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6万吨/年化工精馏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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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6万吨/年化工精馏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16万吨/年化工精馏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福三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16万吨/年化工精馏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业南路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1、在年分馏16万吨化工原料加工规模不变情况下,将现有年分馏11万吨凝析油和5万吨混合芳烃改造为年分馏16万吨工业用碳十粗芳烃,项目技改后生产装置、储运工程、辅助公用工程等均依托厂区现有设施;2、对现有油气回收装置、储罐等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4738.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5%。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气:工艺废气经冷凝回收后依托茂名石化化工分部D火炬系统处理;加热炉采用低硫天然气为燃料,配套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对厂区现有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在现有油气回收装置后端增加活性炭吸附单元,同时增加收集固定顶罐大小呼吸有机废气处理,装卸车废气和固定顶罐大小呼吸有机废气收集至油气回收装置,经“压缩冷凝+膜分离+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隔油池和污水收集池均加盖密闭,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设备动静密封点纳入厂区现有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项目内浮顶罐采取机械式靴型双层密封;冷却塔、循环水冷却系统释放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装置开停车、设备检修废气经密闭管道送至茂名石化化工分部D火炬系统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⑵废水:工艺废水、清罐废水、质检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分别收集汇入现有的污水收集池,通过现有隔油池预处理后,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茂名石化化工分部污水处理场废水接收水质标准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废水接收水质标准三者较严值,排入茂名石化化工分部污水处理场或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装置区后期雨水和非装置区雨水经监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秦村河,最终汇入袂花江。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⑶声环境:项目技改后不新增设备,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⑷固体废物:实验室化验分析与采样产生的废油作为原料回用生产,其余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⑸地下水及土壤:现有工程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了控制;从污染物源头控制排放,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可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沉降对土壤的影响;现有的废水、雨水收集系统已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地下水、土壤监控系统对地下水、土壤进行监控。

⑹环境风险:依托厂区现有三级防控体系;储运过程控制采用DCS系统,设置越限报警和连锁保护系统;当某一单元出现风险事故造成停车或局部停车时,装置自动连锁系统可自动切断进料系统,装置进行放空,事故停车造成的装置及连带上、下游装置无法回收的气体依托茂名石化化工分部D火炬系统回收处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加强职工的风险防范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项目活性炭床层多处设置温度报警、联锁,活性炭罐油气入口前配有凝缩罐和液位计,采用液环式真空泵,避免超过油气的自燃温度;吸收塔均设置液位报警、联锁;油气回收装置配置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系统,设备管道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配置阻火器及切断阀,进出装置的油气管线上设有自控阀门,故障或停机状态使油气不再进入装置;运营期加强环保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根据16万吨/年化工精馏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福三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16万吨/年化工精馏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业南路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1、在年分馏16万吨化工原料加工规模不变情况下,将现有年分馏11万吨凝析油和5万吨混合芳烃改造为年分馏16万吨工业用碳十粗芳烃,项目技改后生产装置、储运工程、辅助公用工程等均依托厂区现有设施;2、对现有油气回收装置、储罐等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4738.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5%。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气:工艺废气经冷凝回收后依托茂名石化化工分部D火炬系统处理;加热炉采用低硫天然气为燃料,配套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对厂区现有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在现有油气回收装置后端增加活性炭吸附单元,同时增加收集固定顶罐大小呼吸有机废气处理,装卸车废气和固定顶罐大小呼吸有机废气收集至油气回收装置,经“压缩冷凝+膜分离+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隔油池和污水收集池均加盖密闭,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设备动静密封点纳入厂区现有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项目内浮顶罐采取机械式靴型双层密封;冷却塔、循环水冷却系统释放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装置开停车、设备检修废气经密闭管道送至茂名石化化工分部D火炬系统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⑵废水:工艺废水、清罐废水、质检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分别收集汇入现有的污水收集池,通过现有隔油池预处理后,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茂名石化化工分部污水处理场废水接收水质标准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废水接收水质标准三者较严值,排入茂名石化化工分部污水处理场或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装置区后期雨水和非装置区雨水经监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秦村河,最终汇入袂花江。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⑶声环境:项目技改后不新增设备,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⑷固体废物:实验室化验分析与采样产生的废油作为原料回用生产,其余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⑸地下水及土壤:现有工程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了控制;从污染物源头控制排放,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可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沉降对土壤的影响;现有的废水、雨水收集系统已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地下水、土壤监控系统对地下水、土壤进行监控。

⑹环境风险:依托厂区现有三级防控体系;储运过程控制采用DCS系统,设置越限报警和连锁保护系统;当某一单元出现风险事故造成停车或局部停车时,装置自动连锁系统可自动切断进料系统,装置进行放空,事故停车造成的装置及连带上、下游装置无法回收的气体依托茂名石化化工分部D火炬系统回收处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加强职工的风险防范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项目活性炭床层多处设置温度报警、联锁,活性炭罐油气入口前配有凝缩罐和液位计,采用液环式真空泵,避免超过油气的自燃温度;吸收塔均设置液位报警、联锁;油气回收装置配置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系统,设备管道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配置阻火器及切断阀,进出装置的油气管线上设有自控阀门,故障或停机状态使油气不再进入装置;运营期加强环保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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