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甘肃安世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电力工程装备制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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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甘肃安世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电力工程装备制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安 (略) 电力工程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甘肃安 (略) 电力工程装备制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甘肃安 (略) 电力工程装备

制造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3-12-7

建设地点

甘肃永靖工业园区三条岘片区

建设单位

甘肃安 (略)

编制单位:

甘肃 (略)

项目概况

租赁永靖县 (略) 空置厂房,办公用房及员工休息室位于厂区北侧已建的砖混+彩钢结构房。年生产砼电线杆10000根,水泥三盘15000个、1000件电力角塔、0.5万件电力工程铁附件、0.5万件横担、0.5万套高低压配电柜等电力工程装备设备,主要依托利用现有空置钢架棚厂房实施本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设备及设施的安装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利用已有厂房,只进行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及时清理场内垃圾,对场内洒水抑尘。

2.废水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旱厕收集后用于堆肥处置。

3.噪声

设备安装主要在室内进行,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设备外包材料单独收集,待项目建成后作为生产原料加以利用,不外排。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一、大气防治措施

(1)水泥装卸粉尘

散装水泥专用筒仓顶部安装1套筒式过滤器,粉尘经处理后排放。

(2)投料和混凝土拌和粉尘

对搅拌主机及料斗的加料口、出料口等部位进行整体封闭,在料斗投加物料一侧采用软帘封闭,水泥加料采用螺旋输料管密闭输送,在投料的同时开启喷淋加水,并在顶部设置引风管收集投料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车间排放。

(3)汽车运输扬尘

对厂内路面及生产作业区、物料堆放区作硬化处理,保持清洁,并定期洒水。

(4)堆场粉尘

堆场设置在专门的钢架大棚内,并定期洒水抑尘。

(5)焊接烟气

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6)食堂油烟

安装油烟净化器。

2、非正常工况

(1)为减轻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在开、停机时,企业需做到:

①开工时,先启动布袋除尘设施,再启动生产设备。

②停机时,废气处理装置延迟关闭,生产设施停机后确保废气处理装置继续运转一定时间,待生产设备停机产生的废气排出之后,再关闭布袋除尘设备和烟气处理装置。

(2)环保设施出现故障

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环保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对布袋除尘器及时清灰,对风机定期进行保养;并在厂内有备用除尘器布袋,经常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过程中能够正常运行,严防非正常排放事件的发生。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内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堆肥处置,生活污水不外排。

①混凝土加工设施生产结束后的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

冲洗废水全部收集至废水沉淀池进行集中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不外排。

②蒸汽养护废水:

蒸汽凝结水在蒸养池内收集至蒸养池的废水收集池内,近用于混凝土生产设施的冲洗。

(2)对“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因本项目南厂界与“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为6米,为避免本项目建设运营对“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造成污染或破坏,应采取如下措施:

(1)项目建设和运营不得压占水源地保护区;

(2)南厂界以南的水源地保护区属于禁止占用的范围。

(3)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不得向南扩大占地,本环评要求在项目南厂界部位设置围墙或硬质围挡隔离措施,使本项目南厂界与“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明显区分,与“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设置有不少于6米的安全防护距离;

(4)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不得向南侧水源地保护区和东侧磨石沟沟道设置任何形式的排污口。

(5)本项目不得在南侧靠近水源地保护区的部位设置停车区及车辆、生产设施的维修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应尽量向北侧和西侧布置,本次环评要求在厂界东侧和南侧应修建有防止厂内废污水直接排入磨石沟沟道的围挡措施;在废水沉淀池周边有防止雨水进入的措施。

(6)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和员工培训,不得到本项目厂区东侧的沟道内倾倒废物,不得向厂区东侧沟道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东侧沟道内清洗生产容器具及车辆。

(7)本项目运输车辆不得在沟道旁停靠,防治暴雨洪水期间上游来水将车辆等冲入沟道,造成安全事故和水体污染。厂区内的仓储设施建于厂区北侧地势较高的部位,确保不受沟道沟道洪水和山坡汇水影响。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设备均安装至车间内,并对噪声设备安装减振措施,通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噪声限值。为进一步减小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企业应加强噪声的治理,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1)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均应采取减振处理;

(2)做好生产设备运行期间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正常工况;

(3)在厂区内应对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重点做好对砼电线杆离心机的选型和安装,对离心机加装阻尼减振垫,对离心机部位加装隔声罩,降低离心机噪声排放;

(4)禁止进出厂区的车辆鸣笛;

