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佛冈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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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佛冈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略)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2023年佛冈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进行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与要求

  2023年佛冈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数为60人。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6天);参训学员评价率:≥90%,对培育基地和师资满意度:≥85%;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培育资金18万元,按综合素养课教学模块、专业能力课教学模块、能力拓展课教学模块设置课程。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已列入农 (略) 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能够根据《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 (略) 级以上大型电商基地和农业示范基地参观学习与实践实训(自有的不需提供合作协议,但需提供证明文件)。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按《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课程设置要求,受聘请的授课老师必须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育师资库注册,并符合以往学员评价满意度不低85%的要求。

  5.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6.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8.要按照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设置课程,有专人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提供给项目县组织验收;同时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供1份授课老师精品课程 DVD 光盘资料和完整的培训资料电子档案。

  9.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要求及资金管理规定。

  10.不接受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报名。

  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三、申报材料

  欢迎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一式五份:申请书、资质证明、法人证书、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及其他佐证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佛冈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真实的申报材料:申请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法人证书、培训资质证明文件、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本综合类基地情况、合作的电商基地和农业示范基地情况、往期培训业绩、保障措施等)一式五份到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二)专家评审。从县级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佛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三)公示。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将其确定为2023年佛冈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书。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本遴选公告时间从2023年12月7日-12月15日,时间7个工作日。报名材料一式五份于2023年12月15日下班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送达或邮寄到佛冈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2.报名地点: (略) 佛冈县石角镇北园路(县政府西侧)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楼511办公室

  联系人:黄洁雯

  联系电话:0763-*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


   (略)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2023年佛冈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进行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与要求

  2023年佛冈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数为60人。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6天);参训学员评价率:≥90%,对培育基地和师资满意度:≥85%;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培育资金18万元,按综合素养课教学模块、专业能力课教学模块、能力拓展课教学模块设置课程。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已列入农 (略) 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能够根据《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 (略) 级以上大型电商基地和农业示范基地参观学习与实践实训(自有的不需提供合作协议,但需提供证明文件)。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按《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课程设置要求,受聘请的授课老师必须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育师资库注册,并符合以往学员评价满意度不低85%的要求。

  5.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6.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8.要按照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设置课程,有专人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提供给项目县组织验收;同时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供1份授课老师精品课程 DVD 光盘资料和完整的培训资料电子档案。

  9.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要求及资金管理规定。

  10.不接受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报名。

  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三、申报材料

  欢迎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一式五份:申请书、资质证明、法人证书、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及其他佐证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佛冈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真实的申报材料:申请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法人证书、培训资质证明文件、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本综合类基地情况、合作的电商基地和农业示范基地情况、往期培训业绩、保障措施等)一式五份到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二)专家评审。从县级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佛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三)公示。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将其确定为2023年佛冈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书。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本遴选公告时间从2023年12月7日-12月15日,时间7个工作日。报名材料一式五份于2023年12月15日下班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送达或邮寄到佛冈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2.报名地点: (略) 佛冈县石角镇北园路(县政府西侧)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楼511办公室

  联系人:黄洁雯

  联系电话:0763-*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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