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工业硅无电直燃冶炼试验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工业硅无电直燃冶炼试验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工业硅无电直燃冶炼试验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
通讯地址: (略) 碧江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
项目名称 | 工业硅无电直燃冶炼试验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碧江灯塔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贵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试验基 (略) (略) 碧江灯塔工业园区贵州 (略) 厂区内,依托厂区现有工业硅车间及周边进行改建,总占地面积为2400m2,无新增用地。项目属于实验基地项目,基地内建设新型实验冶炼生产线2条(冶炼炉4台,2用2备),热循环系统2套,储油罐150立方米,对无电直燃工业硅冶炼技术进行实验验证。实验基地项目建设总投资400万元。 由于企业原有工业硅生产线早已停产,因此本次将原工业硅生产线车间及周边区域划为试验基地,可利用现有部分设施,一旦本项目实验符合预期效果,则将本试验基地(含所有设施)和现有电炉法工业硅生产线拆除,改建为试验成功的无电冶炼硅系统铁合金系统和配套建设氢气站,并另做环评;若本项目在实验期内(2年)未达到预期效果,则将本项目试验基地及相应设施全部拆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工业硅无电直燃冶炼试验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
通讯地址: (略) 碧江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
项目名称 | 工业硅无电直燃冶炼试验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碧江灯塔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贵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试验基 (略) (略) 碧江灯塔工业园区贵州 (略) 厂区内,依托厂区现有工业硅车间及周边进行改建,总占地面积为2400m2,无新增用地。项目属于实验基地项目,基地内建设新型实验冶炼生产线2条(冶炼炉4台,2用2备),热循环系统2套,储油罐150立方米,对无电直燃工业硅冶炼技术进行实验验证。实验基地项目建设总投资400万元。 由于企业原有工业硅生产线早已停产,因此本次将原工业硅生产线车间及周边区域划为试验基地,可利用现有部分设施,一旦本项目实验符合预期效果,则将本试验基地(含所有设施)和现有电炉法工业硅生产线拆除,改建为试验成功的无电冶炼硅系统铁合金系统和配套建设氢气站,并另做环评;若本项目在实验期内(2年)未达到预期效果,则将本项目试验基地及相应设施全部拆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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