(5)生产作业过程中文明操作,钢材等物料禁止抛掷。

四、固废防治措施

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对生产的表面有孔洞、麻面等有瑕疵的电线杆通过修补后加以利用,因此不产生不合格的废电线杆。本项目不在场内设施设备及车辆检修场所,对运输车辆需要检修时,转运至永靖县专业车辆维修厂进行检修,对液压设备需要更换液压油时,应将液压设备机头整体拆卸后拉运至周边专业车辆或机械维修厂进行检修及更换液压油。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置措施情况如下: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沉淀池沉渣:打捞后与生产水泥三盘使用的砂石原料少量掺混使用。

(3)混凝土残渣:收集后就地与碎石混合后作为生产原料全部就地回用于水泥三盘加工生产。

(4)下脚料:经 (略) 回收综合利用。废钢铁下脚料单独收集存放在厂区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有防水、防雨淋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定点堆放,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按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台账,并按要存档。

(5)布袋回收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混凝土生产。

(6)焊渣:单独收集后,暂存至厂区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 (略) 回收利用。

(7)废包装桶:脱模剂包装桶由脱模剂供应厂家定期回收再利用。

五、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Ⅳ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评价工作。

六、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 大气沉降本项目运营期沉降的粉尘落入土壤后不会对土壤性质和结构造成破坏,不会对土壤造成永久性的污染影响。在对本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粉尘排放量较小,颗粒物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2) 本项目生产及占地对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拟建场地原为工业用地,现有场地区域已采取硬化等措施,对尚未硬化的裸露地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硬化,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污染物,本项目的建设对拟占用场地的土壤环境现状影响较小。

七、环境风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为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管理不当导致出现废气事故性排放;一旦在暴雨期间发生洪水,洪水冲击本项目生产设施后,可能对厂区内的废水沉淀池造成冲击,将场内生产废水和污染物带入沟道,造成下游“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污染。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安排专人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持设备完好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2)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做好防洪、截洪措施,防止山体洪水和磨石沟沟道洪水进入厂区,厂区的旱厕、生产区域、废水沉淀池、运输车辆等不得设置在可能受洪水冲刷影响的区域范围内。

(4)加强对南侧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防护,防止厂内废污水进入东侧磨石沟沟道。不在厂区南侧设施车辆及生产设备的临时维修场所,厂区南侧和东侧应设置截水设施,将场内产生的地表径流导排至废水沉淀池,确保厂内废污水不进入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传真)

邮箱

*@*63.com

邮编:

*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3年12月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12月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安 (略) 电力工程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甘肃安 (略) 电力工程装备制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甘肃安 (略) 电力工程装备

制造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3-12-7

建设地点

甘肃永靖工业园区三条岘片区

建设单位

甘肃安 (略)

编制单位:

甘肃 (略)

项目概况

租赁永靖县 (略) 空置厂房,办公用房及员工休息室位于厂区北侧已建的砖混+彩钢结构房。年生产砼电线杆10000根,水泥三盘15000个、1000件电力角塔、0.5万件电力工程铁附件、0.5万件横担、0.5万套高低压配电柜等电力工程装备设备,主要依托利用现有空置钢架棚厂房实施本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设备及设施的安装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利用已有厂房,只进行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及时清理场内垃圾,对场内洒水抑尘。

2.废水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旱厕收集后用于堆肥处置。

3.噪声

设备安装主要在室内进行,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设备外包材料单独收集,待项目建成后作为生产原料加以利用,不外排。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一、大气防治措施

(1)水泥装卸粉尘

散装水泥专用筒仓顶部安装1套筒式过滤器,粉尘经处理后排放。

(2)投料和混凝土拌和粉尘

对搅拌主机及料斗的加料口、出料口等部位进行整体封闭,在料斗投加物料一侧采用软帘封闭,水泥加料采用螺旋输料管密闭输送,在投料的同时开启喷淋加水,并在顶部设置引风管收集投料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车间排放。

(3)汽车运输扬尘

对厂内路面及生产作业区、物料堆放区作硬化处理,保持清洁,并定期洒水。

(4)堆场粉尘

堆场设置在专门的钢架大棚内,并定期洒水抑尘。

(5)焊接烟气

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6)食堂油烟

安装油烟净化器。

2、非正常工况

(1)为减轻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在开、停机时,企业需做到:

①开工时,先启动布袋除尘设施,再启动生产设备。

②停机时,废气处理装置延迟关闭,生产设施停机后确保废气处理装置继续运转一定时间,待生产设备停机产生的废气排出之后,再关闭布袋除尘设备和烟气处理装置。

(2)环保设施出现故障

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环保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对布袋除尘器及时清灰,对风机定期进行保养;并在厂内有备用除尘器布袋,经常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过程中能够正常运行,严防非正常排放事件的发生。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内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堆肥处置,生活污水不外排。

