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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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阳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邵阳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邵阳县塘渡口镇岐山村

建设单位

邵阳县环虎经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你单位拟投资2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87万元),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岐山村建设邵阳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其中水厂位于岐山村无名乡道以东、G356 以北(中心位置:111 度 16 分 56.470 秒,27 度 0 分 52.370 秒),取水口位于岐山村七口渡资水右岸(中心位置:111 度 16 分 41.427 秒,27 度 2 分 6.595 秒)。项目用地总面积为56525.44m2(其中邵阳县第二水厂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55644.16m2,取水泵站用地面积为881.28m2),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建设规模10万m3/d, (略) 水利厅许可取水规模86400m3/d,供水规模86385.182m3/d,供水范围主要为邵阳县城区、五峰铺镇及天子湖周边村落等,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94-20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水厂工程和输水工程,其中取水工程主要建设取水头部、原水自流管、取水泵房等;输水工程主要建设原水输水管线和清水输水管线;水厂工程主要建设格栅配水池、絮凝沉淀清水池、气水反冲洗砂滤池、送水泵房及吸水井、排水池、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污泥脱水间、综合加药间,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措施和施工机械、汽车尾气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活废水依托民房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废水、堰泥浆和管道试压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设置标志牌、钢板围堰,严禁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减少对下游水体的污染。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并采取临时隔声屏障、围挡、减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和施工弃土、废弃泥浆送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所规范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规范处置。施工过程中必须适时适地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 (略) 政雨水管网;滤池反冲洗废水经排水池沉淀后返回格栅配水池再次利用,不外排;排泥水经沉淀、浓缩、压滤后,上清液及压滤液再经排水池沉淀后返回格栅配水池再次利用,不外排;酸碱中和后的化验室废水、软化水装置再生和反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邵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厨房使用清洁能源,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相关排放标准。

4、采取有效控制噪声措施。项目营运期应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距离衰减及绿化带阻隔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取水泵站东、南、西、北厂界和水厂东、西、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水厂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5、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运营期生活垃圾与格栅渣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固废暂存间,泥饼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滤料分别由供应商更换并回收;未沾染有机溶剂的废包装袋/桶定期外售至资源回收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沾染有机溶剂的废包装桶/试剂瓶、实验器皿头道清洗废液、废盐酸、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有机溶剂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二、加强项目取水口及其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和水质监控(测),加强水源保护区及项目运营中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定期对生产设备及输水管道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项目供水符合国家标准。?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成后,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许可信息登记。项目竣工后,应当依法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阳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邵阳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邵阳县塘渡口镇岐山村

建设单位

邵阳县环虎经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你单位拟投资2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87万元),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岐山村建设邵阳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其中水厂位于岐山村无名乡道以东、G356 以北(中心位置:111 度 16 分 56.470 秒,27 度 0 分 52.370 秒),取水口位于岐山村七口渡资水右岸(中心位置:111 度 16 分 41.427 秒,27 度 2 分 6.595 秒)。项目用地总面积为56525.44m2(其中邵阳县第二水厂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55644.16m2,取水泵站用地面积为881.28m2),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建设规模10万m3/d, (略) 水利厅许可取水规模86400m3/d,供水规模86385.182m3/d,供水范围主要为邵阳县城区、五峰铺镇及天子湖周边村落等,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94-20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水厂工程和输水工程,其中取水工程主要建设取水头部、原水自流管、取水泵房等;输水工程主要建设原水输水管线和清水输水管线;水厂工程主要建设格栅配水池、絮凝沉淀清水池、气水反冲洗砂滤池、送水泵房及吸水井、排水池、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污泥脱水间、综合加药间,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措施和施工机械、汽车尾气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活废水依托民房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废水、堰泥浆和管道试压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设置标志牌、钢板围堰,严禁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减少对下游水体的污染。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并采取临时隔声屏障、围挡、减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和施工弃土、废弃泥浆送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所规范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规范处置。施工过程中必须适时适地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 (略) 政雨水管网;滤池反冲洗废水经排水池沉淀后返回格栅配水池再次利用,不外排;排泥水经沉淀、浓缩、压滤后,上清液及压滤液再经排水池沉淀后返回格栅配水池再次利用,不外排;酸碱中和后的化验室废水、软化水装置再生和反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邵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厨房使用清洁能源,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相关排放标准。

4、采取有效控制噪声措施。项目营运期应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距离衰减及绿化带阻隔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取水泵站东、南、西、北厂界和水厂东、西、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水厂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5、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运营期生活垃圾与格栅渣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固废暂存间,泥饼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滤料分别由供应商更换并回收;未沾染有机溶剂的废包装袋/桶定期外售至资源回收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沾染有机溶剂的废包装桶/试剂瓶、实验器皿头道清洗废液、废盐酸、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有机溶剂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二、加强项目取水口及其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和水质监控(测),加强水源保护区及项目运营中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定期对生产设备及输水管道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项目供水符合国家标准。?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成后,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许可信息登记。项目竣工后,应当依法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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