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石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火石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火石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 (略) 火石镇富兴社区富兴组,土地面积1285.79m2,地理坐标:东经106°23′53.3″~106°23′53.6″,北纬28°05′53.6″~28°05′56.5″。地块一直以来均为农用地使用, (略) 发展需要,本次调查地块土地使用性质拟变更为二类建设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土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略) 火石镇人民政府单位委托, (略) 蓝晟 (略)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开展火石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西至长征街、东至废弃自来水厂、南至火石镇人民政府、北至农用地。在调查地块1km 范围内地块主要为居民点、学校、医院、农用地、地表水及: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未发现垃圾堆存现象,生活污水经进入污水管网学校、医院、居民点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未发现危险废物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现象经分析,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本次调查地块2020年之前一直为农用地,2020年后用地性质变更为建设用地。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以建设用地、教育用地、居住用地为主,主要分布在地块东部、东南部、北部,周边居民生活垃圾按户收集、村集中、街道办转运、区处理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置,未发现垃圾堆积的情况出现。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为村庄、火石镇居民自建房、学校、农林用地、建设用地和道路。周边居民生活垃圾按户收集、集中、转运、并处理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置,未发现垃圾堆积的情况出现。通过该地块和相邻地块调查,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地块内未发现罐、槽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基本不会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生产活动;也没发生过环境污染、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事故。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周围区域对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对该地块的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
火石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 (略) 火石镇富兴社区富兴组,土地面积1285.79m2,地理坐标:东经106°23′53.3″~106°23′53.6″,北纬28°05′53.6″~28°05′56.5″。地块一直以来均为农用地使用, (略) 发展需要,本次调查地块土地使用性质拟变更为二类建设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土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略) 火石镇人民政府单位委托, (略) 蓝晟 (略)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开展火石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西至长征街、东至废弃自来水厂、南至火石镇人民政府、北至农用地。在调查地块1km 范围内地块主要为居民点、学校、医院、农用地、地表水及: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未发现垃圾堆存现象,生活污水经进入污水管网学校、医院、居民点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未发现危险废物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现象经分析,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本次调查地块2020年之前一直为农用地,2020年后用地性质变更为建设用地。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以建设用地、教育用地、居住用地为主,主要分布在地块东部、东南部、北部,周边居民生活垃圾按户收集、村集中、街道办转运、区处理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置,未发现垃圾堆积的情况出现。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为村庄、火石镇居民自建房、学校、农林用地、建设用地和道路。周边居民生活垃圾按户收集、集中、转运、并处理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置,未发现垃圾堆积的情况出现。通过该地块和相邻地块调查,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地块内未发现罐、槽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基本不会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生产活动;也没发生过环境污染、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事故。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周围区域对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对该地块的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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