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原查干湖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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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原查干湖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原查 (略)
停车场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批复
松发改发〔2023〕192号
松原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停车场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 (略)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市发改委主任办公会研究,仍按照原标准执行(松发改发〔2021〕374号),具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累进收费。
  (二)小型车(7座以下含7座)停放2小时以内的,收费 5 元/辆·次;停放 2小时以上的,每超过半小时加收 1元/辆·次(停放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收取);24小时内 (含 24 小时) 最高收费30 元/辆·次;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三)大型机动车(七座以上)停放2小时以内的,收费10元/辆·次;停放2小时以上的,每超过半小时加收2元/辆·次(不足半小时的按照半小时收取);24小时内 (含24小时) 最高收费 50元/辆·次;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四)长期停放的,由双方在上述规定的停放服务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免收停放服务费车辆
  执行公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车、救灾抢险车、市政抢修车辆、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三、执行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2年。该公司要对停车场运营费用进行单独核算,期满前3个月向我委申请重新核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原查 (略)
停车场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批复
松发改发〔2023〕192号
松原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停车场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 (略)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市发改委主任办公会研究,仍按照原标准执行(松发改发〔2021〕374号),具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累进收费。
  (二)小型车(7座以下含7座)停放2小时以内的,收费 5 元/辆·次;停放 2小时以上的,每超过半小时加收 1元/辆·次(停放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收取);24小时内 (含 24 小时) 最高收费30 元/辆·次;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三)大型机动车(七座以上)停放2小时以内的,收费10元/辆·次;停放2小时以上的,每超过半小时加收2元/辆·次(不足半小时的按照半小时收取);24小时内 (含24小时) 最高收费 50元/辆·次;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四)长期停放的,由双方在上述规定的停放服务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免收停放服务费车辆
  执行公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车、救灾抢险车、市政抢修车辆、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三、执行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2年。该公司要对停车场运营费用进行单独核算,期满前3个月向我委申请重新核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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