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北京路梅台巷、江汉社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沙市区中心城区
沙市北京路梅台巷、江汉社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沙市区中心城区
填表日期:2023-12-06
沙市北京路梅台巷、 (略) 更新改造项目 | |||
(略) (略) 区中心城区 | * | ||
(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黄林林 | ||
25002.13 | 1250 | ||
2026-01-01 | |||
改建 | |||
改 (略) 区北京路梅台巷、江汉社区,东至江汉南路,西至便河路,南至胜利街,北至北京路。改造内容包括路面修复,老旧建筑墙面粉刷,门面升级改造,新建广告牌、充电桩安装及停车位划线,地下排水管道疏通等。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地埋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 | |||
环保措施: (1)对生活垃圾实行垃圾袋装化、箱装化,防止垃圾在收集和存放过程中因垃圾洒落和渗滤液滴漏而使污染影响范围扩大。(2)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小区内垃圾收集点应 定期收集和清运,采取日清日洁、密闭运输等方式,避免随意丢弃和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造成的二次污染。 | |||
有环保措施: (1)控制汽车噪声。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本区域,在小区内划定禁行区域,敏感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可以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经常维护道路,保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异常行驶引起交通噪声增大。(2)减少公共设施噪声影响。综上所述,通过加强噪声源的优化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其主要噪声源可能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将仅局限在小范围内,项目四周边界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Ⅱ类标准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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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3-12-06
沙市北京路梅台巷、 (略) 更新改造项目 | |||
(略) (略) 区中心城区 | (平方米) | * | |
(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黄林林 | ||
25002.13 | 1250 | ||
2026-01-01 | |||
改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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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略) 区北京路梅台巷、江汉社区,东至江汉南路,西至便河路,南至胜利街,北至北京路。改造内容包括路面修复,老旧建筑墙面粉刷,门面升级改造,新建广告牌、充电桩安装及停车位划线,地下排水管道疏通等。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地埋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 | |||
环保措施: (1)对生活垃圾实行垃圾袋装化、箱装化,防止垃圾在收集和存放过程中因垃圾洒落和渗滤液滴漏而使污染影响范围扩大。(2)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小区内垃圾收集点应 定期收集和清运,采取日清日洁、密闭运输等方式,避免随意丢弃和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造成的二次污染。 | |||
有环保措施: (1)控制汽车噪声。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本区域,在小区内划定禁行区域,敏感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可以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经常维护道路,保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异常行驶引起交通噪声增大。(2)减少公共设施噪声影响。综上所述,通过加强噪声源的优化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其主要噪声源可能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将仅局限在小范围内,项目四周边界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Ⅱ类标准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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