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迪德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车迪德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车迪(德阳) (略) 10万吨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10万吨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车迪(德阳) (略)
(3)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罗江区金山工业园红玉路18号
(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6)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0万吨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生产装置,并配套建设循环水场、配电房等,建筑面积约3400m2;新建调和车间,用于调和润滑油,建筑面积约320m2;并新建储罐区用于储存原料废矿物油、基础油等,占地面积约2900m2。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矿物油10万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11.30附件1 10万吨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建设项目环评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车迪(德阳) (略)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通讯地址:金山工业园红玉路18号
环评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8-*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厂界5.0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11.30附件2 10万吨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车迪(德阳) (略) 10万吨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10万吨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车迪(德阳) (略)
(3)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罗江区金山工业园红玉路18号
(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6)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0万吨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生产装置,并配套建设循环水场、配电房等,建筑面积约3400m2;新建调和车间,用于调和润滑油,建筑面积约320m2;并新建储罐区用于储存原料废矿物油、基础油等,占地面积约2900m2。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矿物油10万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11.30附件1 10万吨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建设项目环评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车迪(德阳) (略)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通讯地址:金山工业园红玉路18号
环评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8-*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厂界5.0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11.30附件2 10万吨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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