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海明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铸钢件铸造生产线及配套原料系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固阳县海明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铸钢件铸造生产线及配套原料系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固阳县海明 (略) 现 (略) 驰恒环保 (略) 对“固阳县海明 (略) 铸钢件铸造生产线及配套原料系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固阳县海明 (略) 铸钢件铸造生产线及配套原料系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固阳县海明 (略) 铸钢件铸造生产线及配套原料系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固阳县金山镇五团固阳县海明 (略) 厂区。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概况:在不改变原有生产工艺和流程的基础上,前端烧结炼铁工序对原料结构进行调整,协同年处置固/HW17、HW21、HW31、HW46等多种废物资源40万吨,并提取多种有价元素,以此降低炼铁成本,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可实现固/危废物的无害化处理;铸造工序配套铁水转运设施,在原有铸造工艺基础上,为提升铸锻件的品质,新增一台/套AOD精炼炉、连铸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铁水进AOD精炼炉精炼后再进入LF炉精炼进入VOD真空炉,再浇注生产铸件,精炼铁水进入连铸机后铸出的产品经锻打形成锻造产品,实现年产10万吨高质密铸锻产品;本次改造完成后不仅能够有效利用钢铁、铸造等企业遗弃的废气尘泥及其他废物,降低炼铁生产成本,而且通过增加精炼和铸造设备,提高产品的品质,优化了产品结构,实现节能减排,资源得到了综合利用,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固阳县海明 (略)
地 址: (略) 固阳县金山镇五团
联 系 人:张益发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 (略) 驰恒环保 (略)
地 址: (略) 青山区少先 (略) 商会大厦2210室
联 系 人:张月芳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固阳县海明 (略)
2023年12月7日
固阳县海明 (略) 现 (略) 驰恒环保 (略) 对“固阳县海明 (略) 铸钢件铸造生产线及配套原料系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固阳县海明 (略) 铸钢件铸造生产线及配套原料系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固阳县海明 (略) 铸钢件铸造生产线及配套原料系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固阳县金山镇五团固阳县海明 (略) 厂区。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概况:在不改变原有生产工艺和流程的基础上,前端烧结炼铁工序对原料结构进行调整,协同年处置固/HW17、HW21、HW31、HW46等多种废物资源40万吨,并提取多种有价元素,以此降低炼铁成本,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可实现固/危废物的无害化处理;铸造工序配套铁水转运设施,在原有铸造工艺基础上,为提升铸锻件的品质,新增一台/套AOD精炼炉、连铸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铁水进AOD精炼炉精炼后再进入LF炉精炼进入VOD真空炉,再浇注生产铸件,精炼铁水进入连铸机后铸出的产品经锻打形成锻造产品,实现年产10万吨高质密铸锻产品;本次改造完成后不仅能够有效利用钢铁、铸造等企业遗弃的废气尘泥及其他废物,降低炼铁生产成本,而且通过增加精炼和铸造设备,提高产品的品质,优化了产品结构,实现节能减排,资源得到了综合利用,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固阳县海明 (略)
地 址: (略) 固阳县金山镇五团
联 系 人:张益发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 (略) 驰恒环保 (略)
地 址: (略) 青山区少先 (略) 商会大厦2210室
联 系 人:张月芳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固阳县海明 (略)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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