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佰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贵金属湿法冶炼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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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佰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贵金属湿法冶炼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3月12日7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汝阳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金属湿法冶炼一期项目

(略) 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汝安路东段3号

洛阳 (略)

河南青华 (略)

拟建项 (略) 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汝安路东段3号, (略) (略) 闲置厂房进行项目建设,占地面积7000m2,建筑面积约4000m2,年处理5000吨富含贵金属原料生产富集料100t/a。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42万元。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应该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结合场地基础防渗能力,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防渗防腐措施。拟建项目废水包括制软水浓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实验室废水及生产过程产生的贫液和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磨矿生产工序,严禁外排;喷淋塔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浸出前溶液配制工序,严禁外排;贫液应建设规模为100m3/d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pH调节+阳离子交换树脂(除重金属螯合树脂)+化学沉淀+陶瓷膜过滤+三效蒸发”处理,处理后的冷凝水回用于浸出前的调浆工序、洗涤工序、喷淋工序、磨矿系统、地面清洗及锅炉系统,严禁外排;实验室废水应建设规模为1m3/d实验室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碱中和+阳离子交换树脂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磨矿工序,严禁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制软水浓水一同排入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溶液配制工序产生的废气(HCl)、脱硫工序产生的废气(SO2)、浸出工序产生的废气(HCl、Cl2)、洗涤压滤及置换工序产生的废气(HCl、Cl2)、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HCl)、天然气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实验室废气(HCl、硫酸雾)及食堂油烟废气。溶液配置废气主要对调浆槽进行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进行废气收集,经过“二级水洗喷淋塔+二级碱液吸收塔”净化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要求;脱硫、浸出废气在反应釜顶通风口设置集气管道,经“二级水洗喷淋塔+二级碱液吸收塔”净化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排放,二氧化硫、氯化氢和氯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要求;压滤、洗涤及置换工序废气,对置换工序置换槽进行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进行废气收集,在生产车间北侧设置单独压滤间,并对压滤间整体负压抽风,废气经收集后引入“2 级水洗喷淋塔+2级碱液吸收塔”净化处理,最终通过25m排气筒(DA003)排放 ,氯化氢和氯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要求;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取集气管道与储罐呼吸阀连接的措施,引入“二级水洗喷淋塔+二级碱液吸收塔”净化处理,最终通过25m排气筒(DA004)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废气最终通过15m 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气锅炉标准要求;实验室酸性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吸收塔” 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抽风罩引至“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业排放标准。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固废、一般固废贮存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各类固废分类堆存,及时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吨包袋、废钢球、工业盐、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石英砂和生活垃圾等。废吨包袋、废钢球、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石英砂收集后分类存放,定期外售;工业盐袋装后在固废间暂存,定期交河南思 (略) 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收集箱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室废试剂瓶、废树脂、废润滑油、离子交换废液、实验室废液和铁铝沉渣。废试剂瓶、废树脂、废润滑油、离子交换废液、实验室废液分类分区在危废间存放,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铁铝沉渣在鉴别认定其危险属性之前,暂按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泵类、风机等设备,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和优化噪声源的平面布置的同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采取设置事故池、定期更换喷淋液碱等风险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关于2023月12日7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汝阳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金属湿法冶炼一期项目

(略) 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汝安路东段3号

洛阳 (略)

河南青华 (略)

拟建项 (略) 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汝安路东段3号, (略) (略) 闲置厂房进行项目建设,占地面积7000m2,建筑面积约4000m2,年处理5000吨富含贵金属原料生产富集料100t/a。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42万元。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应该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结合场地基础防渗能力,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防渗防腐措施。拟建项目废水包括制软水浓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实验室废水及生产过程产生的贫液和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磨矿生产工序,严禁外排;喷淋塔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浸出前溶液配制工序,严禁外排;贫液应建设规模为100m3/d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pH调节+阳离子交换树脂(除重金属螯合树脂)+化学沉淀+陶瓷膜过滤+三效蒸发”处理,处理后的冷凝水回用于浸出前的调浆工序、洗涤工序、喷淋工序、磨矿系统、地面清洗及锅炉系统,严禁外排;实验室废水应建设规模为1m3/d实验室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碱中和+阳离子交换树脂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磨矿工序,严禁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制软水浓水一同排入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溶液配制工序产生的废气(HCl)、脱硫工序产生的废气(SO2)、浸出工序产生的废气(HCl、Cl2)、洗涤压滤及置换工序产生的废气(HCl、Cl2)、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HCl)、天然气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实验室废气(HCl、硫酸雾)及食堂油烟废气。溶液配置废气主要对调浆槽进行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进行废气收集,经过“二级水洗喷淋塔+二级碱液吸收塔”净化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要求;脱硫、浸出废气在反应釜顶通风口设置集气管道,经“二级水洗喷淋塔+二级碱液吸收塔”净化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排放,二氧化硫、氯化氢和氯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要求;压滤、洗涤及置换工序废气,对置换工序置换槽进行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进行废气收集,在生产车间北侧设置单独压滤间,并对压滤间整体负压抽风,废气经收集后引入“2 级水洗喷淋塔+2级碱液吸收塔”净化处理,最终通过25m排气筒(DA003)排放 ,氯化氢和氯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要求;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取集气管道与储罐呼吸阀连接的措施,引入“二级水洗喷淋塔+二级碱液吸收塔”净化处理,最终通过25m排气筒(DA004)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废气最终通过15m 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气锅炉标准要求;实验室酸性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吸收塔” 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抽风罩引至“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业排放标准。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固废、一般固废贮存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各类固废分类堆存,及时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吨包袋、废钢球、工业盐、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石英砂和生活垃圾等。废吨包袋、废钢球、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石英砂收集后分类存放,定期外售;工业盐袋装后在固废间暂存,定期交河南思 (略) 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收集箱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室废试剂瓶、废树脂、废润滑油、离子交换废液、实验室废液和铁铝沉渣。废试剂瓶、废树脂、废润滑油、离子交换废液、实验室废液分类分区在危废间存放,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铁铝沉渣在鉴别认定其危险属性之前,暂按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泵类、风机等设备,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和优化噪声源的平面布置的同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采取设置事故池、定期更换喷淋液碱等风险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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