淋量以及尿素分布的均匀性,同时采用控制反应区内温度及足够的停留时间等措施,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限值;煤库、燃料装卸系统和输煤系统均采取全封闭设计,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冬季供暖由自身燃煤锅炉提供。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现有生态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利用现有绿化带等声学处理方法来降低噪声,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排放限值。 运营期锅炉风机及泵类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外售综合利用。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脱硫副产物全部外售用于生产镁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区内堆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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