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铂瑞汽车智能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四川铂瑞汽车智能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四川铂瑞 (略) 已正式委托四川添冠 (略) 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提出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铂瑞汽车智能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铂瑞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自流井区丹阳街16号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29.5亩,项目分两期进行,项目一期为专用汽车、挂车及跨区(县)的其他汽车投资项目(包括汽车发动机、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和车身总成等汽车零部件,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汽车零部件销售)之外的其他汽车回收利用项目;涉及汽车零部件与批发,再生资源回收与销售等;项目建成后每年预估拆解车辆15000辆,其中大型车3000辆,中型车2500辆,小型车7000辆,摩托车500辆,电动车2000辆。项目二期建设一条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含1条废旧动力电拆解线、1条电池组装线及电池检测设备。购置绝缘测试仪、放电柜、拆解输送线、四轴机器人、铣削机、激光焊接机、分容测试机、充放电测试机、AGV牵引小车、条码打印机、电动工具等设备70余台(套),形成年产200Mwh梯次电池产品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铂瑞 (略)
联系人:罗远莎
通讯地址: (略) 自流井区丹阳街16号
联系方式:*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添冠 (略)
通讯地址: (略) 龙马潭区枫林街2号1幢2层1单元1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川铂瑞 (略)
2023年12月6日公众意见表.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四川铂瑞 (略) 已正式委托四川添冠 (略) 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提出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铂瑞汽车智能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铂瑞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自流井区丹阳街16号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29.5亩,项目分两期进行,项目一期为专用汽车、挂车及跨区(县)的其他汽车投资项目(包括汽车发动机、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和车身总成等汽车零部件,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汽车零部件销售)之外的其他汽车回收利用项目;涉及汽车零部件与批发,再生资源回收与销售等;项目建成后每年预估拆解车辆15000辆,其中大型车3000辆,中型车2500辆,小型车7000辆,摩托车500辆,电动车2000辆。项目二期建设一条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含1条废旧动力电拆解线、1条电池组装线及电池检测设备。购置绝缘测试仪、放电柜、拆解输送线、四轴机器人、铣削机、激光焊接机、分容测试机、充放电测试机、AGV牵引小车、条码打印机、电动工具等设备70余台(套),形成年产200Mwh梯次电池产品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铂瑞 (略)
联系人:罗远莎
通讯地址: (略) 自流井区丹阳街16号
联系方式:*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添冠 (略)
通讯地址: (略) 龙马潭区枫林街2号1幢2层1单元1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川铂瑞 (略)
2023年12月6日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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