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生物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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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生物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柳河县生物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11月30日-12月1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5-*(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 (略) 秀泉路17 (略) 政府政务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柳河县生物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园区
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
(略) 柳河县吉林柳河经济开发区大健康综合产业园内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 (略) (略) (略) 拟在柳河经济开发区大健康综合产业园,建设柳河县生物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90117.3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2个综合制剂车间、1个酒剂车间、1个前处理及发酵车间、1个提取车间等,涉及39种药品和2种葡萄酒4种配制酒生产。 (一)项目产生生活污水及生产工艺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管网,经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一统河。
企业总排口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要求。锅炉排污水等清净下水采用清污分流,部分用于浇渣、绿化、降尘,部分清净下水经管线直接排至总排口。
(二)项目使用的两台10t/h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45米高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
中药异味采取加强设备密封、优化操作、加强通风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取车间、酒剂车间等产生的有机废气,要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采取活性炭吸附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限值要求;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除臭后,经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发酵异味采取厂房密闭并强化通风,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前处理车间等产生的工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限值要求。
(三)锅炉附属设备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保证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措施依法处置;废药品、检测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柳河县生物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11月30日-12月1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5-*(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 (略) 秀泉路17 (略) 政府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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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柳河县生物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园区
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
(略) 柳河县吉林柳河经济开发区大健康综合产业园内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 (略) (略) (略) 拟在柳河经济开发区大健康综合产业园,建设柳河县生物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90117.3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2个综合制剂车间、1个酒剂车间、1个前处理及发酵车间、1个提取车间等,涉及39种药品和2种葡萄酒4种配制酒生产。 (一)项目产生生活污水及生产工艺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管网,经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一统河。
企业总排口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要求。锅炉排污水等清净下水采用清污分流,部分用于浇渣、绿化、降尘,部分清净下水经管线直接排至总排口。
(二)项目使用的两台10t/h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45米高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
中药异味采取加强设备密封、优化操作、加强通风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取车间、酒剂车间等产生的有机废气,要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采取活性炭吸附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限值要求;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除臭后,经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发酵异味采取厂房密闭并强化通风,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前处理车间等产生的工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限值要求。
(三)锅炉附属设备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保证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措施依法处置;废药品、检测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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