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关于扩大火化区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兴仁市关于扩大火化区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 (略) 殡葬管理条例》《 (略) 殡葬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黔西南州兴仁县等7县及义龙新区划定为火化区的批复》(黔府函[2014]230号)、《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略) 实际,拟决定扩大火化区域,将潘家庄镇、新龙场镇、鲁础营回族乡纳入集中火化范围。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局提出(联系人:王润楠,联系电话*;胡代平,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征求意见的期限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5日止。
附件: (略) 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扩大火化区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略) 民政局
2023年12月6日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 (略) 殡葬管理条例》《 (略) 殡葬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黔西南州兴仁县等7县及义龙新区划定为火化区的批复》(黔府函[2014]230号)、《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略) 实际,拟决定扩大火化区域,将潘家庄镇、新龙场镇、鲁础营回族乡纳入集中火化范围。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局提出(联系人:王润楠,联系电话*;胡代平,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征求意见的期限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5日止。
附件: (略) 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扩大火化区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略) 民政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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