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压铸锌合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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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压铸锌合金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1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
传 真:042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葫 (略) 压铸锌合金项目

葫 (略)

(略) (略) 龙港区锌厂路24号

(略) (略)

该项 (略) (略) 龙港区锌厂路24号 ,拟建设2条年产5万吨/条压铸锌合金项目生产线,年产锌合金10万吨。建设内容包括:一台熔锌炉、两台合金炉、两台保温炉、两条铸锭线等主要设备及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772.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的2.0%。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频有芯熔锌感应电炉料口、扒渣口产生的废气,可倾式合金炉料口、扒渣口的废以及保温电炉扒渣口的废气等。每条生产线的工频有芯熔锌感应电炉、可倾式合金炉和保温电炉均为全封闭电炉,进出料口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25466-2010)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设备均采取封闭式生产车间内,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须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25466-2010)表6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可倾电炉冷却水以及铸锭机冷却水等,均采取设置循环冷水池设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工频有芯熔锌感应电炉、立式可倾倒有心感应电炉、铸锭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采用优选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消声器等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炉渣、池底部污泥、废乳化液、氧化铜皮、废润滑油、废清洗剂、除尘灰、不合格物料、边角余料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1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
传 真:042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葫 (略) 压铸锌合金项目

葫 (略)

(略) (略) 龙港区锌厂路24号

(略) (略)

该项 (略) (略) 龙港区锌厂路24号 ,拟建设2条年产5万吨/条压铸锌合金项目生产线,年产锌合金10万吨。建设内容包括:一台熔锌炉、两台合金炉、两台保温炉、两条铸锭线等主要设备及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772.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的2.0%。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频有芯熔锌感应电炉料口、扒渣口产生的废气,可倾式合金炉料口、扒渣口的废以及保温电炉扒渣口的废气等。每条生产线的工频有芯熔锌感应电炉、可倾式合金炉和保温电炉均为全封闭电炉,进出料口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25466-2010)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设备均采取封闭式生产车间内,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须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25466-2010)表6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可倾电炉冷却水以及铸锭机冷却水等,均采取设置循环冷水池设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工频有芯熔锌感应电炉、立式可倾倒有心感应电炉、铸锭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采用优选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消声器等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炉渣、池底部污泥、废乳化液、氧化铜皮、废润滑油、废清洗剂、除尘灰、不合格物料、边角余料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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