①混凝土加工设施生产结束后的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

冲洗废水全部收集至废水沉淀池进行集中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不外排。

②蒸汽养护废水:

蒸汽凝结水在蒸养池内收集至蒸养池的废水收集池内,近用于混凝土生产设施的冲洗。

(2)对“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因本项目南厂界与“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为6米,为避免本项目建设运营对“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造成污染或破坏,应采取如下措施:

(1)项目建设和运营不得压占水源地保护区;

(2)南厂界以南的水源地保护区属于禁止占用的范围。

(3)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不得向南扩大占地,本环评要求在项目南厂界部位设置围墙或硬质围挡隔离措施,使本项目南厂界与“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明显区分,与“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设置有不少于6米的安全防护距离;

(4)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不得向南侧水源地保护区和东侧磨石沟沟道设置任何形式的排污口。

(5)本项目不得在南侧靠近水源地保护区的部位设置停车区及车辆、生产设施的维修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应尽量向北侧和西侧布置,本次环评要求在厂界东侧和南侧应修建有防止厂内废污水直接排入磨石沟沟道的围挡措施;在废水沉淀池周边有防止雨水进入的措施。

(6)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和员工培训,不得到本项目厂区东侧的沟道内倾倒废物,不得向厂区东侧沟道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东侧沟道内清洗生产容器具及车辆。

(7)本项目运输车辆不得在沟道旁停靠,防治暴雨洪水期间上游来水将车辆等冲入沟道,造成安全事故和水体污染。厂区内的仓储设施建于厂区北侧地势较高的部位,确保不受沟道沟道洪水和山坡汇水影响。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设备均安装至车间内,并对噪声设备安装减振措施,通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噪声限值。为进一步减小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企业应加强噪声的治理,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1)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均应采取减振处理;

(2)做好生产设备运行期间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正常工况;

(3)在厂区内应对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重点做好对砼电线杆离心机的选型和安装,对离心机加装阻尼减振垫,对离心机部位加装隔声罩,降低离心机噪声排放;

(4)禁止进出厂区的车辆鸣笛;

(5)生产作业过程中文明操作,钢材等物料禁止抛掷。

四、固废防治措施

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对生产的表面有孔洞、麻面等有瑕疵的电线杆通过修补后加以利用,因此不产生不合格的废电线杆。本项目不在场内设施设备及车辆检修场所,对运输车辆需要检修时,转运至永靖县专业车辆维修厂进行检修,对液压设备需要更换液压油时,应将液压设备机头整体拆卸后拉运至周边专业车辆或机械维修厂进行检修及更换液压油。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置措施情况如下: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沉淀池沉渣:打捞后与生产水泥三盘使用的砂石原料少量掺混使用。

(3)混凝土残渣:收集后就地与碎石混合后作为生产原料全部就地回用于水泥三盘加工生产。

(4)下脚料:经 (略) 回收综合利用。废钢铁下脚料单独收集存放在厂区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有防水、防雨淋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定点堆放,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按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台账,并按要存档。

(5)布袋回收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混凝土生产。

(6)焊渣:单独收集后,暂存至厂区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 (略) 回收利用。

(7)废包装桶:脱模剂包装桶由脱模剂供应厂家定期回收再利用。

五、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Ⅳ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评价工作。

六、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 大气沉降本项目运营期沉降的粉尘落入土壤后不会对土壤性质和结构造成破坏,不会对土壤造成永久性的污染影响。在对本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粉尘排放量较小,颗粒物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2) 本项目生产及占地对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拟建场地原为工业用地,现有场地区域已采取硬化等措施,对尚未硬化的裸露地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硬化,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污染物,本项目的建设对拟占用场地的土壤环境现状影响较小。

七、环境风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为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管理不当导致出现废气事故性排放;一旦在暴雨期间发生洪水,洪水冲击本项目生产设施后,可能对厂区内的废水沉淀池造成冲击,将场内生产废水和污染物带入沟道,造成下游“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污染。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安排专人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持设备完好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2)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做好防洪、截洪措施,防止山体洪水和磨石沟沟道洪水进入厂区,厂区的旱厕、生产区域、废水沉淀池、运输车辆等不得设置在可能受洪水冲刷影响的区域范围内。

(4)加强对南侧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防护,防止厂内废污水进入东侧磨石沟沟道。不在厂区南侧设施车辆及生产设备的临时维修场所,厂区南侧和东侧应设置截水设施,将场内产生的地表径流导排至废水沉淀池,确保厂内废污水不进入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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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传真)

邮箱

*@*63.com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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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3年12月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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